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
5月12日是我国第xx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xxxxx”,5月8日至20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月。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制定本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于宁波海洋国际生态城建设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街道实际,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和避险互救知识,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xxxxx
三、时间安排
5月8日至5月2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的新闻报道工作。通过举办街头咨询、悬挂横幅、印发科普读物、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介绍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
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组织各村(社)全面排查公共基础设施,公共设备和居民住房等存在的灾害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居民自救互救设施和应急避险场所;要加大资金支持,为各村(社)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要鼓励和支持各村(社)居民家庭做好日常防灾准备,提升减灾意识与避灾自救能力。
(三)进一步提高综合减灾水平
防灾减灾月期间,各村(社)及相关部门要通过组织一系列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宣传、文艺演出等活动,实现防灾减灾进村(社)、进企业、进学校,进一步提升梅山全社会综合减灾的整体能力,认真分析当前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讨加强减灾救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细化工作落实方案,确保综合减灾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一是配合区民政局举行“5.12“广场宣传启动仪式,协助各相关区级部门(单位)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活动具体内容包括:资料发放(800份)、防灾减灾相关宣展(35块)、组织观看防震类电影、“您点我抽”征集意见活动、宣传车视频宣传等;二是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小礼品等形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及相关减灾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及时跟踪报道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相关情况。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活动地点:梅中菜场
4、牵头部门:社会救助与服务站
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安监局、团区委、教育局、公安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春晓消防支队、街道宣传办、梅山卫生院、梅山广电站
(二)开展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活动内容:重点对学校、医院、公墓地、敬老院、爱心食堂、渡口、菜场、饭店、超市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的消防、食品等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2、活动时间:5月8日至5月15日
3、活动地点: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4、牵头部门:安监所
参与部门:公共事务科、城建科、农办、社救站、老龄办,边防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
(三)组织减灾救灾救护培训活动
1、活动内容:通过组织减灾救灾救护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居民应对自然灾害的防护、救助及应急处置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0日
3、活动地点:成校报告厅
4、牵头部门:公共事务科
参与部门:区红十字会、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组织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1、活动内容:(1)市防火中心到梅山街道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实地进行消防演练,不断提升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对突发灾害的防护、救助及应急处置能力;(2)在梅西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提升村民应对火灾的救灾减灾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活动地点:成校报告厅
4、牵头部门:安监所
参与部门:综治办、社救站、老龄办、边防派出所、各行政村等
(五)组织观看防震题材电影
1、活动内容:由区科技局联系组织放映防震自救类型的电影,通过电影播放宣传防震及抗震救助方面的知识,提高群众的防震及救助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活动地点:里岙影剧院
4、牵头部门:经发科
参与部门:区科技局梅山广电站
(六)组织气象知识进学校活动
1、活动内容:通过组织气象知识进学校活动,宣传台风、冰雹、雾霾等各类气象知识,提高学校师生应对各类恶劣气象灾难的救灾减灾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6日
3、活动地点:梅山学校
4、牵头部门:农办
参与部门:区气象台、梅山学校
(七)组织一次防汛防台培训及演练
1、动内容:组织各村社民兵应急小分队基干民兵,赴区民兵训练基地,进行防汛防台专业知识讲座,并对抢险应急器材进行演练,确保防台防汛工作井然有序,安全度汛。
2、活动时间:5月16日
3、活动地点:区民兵训练基地
4、牵头部门:人武部
参与部门:各行政村、边防派出所、城管中队
(八)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赴各村(社)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各种交通事故案例宣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2、活动时间:5月8日至15日
3、活动地点:各行政村、社区
4、牵头部门:综治办
参与部门:交警中队
(九)组织一场防灾减灾文艺晚会
1、活动内容:组织一场防灾减灾专题文艺晚会,并在晚会期间穿插防灾减灾知识竞猜。通过文艺演出及知识竞猜的形式进一步提升群众应对各类恶劣气象灾难的救灾减灾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9日
3、活动地点:碑塔村文化广场
4、牵头部门:文体站
参与部门:宣传办、社救站、团工委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国家“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配合,明确组织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二)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保证宣传活动顺利实施。
(三)宣传活动期间,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防灾减灾日”活动相关资料和好的经验做法,并于5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含电子版)报街道社救站办公室。
街道防灾减灾应急预案2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2〕94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
(一)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一周宣传
5月7-13日,在永川日报、永川电视台专题栏目、重点时段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出纪念“5.12”地震一周年特别节目,报道全区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的情况。
牵头单位:区新闻社、区广电传媒集团。
参与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街头宣传活动
5月11日,在永川体育馆、渝西广场分两个组开展街头宣传,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制作有关展板。
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
参加单位:区安监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
(三)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5月12日,集中开展地震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动员城区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聚集场所管理单位开展人员紧急疏散演练。
牵头部门: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部门:区级各部门(特别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部门),三个街道办事处。
2、5月12日,在永荣镇永荣中学开展一次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快速集结演练,重点检验区级相关部门和应急队伍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牵头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人武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永荣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
3、5月7-13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洪、地质灾害救援疏散等专项演练。
牵头部门: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国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举行一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专题报告会
5月8日左右,邀请市级防灾减灾专家来永作防灾减灾专场报告会。
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气象局
参加人员:区级相关领导;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演讲征文、签名等,组织气象、地震、消防等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专题讲座。
牵头单位:区教委
参加单位:区气象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含职业院校)。
2、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百日安全督查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配合单位: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重点是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进社区活动。按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暂行)的通知》(渝民发〔20xx〕33号)文件,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广大市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进农村活动。结合国土房管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大巡查活动和地震、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教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区级农技专家深入镇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农委等部门
(六)成立一支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
结合5.4青年节活动,发动和号召全区广大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一支200左右的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并举行成立仪式。
牵头单位:区团委
配合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教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大中专院校等有关单位。
(七)开展一次募捐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奉献爱心、救助灾民”募捐活动,为5.12地震恢复重建和灾民救助募集更多资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
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各社会单位、广大市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永川区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德宽为组长,副区长王建华为副组长,区级相关牵头部门、配合参与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相关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方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逐项抓好落实。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抓紧抓好抓落实。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本次活动中,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疏散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项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定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在“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中,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电话:xx,传真:xx。
街道防灾减灾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规范应急救助行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能迅速、有序、高效的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灾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预案。
一、基本情况
兰亭镇距绍兴市区5公里,东北部与绍兴市区接壤,东南紧接平水镇,西南与诸暨市相连。地域面积83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人口3.2人。全镇拥有耕地2.7万亩,其中水田1.9万亩,旱地0.8万亩;山坡地及林地3.2万亩。
镇辖区内有病险水库5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堤坝0处,低洼易淹点3处,地质灾害点0处。镇级避灾场所1个,地点为镇敬老院,可临时安置灾民500人。
二、组织机构和设置
(一)镇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下设综合协调组、转移安置组、监测预警组、后勤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
由社会事业和保障办负责,其职责为:
A.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以及灾区需求;
B.召集镇有关职能办公室听取各村灾情和救灾工作汇报或通报,评估灾区形势并提出对策;
C.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村级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2)转移安置组:
由综治工作中心负责,其职责为:
A.及时掌握灾区需转移人员情况,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据灾害发展程度分批组织群众及时转移;
C.做好集中安置点包括检测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灾中心以及镇级避灾点的灾民进出登记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
(3)监测预警组:
由城建办负责,其职责为:
A.认真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大灾的重点区域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
B.落实预防措施;
C.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的具体方案,开展抢险、转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4)后勤保障组:
由党政办负责,其职责为:
A.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点;
B.每年年初视库存情况添置必需的救灾物资:如棉被、衣服等;
C.落实好用于救灾的食品供货单位并签订必需的协议;
D.做好救灾物资发放、领用登记工作。
三、灾害救助分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个等级。其中,特别严重灾害、严重灾害、较严重灾害的确定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执行。
(一)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山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受灾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15%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20%以上;
(5)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0.4%以上;
(6)因灾造成人员伤亡,造成较大影响;
(7)倒塌房屋间数占受灾区域总间数的0.3%以上;
(8)全镇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2、发生较大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列入自然灾害救助范畴。
4、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较重灾害事项。
(二)一般灾害(Ⅳ级)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受灾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10%以上、20%以下;
(5)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灾造成人员伤亡,造成一定影响;
(7)倒塌房屋间数占受灾区域总间数的0.7%以上、1%以下;
(8)全镇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2、发生一般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5-5.0级地震。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列入自然灾害救助范畴。
4、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灾害事项。
四、灾情预警和信息准备
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同时,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对全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报告上级各有关部门,保证灾情信息传递及时。各村的民政联络员兼自然灾害信息联络员负责本村的灾情汇集上报工作。
五、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监测预警组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要及时转移安置灾民,明确灾民转移安置地点、转移线路及负责具体转移工作的责任人。同时落实好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因灾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因灾死亡人员的家属能得到妥善安抚。
六、救灾物资储备
本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内备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时与镇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货商签订临时应急供货协议,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以备灾民应急之用。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对因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以及因灾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镇政府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及时救助,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本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并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