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
为确保我镇在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养殖业持续健康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镇人民政府和畜牧兽医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高致病性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根据需要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舍,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动物疫病快速诊断、防控技术等研究、推广和应用,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东厦镇防控高致性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查高致病性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空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和基层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分级疫情分级严格按照分级标准执行。
四、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镇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兽医站应加强对高致病性和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候迁迁途径区域、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感染人群时,卫生主管部门就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站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五、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造不履行或都不按照规定履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是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应立即派出高致病性防控技术专家组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高致性禽流感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办、市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市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到省畜牧办和省指挥部。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六、疫情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必须按程序认定:
(一)镇动物防疫指挥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高致病性防控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临床症状明显的,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疫情的,立即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进行最终确诊;
七、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要遵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进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高致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定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疫情的地方,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禽流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指挥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支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响应。发生级疫情时,配合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全国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配合省指挥部启动全省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镇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镇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高致病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高致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地方防控经费及疫情应急控所需经费,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商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亩,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5)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6)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7)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要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8)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9)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10)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11)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
一、应急组织和相应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尚晓军兼任。
配备急救车:
各队队长为该段内的应急小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值班电话:
2、急救医院:
报警:(110)
消防:(119)
二、职责及分工:
组长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分工和调配。
2.调查发病原因、落实发病人数。
3.根据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疫情。
4.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进行工作
成员职责:
1.负责与各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
2.保持通讯系统的畅通,做好通讯记录。
3.负责污染物的卫生消毒。
4.落实病人的隔离措施。
三、应急救援具体方法
1)发现疫情立即封锁现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站。
2)召集救护组进入应急状态。
3)调查发病原因,查明发病人数。
4)控制传染源,立即对病人采取隔离措施,并派专人管理,及时通知就近医院救治。
5)切断传播途径,卫生管理员对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操作时要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避免接触传染。
6)保护易感人群,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生活区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禁止人员随便流动防止疾病蔓延。
四、应急车辆: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
1. 成立预防疫情组织机构
成立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业主、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单位负责人负总责。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建立应对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2.人员管控
防疫工作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返岗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未经隔离观察(留验)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其他非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3.复工检查流程
●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详见附表一)。
●复查和申请。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工意见,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4.施工场区的管理
●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防疫工作,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5. 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手套、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6. 民工宿舍的管理
加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民工宿舍要保证足够的生活空间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宿舍高度不低于2.5m,面积不低于2m2/人,每间宿舍不超过15人,并备齐被褥、衣架、脸盆等必要的生活用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宿舍内夏季应将开启式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7.食堂的管理
●职工食堂和外施队食堂应设在上风向,地势较高,室内通风良好,排水通畅且距离厕所30m以上的地方。食堂建成后,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火。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食堂内各种器具、主副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各种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各种器具、机械、盖布应干净卫生,无不洁、生锈、霉变、油垢及残渣。菜墩、案板、刀具、容器等应生熟分开,并有明显的生熟标记。
●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责任制,责任分解到人。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并定期检查,生熟食品分别存放,食堂卫生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食堂内外墙面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及其上部贴瓷砖,要有污水排放、防尘、防蝇、防鼠害措施。设置垃圾桶,严禁乱丢废物的剩余的饭菜。
●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8. 厕所管理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厕所建成水冲式,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厕所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厕所建成水冲式,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9. 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现场全封闭,项目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0.留意当地政府有关疫情的报告,遵循有关预防指引。
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卫组由新转业到执法办工作岗位上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兼组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控制事态发展。
6、事故调查组由执法办书记负责,有关人员参加,处置结束后做好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工作小组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办公楼内物业管理人员。
3、工作小组组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4、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组人员负责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工具,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火势已大,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力控制火势的蔓延。
(2)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控制火势的前提下,尽力抢救重要物品,如:现金、帐簿、人事及业务档案。在火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3)信息工作组人员负责通知、联络,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并随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火灾情况。
(4)办公楼内所有执法办工作人员听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火灾现场有被困人员,要利用湿毛巾、衣物等纺织物品捂住口鼻,寻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火灾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
(5)火灾扑救后,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二)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安全保卫组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执法办其他人员要协助安全保卫组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执法办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信息工作组人员要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工作小组指令。
3、工作小组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执法办的财产或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五)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工作小组组长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救灾工作。
2、救援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救护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信息工作组马上收集信息、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现场警戒,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险,防止天然气泄漏以及电路故障等。
3、工作小组领导成员要全力维护办公楼安全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随时掌握受灾情况。
4、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受灾情况及处置措施。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掌握本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3
为保障20xx年兴大中学业考试信息技术考查顺利进行,做好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特制定信息技术考试应急预案。
1、考场停电
考试期间考场内如出现停电事故,考场网络管理员和监考员应在第一时间向考点主考报告,立即安排电工查明原因,如短时间能解决则重新启动考试用机进行续考(不影响考生答题);否则,及时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解决,同时电话报县考区办公室,并做好详细记录。考区办公室经研究同意后,安排其他时间重考。
2、系统故障
考试期间考场内计算机如出现系统故障,网络管理员先参照信息技术考试考务册相应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可启用备用机),如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同时电话县考区办公室,请求技术支援。
3、出现大面积作弊行为
除了宣布相关成绩作废外,还要求相关考区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安排其它时间进行重考。
4、安全事故
若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在第一时间向考点主考和学校校长报告,逐级上报教育领导机构,若有需要,立即拨打110、119、120等特服电话。
(1)火灾安全
网络管理员应迅速切断电源,监考教师应立即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并立即拨打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考点主考,并电话县考区办公室。
(2)校园、考场安全
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汇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校园安全。考试信号发出后,做好考场封闭工作,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将事故信息报告考点主考。
(3)饮食安全
做好师生的饮食卫生工作,若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向考点主考汇报。
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为切实做好松木塘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益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桃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松木塘镇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三条【总体要求】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优化突发事件现场决策指挥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协同、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工作原则】
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必须坚持党政同责、权责一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部门联动、军地协同;坚持专业处置、科技支撑;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坚持群众路线、共建共治。
第五条【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本级应急预案体系中无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的,参照相应的上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突发事件涉及松木塘镇以外区域的,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跨区域的,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报请桃江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有关乡镇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发生在本级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其人员涉及其它地区的,应及时与该地区政府联系,必要时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的,要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程序报请桃江县应急委处理。
第六条【响应启动】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由松木塘镇党委、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松木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桃江县应急局并通报相关部门(单位)。必要时,报请桃江县应急委给予支援。
启动应急响应后,松木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主责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依法依规、有序有力、科学高效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超出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应立即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由桃江县应急办组织协调相关桃江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有关预案的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松木塘应急指挥部】
松木塘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指挥,镇人民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总指挥,松木塘派出所所长及其他上级政府部门驻松木塘镇的派出机构负责人、灰山港交警中队负责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中队负责人、松木塘镇各部门负责人、松木塘镇中心校、镇卫生院、镇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桃江县松木塘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
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在松木塘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疏散和临时安置等应对工作,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下设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应急办),作为松木塘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松木塘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镇应急办主任,值班电话:0737-8865001。镇应急办负责统一接收、研判和处理松木塘镇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协助松木塘镇党委、政府领导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组织协调松木塘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松木塘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和物资装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镇专项指挥部】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指挥处置相关领域突发事件;依法协助镇应急指挥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有关行业、领域主责部门、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
其他负有有关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条【现场指挥部】
当突发事件事态复杂、影响严重时,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松木塘镇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松木塘镇党委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到场应急救援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或执行指挥数名。主要负责现场决策会商;协调调动松木塘镇应急资源;组织制订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安置工作;按照松木塘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事件信息等。
当突发事件超出松木塘镇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现场指挥长应立即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由桃江县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对或提供支援。
第十条【现场指挥编组】
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置统一规范、上下衔接、灵活高效的现场指挥编组,明确工作组设置及负责人。设置综合组(综合会商组、综合信息组)、专业处置组(抢险救灾组)、治安交通组、医疗卫生组、通信电力组、新闻协调组、救灾救助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和现场指挥部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综合组(综合会商组、综合信息组)。由松木塘镇党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现场指挥部开展指挥会商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统一收集、汇总、分析各组工作情况和事件信息,按规定报送信息;对向社会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承办现场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
(二)专业处置组(抢险救灾组)。由松木塘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的会商研判;研究拟订具体处置方案,经指挥长同意后组织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协调、组织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投入处置。
(三)治安交通组。由松木塘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会同灰山港交警中队和事发地村(社区)负责做好现场管控和交通疏导;核查伤亡人数;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疏散救助群众,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嫌疑人进行管制;协调现场交通保障,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
(四)医疗卫生组。由松木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任
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现场医疗保障及应急心理援助等工作;统一汇总上报伤亡人员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五)通信电力组。由松木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电力保障,组织协调恢复受灾区域通信、供电。
(六)新闻协调组。由松木塘镇党建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有序采访,做好记者服务和管理,统筹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七)救灾救助组。由松木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受影响群众的紧急安置,保障受影响群众基本生活;协调桃江县红十字会组织接受捐赠、援助事务。
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处置需要,可授权综合组协调环境、气象、地质、水文监测等其他救援力量参与处置。
第三章 指挥处置
第一节 信息报告
第十一条【报告职责】
镇应急办负责统一接收、研判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事发地村(社区)、事发单位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按规定第一时间如实报告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松木塘镇党委、政府各部门、村(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信息,信息报送应当贯穿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的全过程。获悉突发事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立即向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消防救援(119)、医疗救治(120)、公安(110)、交警(122)等紧急报警中心报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及时联系、通报和协调。
第十二条【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亡或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第十三条【报告要求】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镇应急办立即以电话的形式如实向桃江县应急局、县政府主责部门报告,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部门,并以文字形式报告桃江县应急局。对于仍在处置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每30分钟续报一次该事件的人员伤亡、处置进展和发展趋势等情况,直到处置基本结束。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节 现场处置
第十四条【现场管控】
以突发事件发生地点为中心,划定安全警戒管控区。由现场指挥部治安交通组组织协调松木塘派出所和事发地村(社区)负责做好现场管控和交通疏导。除参与事件处置的人员和车辆外,禁止与事件处置无关的人员和车辆进入。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为现场应急工作人员提供防护物品、建议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现场指挥部可设置于该区域内。
当突发事件超出松木塘镇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由桃江县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现场实施管控。
第十五条【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保证安全、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前提下,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组织协调医疗卫生人员在加强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向桃江县人民政府及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和其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事发地村(社区)和其他组织应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镇应急指挥部立即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事发单位、基层组织和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引导救援、后勤保障、人员临时安置等工作,并立即向桃江县应急办报告信息。
第十六条【先期处置措施】
各类突发事件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一)及时获取现场信息。组织现场人员,在保障应急处置人员安全、不引发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不会导致灾害扩大的情况下,可利用手机、无线通信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并传送给现场指挥部,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组织营救受害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害人员救助工作。
(三)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公共卫生处理、应急心理援助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组织伤亡人数的核查工作。对涉嫌不报、谎报、瞒报等职务犯罪行为的,实施异地管辖;及时公开人员伤亡情况。
(五)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现场管控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优先安排、调度、放行应急交通工具。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场所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性措施。
(七)启用松木塘镇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和工具。
(八)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九)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一)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二)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三)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
(四)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五)加强对重点单位、主要部位和主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报请桃江县人民政府,由桃江县人民政府协调公安和驻桃江县部队,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各类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具体措施在松木塘镇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未制定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其先期处置的具体措施按照上级政府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七条【社会动员】
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可以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自救互救、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可以以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名义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并按规定给予补偿;可以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
第十八条【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使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现场指挥部停止运行后,通知有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
第三节 恢复重建
第十九条【善后处置】
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善后处置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第二十条【救灾救济】
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救灾救济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学上、有病能及时医治。做好因灾伤亡、受灾人数、财产损失等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并如实汇总上报,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支持。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
第二十一条【灾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松木塘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上级政府的灾后重建计划方案,积极配合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和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组织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第四节调查评估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类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灾害评估】
配合上级政府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分析致灾因素,核定损失情况,评估应对处置方案和措施,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对因人为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或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不力、导致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救援力量】
构建以松木塘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为主力、以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为协同、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格局,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松木塘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锻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是第一时间先期处置重要力量。开展以“六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在村(社区),推进以“三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推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建立村(社区)灾害信息员队伍。
(三)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在社会力量的组织、技术装备、培训、应急演练、救援行动、人身保险等方面,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五条【财力支持】
松木塘镇人民政府要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资金。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松木塘镇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松木塘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办法,报请上级政府支持。
松木塘镇财政和纪检等相关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支持各保险机构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保险机构办理法定保险;鼓励公民、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作用,进一步健全区域公共安全保险体系。
第二十六条【物资储备】
松木塘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制定松木塘镇应急物资标准和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建设松木塘应急物资储备库,优化应急物资储备、调运方式。松木塘镇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种类,制定本领域、本行业、本部门、本镇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设专项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应急物资数据库,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技术装备】
松木塘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大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
第二十八条【信息化】
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执法监管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处置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第二十九条【避难场所】
松木塘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各村(社区)分工负责,依据规划在居民生活、工作地点周围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居民提供疏散避难和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第五章基础工作
第三十条【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完善村(社区)、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松木塘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突发事件主责部门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并跟踪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松木塘镇党政办公室,同时抄送松木塘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因素,按照底线思维,统筹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村镇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健全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第三十一条【风险监测】
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水旱、气象等自然灾害和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传染病疫情、野生动物疫情、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行业领域的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库,推进卫星遥感、雷达监测、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在安全风险网络监测预警系统集成应用,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程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网络,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第三十二条【风险预警】
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分级预警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运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各类渠道,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精准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的预报预警能力,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预警级别确定、预警信息发布、预警措施按照县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
第三十三条【宣传教育】
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支持引导村(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加强镇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培训。各单位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四条【预案管理】
松木塘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其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综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松木塘镇各类应急预案由主责部门负责起草,应经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审批,以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应在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综合应急预案报送桃江县人民政府备案,专项应急预案报送桃江县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各部门、村(社区)要健全演练工作常态机制,完善演练工作制度流程,加大应急演练工作力度。各突发事件主责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能高效的应急演练。要按照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的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松木塘镇防汛、消防等主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等经营管理单位,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要组织演练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给予表彰、表扬或奖励。
第三十六条【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预案衔接】
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预案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方案。
第三十八条【解释实施】
本预案由松木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5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
为确保我镇在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养殖业持续健康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镇人民政府和畜牧兽医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高致病性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根据需要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舍,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动物疫病快速诊断、防控技术等研究、推广和应用,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东厦镇防控高致性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查高致病性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空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和基层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分级疫情分级严格按照分级标准执行。
四、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镇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兽医站应加强对高致病性和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候迁迁途径区域、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感染人群时,卫生主管部门就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站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五、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造不履行或都不按照规定履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是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应立即派出高致病性防控技术专家组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高致性禽流感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办、市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市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到省畜牧办和省指挥部。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六、疫情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必须按程序认定:
(一)镇动物防疫指挥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高致病性防控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临床症状明显的,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疫情的,立即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进行最终确诊;
七、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要遵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进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高致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定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疫情的地方,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禽流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指挥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支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响应。发生级疫情时,配合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全国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配合省指挥部启动全省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镇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镇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高致病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高致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地方防控经费及疫情应急控所需经费,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商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亩,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5)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6)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7)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要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8)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9)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10)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11)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
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6
1. 成立预防疫情组织机构
成立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业主、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单位负责人负总责。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建立应对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2.人员管控
防疫工作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返岗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未经隔离观察(留验)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其他非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3.复工检查流程
●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详见附表一)。
●复查和申请。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工意见,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4.施工场区的管理
●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防疫工作,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5. 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手套、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6. 民工宿舍的管理
加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民工宿舍要保证足够的生活空间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宿舍高度不低于2.5m,面积不低于2m2/人,每间宿舍不超过15人,并备齐被褥、衣架、脸盆等必要的生活用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宿舍内夏季应将开启式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7.食堂的管理
●职工食堂和外施队食堂应设在上风向,地势较高,室内通风良好,排水通畅且距离厕所30m以上的地方。食堂建成后,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火。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食堂内各种器具、主副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各种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各种器具、机械、盖布应干净卫生,无不洁、生锈、霉变、油垢及残渣。菜墩、案板、刀具、容器等应生熟分开,并有明显的生熟标记。
●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责任制,责任分解到人。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并定期检查,生熟食品分别存放,食堂卫生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食堂内外墙面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及其上部贴瓷砖,要有污水排放、防尘、防蝇、防鼠害措施。设置垃圾桶,严禁乱丢废物的剩余的饭菜。
●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8. 厕所管理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厕所建成水冲式,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厕所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厕所建成水冲式,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9. 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现场全封闭,项目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0.留意当地政府有关疫情的报告,遵循有关预防指引。
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7
一、应急组织和相应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尚晓军兼任。
配备急救车:
各队队长为该段内的应急小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值班电话:
2、急救医院:
报警:(110)
消防:(119)
二、职责及分工:
组长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分工和调配。
2.调查发病原因、落实发病人数。
3.根据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疫情。
4.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进行工作
成员职责:
1.负责与各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
2.保持通讯系统的畅通,做好通讯记录。
3.负责污染物的卫生消毒。
4.落实病人的隔离措施。
三、应急救援具体方法
1)发现疫情立即封锁现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站。
2)召集救护组进入应急状态。
3)调查发病原因,查明发病人数。
4)控制传染源,立即对病人采取隔离措施,并派专人管理,及时通知就近医院救治。
5)切断传播途径,卫生管理员对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操作时要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避免接触传染。
6)保护易感人群,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生活区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禁止人员随便流动防止疾病蔓延。
四、应急车辆: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8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厂区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经理、技术经理担任,成员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
1.指挥组由、组成。在第一时间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员工疏散,第一时间组织员工自救,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第一时间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抢险组:由20名员工组程: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组员由、承担危难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务。
3.后勤保障组:由6名同志组成,任组长,为副组长,组员由、担物资装备供应,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部门和公司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或拨打120请求救援,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公司汇报,公司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公司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部位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为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从事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一般性抢救,并立刻送往医院抢救。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业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随时准备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要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本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9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为了增强炊管人员的食品卫生与法律意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顾客身体健康,以及此类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有效地采了取紧急措施并迅速进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程度和降低损失,确保本店全体客人以及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本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常抓不懈,建立领导机构,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准备,组建饮食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春桃
成员:陈有明、高金连
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
春桃鱼店坚持“规范管理,科学配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控工作,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搞好食品卫
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本店服务员卫生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组织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并督促落实。
(三)后厨、餐厅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后厨、餐厅环境整洁,确保后厨、餐厅无积水、无油垢,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严禁食堂、餐厅存放生活垃圾和杂物。
2、后厨、餐厅的设施设备布置应当合理,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卫生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进餐场所。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3、制售冷荤、面点必须设独立的卤菜间、面点加工间,加工制作程序严格做到“六专”,即专用操作间、专人制作、专用不锈钢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专用洗手设施。
4、餐具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设立固定的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记。
5、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餐具严格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五保洁”,所有餐具(用具)当餐消毒,做到“一用一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分类存放保洁柜,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用具)贮存柜上设明显标记,餐具(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后厨进餐场所设置供用餐者洗手、的自来水装置。
8、保持后厨、餐厅内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
(四)餐饮物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1、严把餐饮物资采购关,物资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伙食物资,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实行定点、定人、定品种、定品牌采购,以保证其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执行伙食物资索证制度,主要索取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销售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2、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禁止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执行伙食物资验收制度,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三无”物资(即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不收证件不全的`物资(即无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4、伙食物资及食品的运输工具、盛装容器做到专用,并经常清洗消毒,定专人负责,保持卫生。
5、设立独立的食品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保持食品贮存场所清洁卫生,应有良好的通风、灭蝇、灭鼠等设备设施。
6、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保存食品的设备(如冷库、冰箱)必须贴有明显标志,将生食品、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挥发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五)食品粗加工、精加工及销售的卫生要求
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分开存放、一用一洗,保持清洁。
2、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严格做到分开清洗,分开切配,分开加工;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加工制作,并实行分开存放,以避免交叉污染;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70°C)。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后厨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后厨从业人员(后厨厨师、餐厅服务员、物资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食品操作员等)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均需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后厨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调离本工作岗位。
3、后厨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洗手;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岗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咽。
(七)加强后厨、餐厅等单位的安全保卫
1、后厨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生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如红案、白案操作间、切
配间、蒸饭间及粗加、精加工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如仓库、冷库、物资加工场所)等后厨的重要部位,落实免费汤等免费品种的保护措施,谨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落实安全值班措施,坚持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八)检查与监督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经常深入食堂一线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疑似突发事件后,应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一)启动饮食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的组织机构
1、一旦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分工。
①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指导、总协调负责人:陈春桃
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校区负责人:陈有明
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信息及时反馈负责人:高金连
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具体落实、执行应急处理措施负责人:高金连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设突发事件报告或投拆电话;尤其在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要重点落实,以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报告和及时处理。
(二)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的医疗单位、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拨打电话120向当地医院求援,协助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病人.
2、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尚未到达之前,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停用食物、出售等一切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便于卫生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和分析。
(三)配合卫生局展开调查
1、主动配合区卫生局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局的具体要求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配合区卫生局详细调查:中毒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包括就诊人数、住院人数、危重病人及死亡人数)、中毒发展趋势及采取的紧急措施;污染食品种类、可疑污染物、污染程度、食品加工设备和场所、食品有效地点、食品运输工具及车辆等等。
3、加工配送人员整理记录和调查相关材料后及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以及对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导致事态扩大的责任人,将按《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023年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0
为确保我院实验室安全与稳定,以保证正常运行为宗旨,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本着建立一个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机房安全体系的目标,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和实验室工作的中心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实验室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组成。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验室的具体情况,配备更新消防灭火器材,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2.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实验室建设、管理与评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3.定期进行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电路设施的检修、改造,增强抵御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对实验室造成危害的能力。
4.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具体实施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5.对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及所造成的后果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的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1)在正常工作日内,实验室相关管理员负责对机房进行监控,主要职责是:巡视网络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消除网络故障隐患,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2)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主控机房。(如控制室、管理室)
2、机房内严格采取防雷(如电源保护开关、防雷插座等)、防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备灭火器等)、防尘、防静电等措施以及机房入口处24小时监控录像等措施。(注:监控系统的建立正在筹备中)
3、对实验室设备进行常规维护,做好巡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实验室教学的正常运行。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处置方案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1.突发事件发生后,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及时有关情况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和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事件初步性质、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2.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快速作出应急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并加强巡逻;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事后,要对其他实验室和相关人员及学生进行教育,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学院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类似突发事件在本单位再次发生。分析总结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学生实验机房应急预案
当学生上课期间机房发生触电,火灾等突发事故时,实验指导教师第一时间迅速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迅速做好抢救和灭火工作,并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并119报警电话,若发生学生受伤事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实验室管理员及时报告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电源系统应急预案
(1)定期检查实验室供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电路线缆器材情况,当发生下列突发事件时,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处置:
(2)当实验室发生供电突然停电或是电源异常时。首先应和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确认是否正常停电以及预计停电时间。检查不间断电源的电池可供电时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遇到突然断电,应及时将空调等不在UPS电源供电范围内的设备及时断电,预防突然来电时瞬间电流过大导致设备损坏等现象。
(3)当确定停电原因是在本身供电系统范围内,立即汇报给负责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维护人员达到现场检修。
(4)恢复供电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逐步恢复机房设备和UPS的供电,以防瞬间电流过大造成设备损坏。
注:UPS电源正在配备中,故此应急预案将其考虑在内。
3、网络和服务器络系统应急预案
(1)发生网络故障时,首先检查机房设备情况,确定网络故障的原因。
(2)确认原因后,若为短时间内可恢复的,应尽快联系网络维护人员,及时处理和排除故障。
(3)当确认原因为短时间无法恢复,应该及时向负责领导汇报,并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做好上课机房调整的准备,以保证教学实践的正常运行。然后再联系维护人员,及时处理故障。
4、机房管理室消防和防雷应急预案
(1)上班工作时间发生火警,还在机房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紧急撤离,并立刻拨打119报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减少电子设备的损坏。同时采取关闭电源总闸等措施,尽量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和破坏。
(2)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休息时间发现火情后,要立刻拨打119报警,并立刻通知领导,做好火灾的处置工作。
(3)火情结束之后,机房相关人员应全体赶赴现场,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同时立即联系相关网络公司和设备相关厂家,及时评估事故损失情况,研讨恢复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最佳解决方案。
(4)遇雷暴天气或接上级部门雷暴气象预警,应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雷暴天气结束后,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因雷击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核实、报损,并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5、设备盗抢应急预案
发生盗抢事件后,要保护好现场然后报警,并向领导汇报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侦察工作。待现场处理完毕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估计损毁情况,并联系相关网络和设备厂家,积极做好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