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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自治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把手工作手册
领导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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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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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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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把手工作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领导要求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刘云山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赵克志同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周建琨同志《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张本强同志《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第二部分活动抓手
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手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手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手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
一把手主要任务
第四部分政策文件
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的通知(黔群组发〔2014〕10号)
第五部分相关制度规定
作风纪律方面
行为规范方面
廉政纪律方面
第六部分基本常识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常识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60问
第七部分提问清单
县级领导班子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提问清单
县直属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提问清单
乡(镇、街道)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提问清单
村(社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提问清单
第一部分领导要求
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要手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节选自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工作状况、作风状况关键看一把手。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之所以取得好的成效,就在于强化了一把手的责任,发挥了一把手的作用。我们强调用好第一批活动的成功经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抓好一把手、让一把手来抓,发挥好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
——节选自刘云山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必须坚持领导带头示范,特别是一把手率先垂范,亲自抓、统筹抓,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具体抓、配合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
——节选自赵克志同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作为责任主体要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一个有力的组织领导格局。活动过程中,要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勤政为民,带头推动发展。
——节选自周建琨同志《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一把手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又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和执行者,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剖析查摆问题。
——节选自张本强同志《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第二部分活动抓手
省委提出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手:
“六强六创”,即牢牢把握群众工作的本质要求,加强惠民生,创新实现群众利益的举措;牢牢把握群众工作的前提环节,加强察民情,创新夯实联系群众的基础;牢牢把握群众工作的有力支撑,加强保民安,创新维护群众权益的方式;牢牢把握群众工作的紧迫任务,加强化民怨,创新群众满意作风的建设;牢牢把握群众工作的关键所在,加强汇民力,创新点燃群众激情的方法;牢牢把握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加强聚民心,创新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
市委提出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手:
“一切要为人民打算、一切要为小康苦干”。“一切要为人民打算”就是坚持以民为根,把保持同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作为第一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第一需要,坚持以民为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一切要为小康苦干”就是围绕同步小康战略,在苦干中扫除“四风”,在苦干中凝心聚力,在苦干中加快速度,在苦干中排除万难,在苦干中奋力赶超。
县委提出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手:
“三弘三强”,即弘扬顶云经验,强化敢于担当的意识;弘扬板贵精神,强化苦干实干的意识;弘扬上关经验,强化服务群众的意识。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
第四部分政策文件
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的通知
(黔群组发〔2014〕10号)
各市(自治州)党委、贵安新区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属高等院校、省管国有企业党委: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证明,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强化一把手的责任,发挥一把手的关键作用。中央和省委强调,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好、运用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一把手发挥关键作用。现就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一把手亲自抓活动的政治责任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能否抓得深入,抓出成效、抓出特色、抓出影响,关键看一把手的作用发挥。一把手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关系到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全省主基调、主战略和“四化同步”的实施,直接关系到落实守住“两条底线”的要求,直接关系到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直接关系到推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发展。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担当、落实责任,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牢牢把活动抓在手上,对教育实践活动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要亲自抓,自始至终把责任扛在肩上,切实把中央和省委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明确一把手抓活动的重点任务
各单位一把手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组织者、监督者,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作表率、带好头,切实发挥组织推动和引领示范作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一把手要主持制定班子学习计划和3天集中学习工作方案,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研读中央和省委规定的必读书目,抓好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规范和组织纪律教育,带头讲党课、谈体会,带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要主持制定征求意见工作方案,畅通群众提意见渠道,带头蹲点驻村、到群众工作中心接访等,真心诚意敞开大门,到群众中去听意见。
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一把手要组织抓好前期广泛征求意见情况的汇总梳理工作,带头深入查找、剖析“四风”和“慵懒慢浮贪”方面的突出问题,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阅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与班子成员逐一开展诚挚、深入的交心谈心,一次谈不深、谈不透的就多谈几次,努力把问题谈开谈透、达成共识。要精心主持制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逐一对班子成员开展批评,虚心接受班子成员批评意见,既红红脸、出出汗,又加加油、鼓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一把手要主持制定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带头制定个人整改落实措施。弘扬认真精神,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和切实管用的办法,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具体问题改起,一个一个的解决。要加大“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通过重点整治,推动作风的整体好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制度机制固化作风建设的成果,注重承接好、贯彻好第一批活动出台的制度办法。
三、掌握一把手抓活动的科学方法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各单位一把手在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实际,注意方式方法,有序有效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加强整体谋划推动。一把手要舍得花时间、投入足够精力,用心思考、用心谋划教育实践活动。随时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新精神新要求,加强与督导组的联系沟通,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每一环节都要听取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指导到位、督导到位。
突出抓点带面。一把手要带头抓好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面对面进行指导,实打实提出要求。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深入到联系点调研指导,推动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全程参加和指导联系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通过审阅整改方案、专门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强对联系点的具体指导,切实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带动第二批活动单位扎实深入开展面上活动。
注重工作实效。一把手要把规定动作抓实抓细,自选动作抓出特色,不简单作秀,防止流于形式。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干部官德教育和道德建设、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网络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强化典型引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总结提炼有特色、带规律性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和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先进模范,大力营造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一把手发挥作用的督促检查
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要将各单位一把手作用发挥作为督促指导重点内容,督促一把手在带头真学真查真改的同时,抓指导、抓推进、抓把关、抓落实,真正成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引领者和示范者。
上级一把手要抓下级一把手。上级党组织一把手要注意了解听取下级一把手组织和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定期听取下级一把开展手工作情况汇报,审阅下级一把手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落实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反“四风”的强大合力。
督导组要加强与一把手的直接交流。凡是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问题、关键环节,督导组要直接与一把手联系,当面提醒,提出要求和意见建议,激发动力、传导压力。
建立一把手抓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台账。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进行记录,形成一把手抓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纪实,作为考核评价一把手发挥作用情况的重要依据。
“回头看”要重点看一把手。要把一把手发挥作用情况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点,看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看一把手带着开展学习教育、带着听取群众意见、带着查摆自身问题、带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对于一把手作用发挥不到位,达不到中央和省委要求的,要返工补课。
综合测评要重点突出一把手。活动基本结束时,组织对各个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要把一把手履职情况,作为第二批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综合测评的重点内容。活动走了过场、群众不满意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8日
作风纪律方面
一、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贵州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
(一)省级领导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多深入基层,特别是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同群众商量解决问题。实行抓点、跑面、指导工作相结合,在调研中不断深化省情认识,完善工作思路,创造性地把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讲、访、帮、促”等活动,定期接访,带头包案,化解矛盾。推动干部大规模下基层工作常态化,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要精简会议活动,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会议传达。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级领导同志不出席各类节庆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参加剪彩等。
(四)要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五)要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
(六)要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避免省级各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七)要规范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不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
(八)要改进新闻报道,压缩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报道及报道字数、时长,多推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新闻报道。
(九)要严格文稿发表,未经省委统一安排,省级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得题词、题字。
(十)要坚持廉洁从政,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
三、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
(一)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
2.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单位吃喝、消遣。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4.不准借口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
5.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
(三)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
6.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言语不文明、作风粗暴;
7.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四)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
8.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不着边际的发言;
9.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10.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四、贵州省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问题处理的规定
(一)对机关工作人员存在下列工作作风问题的,应予以处理:
1.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在省内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高标准接待;
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违反规定超标准购买、更新、装饰或使用公务用车。
2.自由散漫、松垮拖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
上班时间参与打麻将、玩游戏、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等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
3.推诿扯皮、不敢担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告知而不告知、应办理而不办理,或不按程序、时限等要求办理;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件等,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处置不当;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件等,不按要求上报或瞒报
4.形式主义、落实不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在检查、调研、会议等活动中,图形式、走过场,增加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造成不良影响;
在接受上级单位和领导调研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
对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任务贯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5.工作粗糙、不重细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工作质量差、效率低,影响部门、单位重要任务的完成;
工作不细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处理而未处理,造成不良后果。
6.漠视群众、脱离群众,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对群众举报该受理而不受理、合理诉求该解决而不解决;
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导致矛盾激化、群众不满,党群干群关系紧张。
7.存在其他工作作风方面问题需要予以处理的。
(二)处理的方式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
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处理,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受到处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行为规范方面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廉政纪律方面
一、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党员领导干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四、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五、党员领导干部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六、党员领导干部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七、党员领导干部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六部分基本常识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常识
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一)主要内容:为民务实清廉
(二)重点对象:乡科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切入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四)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五)突出:作风建设
(六)总载体:以“忠实务实实干兴省,同心同苦同步小康”(简称“三实三同”)
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一)主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人、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紧紧围绕扶贫、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低保、就业、交通、饮水、文化等问题,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建成一个不含水分、群众得实惠、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社会。
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解决思想“十破十立”,增强发展自信、跨越自信、小康自信,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激情干事。
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始终敬仰党的事业、敬畏手中的权力、敬重服务的人民,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要牢牢把握的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
(五)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坚决反对奢靡之风。
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总体安排: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自上而下分2批开展,第一批时间为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第二批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二)三个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省委“十破十立”
要突破信心不足的思想,树立敢于争先的意识。
要突破墨守成规的思想,树立开拓创新的意识。
要突破自我满足的思想,树立追求卓越的意识。
要突破封闭保守的思想,树立包容合作的意识。
要突破消极等待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的意识。
要突破怕担责任的思想,树立勇于担当的意识。
要突破说多做少的思想,树立干字当头的意识。
要突破反应迟缓的思想,树立立说立行的意识。
要突破忽视产业的思想,树立工业强省的意识。
要突破不跑不要的思想,树立积极争取的意识。
加强效能建设
对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庸、懒、散、慢、浮”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在教育、医疗卫生、涉农、征地拆迁、资源开发、行政处罚、中介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用,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严格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60问
1.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的总要求?
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
2.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四风”包括哪些内容?
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要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
3.“四风”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答:“四风”问题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4.“照镜子”的含义是什么?
答:“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
5.“正衣冠”的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