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也是一种教书育人的过程,可将一种最客观的理解教予他人,而后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得以自己所认为的价值观。教育,是一种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的实践活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法院心得体会短篇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锦集六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2023年法院心得体会短篇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教育在各个行业、单位中的地位愈发重要。而在法院这个司法机关中,党风廉政教育更是具有特殊的意义。作为维护法律公正、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部门,法院的党风廉政教育不仅要求法官们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更要求他们坚守法律底线、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在我所所长第一书记的带领下,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构建廉洁纪律体系。
首先,我所注重打造廉洁党风。在党风廉政教育中,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个别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纪政纪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同时,我们注重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制度,确保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得到有效执行。只有保持廉洁党风,才能构建一个廉洁公正的法院环境。
其次,我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教育。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为此,在党风廉政教育中,我所注重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法官们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水平。我们定期组织法律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来所进行授课,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使每一位法官都能掌握最新的法律动态和司法实践,做到心中有数、明辨是非,为公正裁判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我所加强司法道德教育。法官是司法活动的主体,司法道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在党风廉政教育中,我们注重培养法官的良好职业道德。通过组织法官座谈、评案会议等活动,加深法官们对司法职责和法官形象的认识,引导他们筑牢法纪信仰,始终保持清廉正直的精神风貌。只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法官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四,我所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文化是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教育中我们注重弘扬廉洁文化,厚植党性观念。我们通过开展廉洁文化主题演讲、廉洁文化知识竞赛等形式,让每一位法官深刻认识到廉洁文化的重要性,自觉加强廉洁自律。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廉洁文化的宣传,通过墙报、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对廉洁文化的警惕和敬畏。
最后,我所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在党风廉政教育中,我们着力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教育责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教育考核机制。我们注重党员干部实际工作中的党风廉政问题教育,着重解决具体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做到识好人、识真情、识廉洁。通过这样的教育,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党风廉政教育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的重要性,明白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法官们才能始终保持政治清醒、法律公正的作风,才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我们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从严治党,努力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做出更大的突破和创新,为法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 2023年法院心得体会短篇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基层机构案件濒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其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如何通过剖析案件成因,从源头上防范银行案件的发生,是各级银行机构都应该思考的问题。通过对《代价》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结合自己在银行多年工作的体会,在案件的防范对策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
(一)端正经营理念,促进银行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早已明确了的经营指导思想。银行各级经营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抛弃只求规模、不讲质量、不惜成本抓存款的短期行为,始终把握正确的经营理念。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和年度综合经营,建立和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绩效 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筑内部稽核、委派会计主管、业务检查、风险管理、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的风险抵御防线,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和落实各级分支行经营管理责任,推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案件频发的机构负责人要实行引咎辞职制度。
(三)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银行机构要把每一位员工都当作主人和价值创造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薪酬、晋升等激励办法,为员工搭建稳定的、通畅的发展空间。弘扬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进取精神,提升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同时,经常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员工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将案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培育合规文化。不断强化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做到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处处合规,逐步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警示教育对防范案件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行警示教育,应该注重引导员工思考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等问题,对照案例校正人生坐标,增强自律意识。在教育中陈述反面典型的犯罪过程,则应尽可能避免提及犯罪技巧和躲避检查伎俩,以免被居心叵测之人仿效借鉴。同时,要多挖掘犯罪根源,少展现个性细节。尽管犯罪形形色色,种类多样,但走上违法道路,都有其共性所在。应该从纷繁的犯罪个案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来教育人,在提及违纪犯罪实例时要对内容和具体细节把关。通过对违纪犯罪现象的理性分析,让员工明白一个道理:人的堕落,并非偶然,都有一个不知不觉从小变大的渐进过程,都因循从小恶到大恶,最终走向身败名裂的轨迹,如果不拘小恶,忽微常积,明天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就是你自己,从而让员工真正得到警示。
警示教育感悟
第三篇: 2023年法院心得体会短篇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警示教育体会法院活动是为了通过向市民提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以及重申法治是社会秩序的基本保障,提高人们对法律和司法制度的认识和尊重。近期我参加了这一活动并得到了极大的收获。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与体会。
第二段:警示教育的意义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常常容易被不良的行为所影响,从而产生一些不好的想法和行为,而这些行为往往会严重影响我们本身的形象和地位。因此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深刻意识到自身的素养和灵魂与个人特质是在平常生活中塑造的,平常做到积极面对压力和每一个工作,时刻保持好自身的成长和发展,对我们自身的素质提高所达到的作用是长远的。
第三段:深刻的案例启示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通过一系列的案例学习,了解到很多人的失败是源于不守法治的行为,有的甚至因为一时的错误,付出了不可估量的代价。其中典型的案例是一位高管因为企业内部交易,利益输送等不守法治的行为,最终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代价。这些案例深刻启示我们做人要守法律,做事要为家庭和社会负责,要勇于面对自己的行为,好好把握机会,做好自己的职责。
第四段:感悟与思考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学到的并不仅仅是法律知识,更多的是对人性、对社会的认识,对未来的展望。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作为一名民众,我们的身份、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在价值中保持他人意识和责任价值观;在行动中秉持道德规律,尊重事实、尊重规则;在人生路上,高度珍视团队精神,始终拥有淡然处事的态度,才是真正的合格公民。
第五段:总结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体会法院活动,我们得以全面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更深入的理解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以及自己的责任。警示教育并不仅仅是关于法律知识的传授,更是一次心灵与精神的洗礼。我们必须敬畏法律,恪守国家和社会的规范,时刻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将继续发扬积极向上的精神,做一名合格的公民,为社会的繁荣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篇: 2023年法院心得体会短篇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十二月伊始,我院给干警发了《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人手一册,在十二月四日又组织全院干警对部分典型反面事例进行了警示学习。通过阅读和学习,我感触颇多。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法官是清贫的。法官必须积极地不断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必须耐得住寂寞,必须经得住诱惑。由于法院的职权职责,工作必然关乎当事人的各种利益,有人为了获取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可能会使出各种手段,对法官的工作进行干扰和误导,最常见的就是针对法官清贫的弱点对办案人员进行物质诱惑,最终达到使法官违法做出有利于他的裁判的目的。近年来,有少部分通过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成长起来的优秀法官正是在这种诱惑面前倒下的,有的人更是在极其微薄的物质利益面前失足,可见平时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是何等缺失,对诱惑的抵御能力是怎样的脆弱,到头来,为了蝇头小利身陷囹圄,毁了自己的人生,也给家庭带来伤害,给单位和国家抹黑。实在令人惋惜。
二、法官必须崇尚法治。
这样的问题。客观地讲,法律并非是万能的,有时法律的实施还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导致法律的调整、惩治、教育作用大打折扣,但是,法官对法律法治而言不是普通民众,不可以因为某个不当的法律事件而散失对法治的信心,作为法律职业者,必须崇尚法治。在失足的法官当中,有不少正是由于失去了对法治的崇尚和对法律的敬畏,迷信权术,对那些拥有超大能量的人过度崇拜,以致帮助他们做出践踏法律的事来,到头来受害的仍是自己,非要以自己的自由挑战法治的力量。到悔悟,时已晚矣。
三、法官是高风险职业。
通常认为,法官不如警察那样需要面对面的和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所以职业风险小。其实,区别主要在于,警察的风险在明处,法官的风险在暗处。有时,法官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会遇到压力、威胁、恐吓、诱惑,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进利害关系人精心设计的陷阱。法官办案虽然会遭遇各种阻碍,但始终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一旦有意违背,必将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纵观警示教育的反面事例,无一例外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由于社会对法官违法犯罪所持的是零容忍态度,所以法官一旦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法官必须时刻清醒认识自己的职业风险,保持高度警惕,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关理论,努力让自己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确保公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总之,在我国,法官只是普通公务员,却要在学习、技能、思想等方面用高于普通公务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专业知识,不断改造思想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一名好法官很难,但既然选择了做法官,再难也要做一名好法官!
第五篇: 2023年法院心得体会短篇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法院人员参与教育是指法院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教育活动,在普法教育、法治宣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日常工作中,法院人员可以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需求,亲身参与教育活动也有助于法院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法律精神,为司法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下面将分别从参与教育活动的意义、对法院人员的影响、与人民群众的交流、加强法治宣传和自我发展的角度展开论述。
首先,参与教育活动对于法院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其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是法院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参与教育活动,法院人员可以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分享给人民群众,引导他们正确的了解和适用法律。同时,通过与人民群众的深入交流,法院人员也能更加深入地了解群众的需求和疑惑,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其次,参与教育活动对法院人员的影响是积极的。法院人员通过参与教育活动,不仅可以将自己的知识分享给他人,还可以在与他人交流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与人民群众的交流可以让法院人员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法律对于群众生活的影响,也能从群众的角度看待和审视自己的工作,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参与教育活动还可以培养法院人员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再次,参与教育活动可以促进法院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法律权威和公正性的重要职责,而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和交流是法院工作的基础和保证。通过参与教育活动,法院人员可以亲身感受到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和期待,进一步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和信任。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也能够帮助法院更好地了解社会状况和民意动向,为法院工作提供更加准确和全面的参考。
此外,参与教育活动也有助于加强法治宣传。法治宣传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而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参与教育活动对于加强法治宣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法院人员参与教育活动,可以将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传递给更多的人民群众,提高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从而促进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参与教育活动也能够在社会上树立法院的权威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参与教育活动也为法院人员的自我发展提供了机会。法官、检察官等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参与教育活动,可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教育能力和影响力,培养自己的师者风范。面对不同的受众群体,法院人员需要根据他们的需求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从而要求法院人员不断学习和提高。参与教育活动也可以让法院人员锻炼自己的公众演讲和表达能力,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和自信心。
总之,法院人员参与教育活动的意义重大,既有助于法院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法律精神,为司法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又有助于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通过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法院人员也能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法律对于群众生活的影响,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参与教育活动还有助于法院工作人员自我发展,提高自己的教育能力和影响力。因此,法院人员应积极参与教育活动,为社会的法治化进程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六篇: 2023年法院心得体会短篇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要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面是本站带来的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近期,我院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能过学习资料及领导的讲话,我更加认识到了人民群众的地位的重要性,应当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
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党发展过程中总结的宝贵经验。 联系到我们法院工作自身,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立案大厅更是涉诉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窗口,立案法官作为法院接待群众的第一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法院在广大群众中的形象。我们应当努力在方便群众诉讼上进行创新,使人民法院离群众更近些,让群众打官司更方便更快捷。
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提升立案法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今年,我院党组率先垂范,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我庭干警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利用我院阅览室等学习场所,通过法官论坛、座谈讨论等形式,营造一种重学习、重知识的良好局面,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涉诉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进一步完善立案窗口的功能设置,统一标识,规范工作制度,改进服务态度,完善功能设置。要求窗口人员要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增强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意识。注重窗口人员的形象建设,每天要着装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提高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提高应对各种问题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涉诉群众提供立案受理、法律咨询、法律释明等各项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保证每一个窗口全天有人接待,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增强责任心,对待工作要尽职尽责,对待涉诉群众更要尽心尽力,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真正把加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融入到窗口工作人员的灵魂深处,努力把立案窗口打造成为人民法院的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
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善于利用新技术,拓展服务空间。互联网时代为司法便民带来新的方式,注入新的内涵。我们要善于利用互联网便捷性、交互性、即时性等特点,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与群众的互动;要因势利导,推广“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方式,以方便群众诉讼。
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这是一条在新的历史时期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与人民司法事业紧密结合的新路。我们相信沿着这条路阔步向前,人民法院一定能交出适应时代要求的精彩答卷。
党的以来,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我院深入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又跑遍了范家镇建龙、上辛等16个村70个组,采取“听、看、谈、问、议”的方式,召开各种座谈会18场次,走访村、组干部群众813人,发放征询意见表811份,基本摸清了群众当前生产生活方面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问题,摸清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与期盼、意见与建议。真是受益匪浅,感受颇深。
我认为,作为基层法院,在新时期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五强化、五确立、五增强”。
一、强化宗旨意识,确立群众观念,增强司法的人民性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解决法官干警在思想观念,司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深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司法审判群众观,将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确保司法为民观念入脑入心。要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决克服就法律谈法律、就案办案的倾向,切实做到既崇尚法律,严肃执法,又理解立法精神,考虑司法目的和社会效益,把维护群众利益与推进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狠抓干警的常态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庭审技能训练、司法文书制作,注重研究新类型案件,以过硬的司法能力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强化公正意识,确立使命观念,增强司法的公信力
要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和提升公信的基石,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坚持按程序办事,凭证据说话,依法律裁判,特别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要始终牢记使命,加大审判力度,依法严惩“两抢一盗”、黑恶势力、黄、赌、毒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妥善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遏制恶意诉讼,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切实关注民生,妥善审理教育、住房、医疗、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以及涉农案件。加强调解工作,健全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加大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力度,通过司法建议、行政白皮书,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强化反规避执行措施,坚持对每一件执行案件做到执行办法穷尽、执行措施穷尽、可供执行财产穷尽,强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强化便民意识,确立为民观念,增强法院的亲和力
要始终确立为民司法观,积极推行人性化的司法便民措施。打造好立案信访大厅一站式服务平台,发挥诉讼引导服务职能。进一步拓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小额民事案件速裁制度,实现案件繁简分流,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审批程序,确保人民群众能打得起官司;协调落实刑事被害人、涉执行、涉信访特困当事人救助资金,促进矛盾化解。加大“巡回法庭”审判力度,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排查矛盾,就地解决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访转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采取“四定一包”责任制,及时化解涉诉矛盾,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充分理解当事人对所涉案件的关心,以良好的作风和极大的耐心,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将辨法析理等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确保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要及时反映民声,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群众致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
四、强化廉明意识,确立反腐观念,增强队伍的纯洁性
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说实话真话新话,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踏踏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的队伍。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利用暴露的腐败案例经常进行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规定,对群众举报、上级批转、媒体曝光的有关违法办案、司法作风不廉、影响法院形象的人员及其他一切违纪违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五、强化责任意识,确立监督观念,增强司法效能
对内来讲,进一步健全以岗位目标考核为重点的司法责任体系,修正完善审判质效评估和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建设。着重抓好案件流程管理、审限管理和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管理,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均衡结案。要完善案件质量评析管理制度,对错案进行追究,对优秀案件合议庭、优秀案件承办人、优秀法律文书制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实行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分析通报制度,逐月公示审判庭室和法官个人的工作业绩情况,形成人人争办案、多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公开促执法规范,以执法规范促执法公正,让能公开的执法行为和环节全部公开,用刚性的制度和公开的程序监督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对外来讲,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落实“法院开放日”制度,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畅通监督法院工作渠道, 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继续深入开展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的意见和建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公民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总之,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务必使全院法官干警思想受教育、道德上水平、作风见实效、工作上台阶、群众得实惠,务必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党的明确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党中央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因此,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认为很有必要,这是“四群”工作的深化拓展和延伸,完全能够创造出新的经验。
“为民”体现宗旨。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多做造福人民的事,切实把为民造福作为从政的基本准则和不懈追求,无论是开展调研、制定政策,还是部署工作、解决问题,都要切实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答应作为根本检验标准来衡量。常言道,“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间”。有了爱民之心,群众就会支持党的工作,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政为民就是一句空话。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不断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大追求,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最高目的,以人心换人心,以感情换感情,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解民忧,实实在在帮民富,努力做到亲民爱民,感情上贴近群众,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
“务实”表明要求。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务实,就要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真干而不是假干,实干而不是虚干,为党和人民而不是为自己干”,这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做到求真务实的试金石。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而不是做给上级看、做表面文章,更不能出于自己的私利。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我们就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脚踏实地、尽心尽力地干出应有的业绩来,不辜负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期望。工作中,要纠正“只图虚名,不务实效”的不良作风,坚持经常到最困难的地方、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务实,切实以“一线工作法”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做到位,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清廉”反映目的。“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领导干部只有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当今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社交空间日益拓宽,如果不以“先进性”的要求规范约束自己,很容易使权力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就应该坚持以廉为重、正派做人、坦荡为官,从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保持清正廉洁。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大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由此也造成了一些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不满情绪。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从生活上防微杜渐,时刻保持清醒地头脑和政治警觉,做到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丰富自己的涵养,提高自己的境界,保持自身良好形象。
(一)以“为民”为重点强化民生司法理念。人民法院应把“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判实践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路子,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在增强群众观点、维护群众权益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工作中,一是要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二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使法院干警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三是要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执法办案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四是要不断提高法院干警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并不断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以“务实”为重点改进司法作风。人民法院应坚持务实作风,始终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最高院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要求, 进一步认识转变作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努力抓好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上,体现在每一起矛盾纠纷的化解上。工作中,一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深入推进“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继续做好立案信访工作和“窗口”建设,并利用现有条件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加强对特困群体的司法救助,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便利、舒适的诉讼环境。二要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意识,更加注重以监督制约促公信;加强推进各项司法公开制度,探索建立法院审务工作微博,努力畅通民意表达,有效回应民生诉求,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要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力度和调解力度,落实回访帮教、诉讼全程答疑工作,不断提升公正、效率、效果指标,切实把法律常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辖区农民的炕头、田间地头,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便捷、温暖和公正。四要增强调查研究工作实效,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法院领导班子应带头深入基层,在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和谐司法上找方法、找措施,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应深入到最广大人民群众、基层普通干警中间,听民声、访民意,不走形式、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注重实效。五要继续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深入整治会风文风。工作中应加快制度建设和成果转化力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对院内各部门、各位干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严肃会风纪律,务求会议实效。同时,应控制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努力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以“清廉”为重点强化廉洁司法。要结合镇康县委统一部署开展的集中整治“庸懒散奢”问题专项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不断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转化,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干部人事权、司法行政权运行的监督,大力加强审务督察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加强法官职业行为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关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现象的发生。
总之,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在新形势下自身建设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应准确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着力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扎扎实实地把“为民、务实、清廉”六字精神内涵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切实以“浓厚的为民情怀,在服务群众上更加有效;务实的司法作风,在推动发展上更加有力;清廉的政治本色,使自身形象更加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