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浅谈如何做好纪检的日常监督工作精选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的日常监督工作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以及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履职水平的意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明确、方式方法科学、作风求真务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三转”是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党章、严肃纪律的必然选择,是找准定位、充分履职的现实需要。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不仅是为了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三转”的重要意义,而且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更切实地满足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盼,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监督和工作方式,逐步实现纪检机关定位明确、思路清晰、职责分明、精力集中的目标,适应不断提高的反腐倡廉新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廓清权责边界突出主责,理清工作职责,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把查办案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立体式监督预防体系,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责任,依照法定职责推进纪检职能瘦身改革。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转变方式。牢固树立“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建立三项制度创新督查方式,建立纪委开放日机制,用好“五书”严格执纪问责,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开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走转改活动,改进履职方式,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向结果监督的转变。
(三)加强“四度”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严格管理塑作风,狠抓执行强作风,解决问题正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强力推进“洪纪清风”行动,通过集中学习、分层次座谈交流会、写作能手竞赛活动、专题辅导讲座,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以过硬的作风打造铁军队伍。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2014年10月24日—12月30日
参加对象:委局机关及基层工作室全体人员,各镇纪检监察干部,县直部门纪检监察专职干部。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讨论阶段(10月24日-11月1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县纪委常委会集中研读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关于“三转”要求的讲话和市纪委监察局印发的“三转”意见、大讨论方案。县纪委各室分组学习讨论,并在10月主任例会上专题围绕“三转”精神交流汇报2014年工作打算和创新项目。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组织座谈讨论,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三转”活动的宗旨,理清工作职能。
2、举行基层干部恳谈会。邀请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举行专题恳谈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阅读纪检监察业务书籍,学习“三转”文件精神,集中交流,加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活动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了解。
3、写作能手竞赛。以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开展“三改”活动为主题,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三甲”写作能手竞赛,精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写作骨干,参加市纪检监察“十佳”写作能手竞赛。通过竞赛锻炼提高全县纪检监察队伍写作水平,也进一步清晰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三转”活动的思路。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12月20日)
4、理清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按照中纪委“三转”部署要求,以党章党纪和行政监察法为依据,县纪委办公室牵头各室共同探讨出逐步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减少与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主业无关的工作职责,报县纪委常委会和上级纪委审核通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明确,精力集中,执纪有依。
5、清理规范议事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协同各室全面清理调整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逐步撤出“越界”越职工作,确保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6、筹建纪检监察网站。组织筹备建立纪检监察网站,将其建成一个集展示廉政文化建设、公布本地和全国典型案件、宣传廉政法纪法规、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的专业廉政建设网站。
7、制定“三重一大”监督实施细则。突出对各镇、各部门“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量化合理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实施细则,保证“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到位。
8、举办“三转”专题辅导讲座。根据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各类文件,编写出“三转”要求解析读本教材,通过开办专题辅导讲座的方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解读“三转”精神和内容,再由纪检监察干部将“三转”精神向身边的党员干部群众宣传,确保“三转”活动深入推广、成效久远。
9、持续开展“洪纪清风”行动。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切实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深入开展“洪纪清风”行动。建立常态化暗访巡查机制和节假日专项督查机制,创新巡查监督手段,严肃整治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作风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树立新风正气。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10、规范“五书”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学习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纪检监察“五书”使用和管理的办法(试行)》,掌握并敢用善用《纪律检查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等纪检监察“五书”,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文书使用和管理,增强执纪问责的严肃性。严格实行问题上查一级,责任倒追一级,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部门责任,而且要追究审核审批部门责任;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形成层层执纪问责的机制。
11、开展“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持续开展走进企业、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等“三走进”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与基层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开展领导干部结队帮扶、挂钩联系企业、“一助一”助学帮困、信访直通车等活动。
12、建立三项督查制度。转变监督方式理念,坚持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由责任同担向各负其责转变;建立执法事项定期报告制度,由事中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建立执法廉政风险动态巡查制度,由依赖职能部门向依靠多方力量转变。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立项,牵头抓总,发挥再监督作用,确保政令畅通。
13、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在政府网站和“阳光”设立曝光台,在报纸电视开设曝光专栏,定期发布纪检监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剖析原因,推动问题整改。
14、纪委开放日活动。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网友走进纪委开放日活动机制,拉近社会各界与纪检监察机关距离。开门纳谏,广闻兼听,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执纪执法更接近地气,赢得社会各界信任。
15、建立“三清”指数测评平台。结合地方特点,构建“三清”指数预警机制。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及各镇村居廉洁指数进行全面测评,并将“三清”指数测评结果运用到干部考察考核、选拔竞争上岗和违纪违规问责等工作中。
16、开展一次走基层大接访活动。信访室牵头汇总分析“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信访案件线索,制定走基层大接访活动方案和时间表,由各镇、各部门向干部群众宣传大走访活动,营造氛围。联合各镇纪委,县直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公布当地相关前期信访接待结果,解释纪检机关信访接待条例,接受新的涉纪人民来访,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贴近群众。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
县纪委各室、各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如何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出发,对“三转”活动开展实施情况、推进过程中的优秀创新作法、取得的成效以及需要改进的建议进行总结,总结材料报县纪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要迅速汇总,集中上报市纪委。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同级党委汇报沟通,获得本单位领导理解和支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三转”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活动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此项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分管书记主抓,县纪委办公室、教研室牵头,委局各相关室配合。各工作室、各镇纪委、县直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归纳总结,确保“三转”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活动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实把“三转”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确保各项活动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二篇: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的日常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改善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公司各类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推动公司改革和生产发展进程,保证集团公司政令畅通,根据上级有关监察工作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结合__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和个人干涉。
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3、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4、依靠群众、加强监督。
二、监察对象
1、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单位和党组织。
2、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3、直接管理钱、财、物及管理工程的部门和人员是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
三、监察机构
集团公司监察室是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直接领导下,按规定行使监察职权,负责对本公司的党组织、行政管理工作职能部室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纪检监察的内容和任务
1、执法监察
⑴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是否做到合法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一系列规章制度情况;
⑶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存在小金库和挪用公款问题。
⑷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的各类经济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签定合同人是否有委托书,审查对方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法人资格和资信能力,审查合同条文是否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特别是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⑸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对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情况,是否做到了政令畅通。
⑹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
⑺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
2、效能监察
⑴监督检查广大党员、干部和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确定了效益观念、信息观念、竞争观念、形象观念;
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企业管理、工作部署、完成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情况;
⑶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⑷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集团公司内部签订的责任目标合同和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施工;
⑸监督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了职责,有无因玩忽职守使公司在经济上、声誉上、形象上受到损失;
⑹监督检查管理人员有无办事拖沓、工作推委、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
3、违纪检查
⑴查处监察对象违纪政纪、廉政规定和制度的情况;
⑵查处监察对象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⑶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五、纪检监察的职权
1、检查权
⑴按照党委纪委领导要求,监察室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会议,工作人员有权列席被监察单位的会议;
⑵有权召集与监察事项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
⑶有权要求监察对象报送与监察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并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必要的情况;
⑷在进行监察工作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为检查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任何人不得刁难或设置障碍。
2、调查权
⑴有权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纪政纪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
⑵为了查清事实、收集证据,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有权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和非法所得。
3、建议权
⑴对监察对象发布的不适当的决议、规定等,有权建议其纠正或撤消;
⑵对监察对象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公司党委决定、决议、规章制度和公司领导政令,有权要求或建议其正确执行;
⑶对监督对象在人员聘用、奖惩等方面不适当的,有权建议其纠正撤消;
⑷对于模范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成绩突出的监察对象,对于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有权建议按规定给予奖励。
⑸对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给予处分的人员,按照《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权建议按程序给予恰当的处分。
六、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程序
1、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要求,确定监察项目,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监察前要提前将监察的内容、时间、基本方式告知被监察单位,提出监察要求,让其做好接受监察的准备
。3、根据监察内容,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听取被监察单位的汇报和情况介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查看、审阅文件资料、查看事物、对有关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4、监察室将监察的情况,写出监察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被监察单位管理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价、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监察报告报给集团公司党委、纪委领导阅示后,下达被监察单位执行。
七、奖惩
1、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突出的监察对象,集团公司可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责,工作问题较多的监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集团公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党纪、政纪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阻扰监察人员行使职权的。
⑵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⑶提供假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八、本办法由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三篇: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的日常监督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我是赤坎镇纪委书记**,今天我结合工作实际,谈一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日常性监督工作面临的困境,以及针对这些困境的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第一,同级监督开展难。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实行双重领导制度,本级纪委既要接受上级纪委的业务指导,也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主要存在三个障碍。一是思想上有障碍。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均属于本级党委和政府,而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去监督其他副职和正职,“怕得罪人”的思想道坎难以逾越,存在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二是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及时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三是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对纪委有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制约着乡镇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第二,八小时外监督开展难。党员干部对八小时外监督普遍存在抵触心理。一是“无用论”。认为对干部监督的规章制度已有不少,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就行,没有必要再对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二是“隐私论”。认为八小时以外是个人的隐私,开展八小时外监督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三是“影响论”。认为八小时以外监督是会对个人造成精神压力,不利于党员干部开展工作。另外,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
监督手段不多。在违规违纪行为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的“三板斧”,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惠民扶贫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进行监督还不够,对税务部门的“税控”系统、交管部门的“天眼”系统的运用还不充分,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急需加强。个别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有益探索。
我们有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三个圈子,涵盖了我们工作生活的所有。下班了和节假日正常的健康的活动啊,比如打羽毛球啊,篮球啊游泳啊,体育运动啊,这些是正常的。在这个过程中啊,有些同志呢,对一些位高权重的领导啊,投其所好,领导喜欢什么?他也跟着喜欢什么,陪着做什么,这就形成了不健康的圈子了。这容易形成以亲疏为标准选人用人,而不是以工作能力和业绩为标准选人用人。还有8小时以外呢,有他的隐蔽性,我们又没法去跟踪他,收集信息也有困难。
对政商关系的监督开展难。
虽然各级的党组织对规范政商关系做出了一些指引性的规定,但是啊新问题新情况呢,是不断的出现的,有些情况的临时也难以把握是否正确。比如一些企业的年底团圆团拜会,领导干部去不去呢?很多同志都提出疑问。其实呢,关键是不要收受对方的好处,不要收礼,不要参加抽奖,不要吃豪华的饭餐,去的人数也要控制,不能趁机呢吃喝。但是这些都是主观的想法,因为企业是主动的邀请方,而领导干部是被动的被邀请方,这个过程中啊,很多是由企业来主动安排的,轮不到你主动去选择,如果出现有违规的情况,你当面指出呢,还要顾及企业家的面子,有时候有点尴尬。如果干脆不参加了,这又不符合培养良好健康政商关系的指导精神。这些客观情况对于正确的把握和监督的,都带来一定的困难。
受到个人政策水平的限制,影响监督的开展。
有些投资项目,没有明确的财政评审的指导性的意见或者规定,但是又必须去开展工作。各单位探索的做法,究竟正不正确呢?合不合规呢?受到经验和政策水平的限制,也难以正确的开展监督。
综上所述啊,我看还是要认真研究,提高政策水平,多向先进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多思考,敢担当,才能开展好日常的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必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规则》在本条主要规定了第一种形态的处理方式,体现抓早抓小,规定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实抓细日常监督,从点滴抓起,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该约谈提醒的约谈提醒,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责令检查的责令检查,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体现对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监督手段不多。在违规违纪行为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的“三板斧”,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惠民扶贫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进行监督还不够,对税务部门的“税控”系统、交管部门的“天眼”系统的运用还不充分,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急需加强。个别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有益探索。
整合力量,提升质效。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评价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关键在于提升质量和效果。一要拓宽监督渠道。探索开展立体式监督,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充分借助和发挥税务、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突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让监督执纪更加精准有效。二要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责任制检查考核,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尤其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助力形成崇尚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时到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让严格监督成为保持高压态势的重要组成部分,释放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极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抓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细化制度规定措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要紧紧围绕县纪委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工作,经常与县纪委各室联系,争取上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支持,从而不断推进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要多听取乡镇党委意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机会,如: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考勤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村务监督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