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综合执法培训心得
本人在从事基层城管工作多年,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他感到十分震惊。诚然,我们不能怪孩子们不懂事,不能怪孩子们看法太偏见,但作为一个父亲,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与?们从事一样工作的同行中间,发生在有类似尴尬遭遇的城管执法工作者中间,不得不让我们认真审视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往何处走,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有执法监管的缺失存在,而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当前的城管执法机制存在问题。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各城市相应管理部门就增加一支执法队伍,形成了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违背立法初衷的局面。以我市为例,目前,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公安、交通、环卫、环保、城建、城管、卫生、规划、市政、园林、文化等部门在内就有十几家之多,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能交叉,事权分散,有利的一哄而上,不好管的推诿扯皮,既不利于统一指挥,更让管理对象无所适从,纳税人负担加重。车乱停、摊乱摆、人难行、乱贴乱画、污水乱流、垃圾乱倒、部门乱扯皮现象久治不愈,齐抓共管局面没有真正形成。想管的无执法权管不了,能管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执法脱节、执法撞车现象难以避免,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鉴于此,1996年至2000年底,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的8个区、天津市的4个区以及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的14个设区的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00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方向。2002年,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执法等问题。
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城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仅我市周边,就有郑州、晋城、安阳等城市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这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变条条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层级管理体系,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及成果,因而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由此可见,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既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适应新形式下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
有了这些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也应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目前城市管理中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构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执法成本较高。按目前的行政体制,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城管、环卫、城建、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其中许多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交叉重叠的。如无证占道摆摊卖服装的行为,既属侵占道路行为,又属无证经营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有法律赋予的职能予以管理。又如小贩在人行道上卖削皮甘蔗行为,既侵占了道路,又属无证经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通行。交警、工商、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都可以实施管理。据此,各有关部门都堂堂正正地成立有执法队伍,分别开展行政执法。由于机构职能交叉,造成人员编制重复和浪费,增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二)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造成执法扰民。上述两个例子,由于相关的行政部门均有职能和执法队伍,对一宗违法违章案件,甲部门发现处罚后,乙部门发现后又可以再处罚,乙部门处罚后丙部门还可以处罚。这样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就必然引发对行政相对人不公的问题,带来行政相对人对政府执法部门怨声载道的负面影响。
(三)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四)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的部分大街小巷,存在着许多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其主要原因是: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力问题,管理不能全方位覆盖城乡的各个角落;街道办(镇)、居委会(村)一级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想管又管不了。因此,便出现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优势
所谓“城市管理?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林立,职能交叉,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执法。
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规矩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既是裁判员又是执行员,不仅需要有自己的专门执法队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后,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处罚工作统一由执法局行使,实现了“判罚分离”,更显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与效率,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据了解,各地通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者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比原有人员减少了20%至30%。拆了“庙”、减了“和尚”,却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率反而大幅度提高。
三、如何改革现有城管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编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4号文)精神以及外地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何改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市和市辖区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市、区二级执法机制。即市、区执法局均有执法主体资格,均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市、区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区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市执法局主要是负责行政复议、业务指导、监督和对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的查处。
(二)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需要集中的处罚权:一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二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四是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管道设施行为的处罚;五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如对饭店油烟、污染企业的处罚;六是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街头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已归纳为七个方面)。
(三)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相关部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移交执法局的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通过确保人员工资、队伍经费、装备到位,避免重复过去因工作经费不足造成的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四)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审批权的协调工作机制,以解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的新问题。具体是:1、通过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2、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3、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4、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上述观点是我对当前城管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如有不足、不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篇2】综合执法培训心得
在综管部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行政助理能力培训中,通过理论与部门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我对行政助理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有了进一步深刻的认识。同时,我从沟通的角度对如何提高部门行政效率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思考。 从工作性质来看,我理解的行政助理工作属于文秘工作范畴。从工作内容来看,它是一个聚集部门行政工作、部分人事考核与部门后勤工作于一体的复合型工作。这一岗位对在岗人员工作能力的要求由工作性质与其工作内容决定。通俗的说,行政助理工作繁杂无序,大到协助部门人事考核、各类会议安排、相关文件起草,小到部门资产管理、后勤杂事,工作中需要协调合作的人形形色色,因此要做好行政助理工作提高部门行政效率,不仅需要行政人员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的工作品质,更需要在岗人员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沟通技巧。
在行政助理工作中,沟通无所不在。所谓沟通,是指为了一个设定的目标,把信息、思想和情感在个人或群体间传递,并且达成共同协议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沟通不但是一种生存的方式,更是一种职业技能。要想干好行政助理这项工作,除了需要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做好沟通工作,不但能沟通,还要会沟通。
要做好沟通工作,首先必须明确沟通的对象。总的来说,行政助理工作的沟通对象分为领导、同事以及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外部人员。对于机队助理来说,飞行大队是沟通所需的另一类特殊人群。在与人沟通中,针对不同的沟通对象,需要有不同的沟通方式和态度。
首先,和领导沟通要认清自己的位置。无论何时何地,行政助理都要切记自己是领导的助手,属于份内的事情要认真做好,除此以外不能擅做主张。要维护好管理层内部的团结,在向领导汇报、请示、反映问题时,不发表有关领导个人的议论,不当传话筒,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同时,要有未雨绸缪的工作准备,在和领导沟通之前理清楚工作的条理,理清汇报思路,让沟通变得更加有效,节约领导的沟通时间成本。
其次,与同事沟通要把握好基本原则。待人随和,尊重他人,要学会关心他人,有良好的协作意识。要想和同事更好的沟通,我们还要在“情”字上下功夫,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要学会和同事沟通感情。工作中遇到问题需要向同事请教时,要谦和、诚恳;同事在工作中遇到了难题向你请教时,要耐心地解答,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总的来说,沟通是一项“软技能”,虽然没有具体的形象,但是良好的沟通却能提高工作的效率。做好行政工作,沟通是关键。在我未来的工作当中,我会进一步思考如何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将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篇3】综合执法培训心得
按照课程安排,我先后认真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通过学习增强了推进法制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几点体会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固然要遵守,但法治国的主要特征首先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目前,我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如果我们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势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严格地依法行政。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一种直接的、微观的、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管理方式。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利不同,公民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既不能放弃,更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行政职权将会削弱或膨胀。仅凭命令,凭局部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行政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权利,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努力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学全、学实、记牢,真正把精神吃透,努力提高法律素质,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
(二)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要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自身作用,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立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监督之间、重在事后监督,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的管理方式,切实发挥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对重要领域的行政监管等方面上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自主性。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限定政府规制的范围,建设法制型政府。积极参与政府自身建设,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作为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绝不违法插手各类政府管理权限以外的事情,不断规范分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限和程序,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绝不允许相关单位擅自审批或要求审批,并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审批活动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进行。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是建设法制型政府的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今后我将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
【篇4】综合执法培训心得
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深入执法一线调研,我们感到,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只有进一步转变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一)转变执法方式。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是以管理者为本。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同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配套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纪律严、作风实、业务精的城市管理综合法队伍。另一方面是以被管理者为本。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意识,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如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工程要引导执法人员采取管理工作前移,宣传教育工作跟进等管理措施,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般管理对象要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措施,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二、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城市管理是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推进宣传教育机制创新。要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一是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新闻传媒的沟通,采取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制作城市管理公益性广告、定点定期宣传等形式,占领舆论主阵地,营造舆论氛围,一改目前城管执法负面消息满天飞的局面,从而在全社会树立正气,提高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知度,提高正面效应。二是与社区、街道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市民的教育引导。社区与市民的接触更多一些,更了解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需求。城市管理部门要利用好社区这一平台,积极进行城市环境意识教育,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加大对城市管理法规、知识的宣传,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三是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把城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从年轻一代抓起,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城市环境观念、城市公德意识。
(二)推进内部管理机制创新。执法效能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产生的根源说到底还是内部管理机制落后。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如果说:没有严明纪律的军队是一盘散沙的话,那么没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也绝不可能完成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重任。因此,必须把执法部门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以下四种机制:一是责任机制。要着眼工作需要,细化科室、大队和个人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干部、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大队、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运行管理模式。二是用人机制。城市管理所有工作都是由人来完成的,没有人才的团队,很难成为强势的团队。要积极营造以有为争有位的良好氛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唯身份论、积极为能干事、会干事、肯干事的人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三是内部管理机制。要建立严格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管理队伍,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四是监督考核机制。要认真落实评比检查制度,推进考核奖惩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拓宽综合执法工作外部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在监督执法行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推进管理方式、运行模式创新。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管理方式、运行模式,主动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才能提升管理效益。一是要主动适应管理对象多元化趋势,大力推行分类管理。要针对不同管理对象特点,细化管理目标责任,制定个性化管理措施,及时将各类违规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如针对占道经营行为反复性强的特点,可采取引摊入市静态管,区域监控集中管、全方位巡查动态管、处罚取缔严格管的方法;针对违法建设利用节假日集中突击建设的特点,可采取错时上岗、落实网块管理责任制,增强日常巡查管控,加大治理查处力度,降低案件发生率。二是要着眼构建和谐社会需求,创新思想工作模式。对一些违法违章行为相对突出的难点户、钉子户要坚持中队长、大队长、局领导逐级见面制度,定期走访,进店入户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提高相对人自率意识,及时化解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减少工作难度。三是开展多层次示范户、示范单位和示范路创建活动,提高管理效能。要通过采取入户宣传、领导见面、点位考核以及强制取缔等多种举措,加强对重点点位的治理力度,变难点为示范,达到以点带面,以重点带一般,以局部带全局的管理效果。四是要立足提高处置能力,努力改进勤务工作。在违章易发点位要逐步建立固定执勤点位制底;在商业繁华地段应逐步推行机动巡查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时上岗、占位式管理措施,做好违章行为多发路段管控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队伍建设是强基固本工程,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始终把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作为立局之本,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维、发展的办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注重固强补弱,打牢基础素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基本思路,下功夫把城市管理工作最需要、自身素质最弱的能力素质补上去,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做“三熟悉、四会”,三熟悉,即:熟悉城管职能、熟悉行政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四会,即:会法言法语、会调查取证、会做思想工作、会案卷制作。
(二)着眼岗位需求,增强必备素质。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标准,每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要具备与本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素质。要盯着职责“补课”和“充电”,领导干部要着重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协调控制能力,执法队员应着重提高依法行政和办案能力。
(三)创新学习方式,提升整体素质。要提升自身整体素质,必须切实把自己紧缺的素质内容搞清楚,把面临的突出问题搞清楚,把解决的思路办法搞清楚。一要做到围绕重点学。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学习共同的、了解相关的、精通本职的,不断完善充实理论底蕴,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要针对课题学。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服务全区发展的要求,找准努力方向;三是要结合实际学。要把本职岗位作为提高素质的主要平台,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强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