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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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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相同,属乡级行政区,由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特区管辖或由地级市直接管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2020年区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按照市、区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实现“服务大提升、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为总体目标,对照市、区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相关标准要求,牢固树立“热情、高效、优质、诚信”理念,创设最优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区经济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建设。1.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严格细化、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条例的重点内容及今年的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条例》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落实相关制度。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科室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建设,办事窗口和服务窗口提高服务质量。(二)推进任务协同。3.完成第三方评估工作。作为一级指标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牵头单位,积极协调,与文旅局、卫健局、司法局共同合作完成2020年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材料提交和佐证搜集的工作。4.通报工作进展。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报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措施具体、部署清晰。5.日常工作组织谋划和推进按时限和质量要求向区软环境办报送相关材料。(三)优化政务服务。6.政务服务标准化。为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相关服务窗口和科室制定并印发公布规范的办事指南,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表述清楚。7.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基本实现“一网通办”。落实《区2018-2019年“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台账》所承担的任务,区级政务服务事项(5+X)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全年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审批,实际网上办理事项不低于全部事项的70%。(四)落实数字化建设。8.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认领。连通电子政务外网,完成认领市数据共享责任清单。9.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补充完善监管行为数据,行为覆盖率达到60%以上。(五)加强信用建设。10.信用信息公示和应用。运用“双公示”系统平台,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双公示管理系统报送“双公示”信息。11.加强政务诚信教育。一是建设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将诚信教育作为机关、学校文化建设、日常管理和行业风气、师德师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培养诚信教师,提升职业素质。加强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把诚信建设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提高教师道德修养,对师德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三是培育诚信学生,提高文明素养。学校要把学生诚信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与社会公德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注重诚信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使学生能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培养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牵头落实,相关科室协作配合的运行机制,确保日常工作落到实处。(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具体细化工作任务和步骤,落实责任分工。(三)积极探索创新。认真落实本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的同时,结合教育局工作实际,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新局面。

第2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19]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三、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围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首接制度”和“无否决权制度”等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落实便民服务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中心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原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四、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第3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第4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全面开展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要把履行职责与《条例》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条例》的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积极认领和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事项;深入推进“容缺审批+承诺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提升便利度,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专项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菅商环境问题收集渠道宣传,继续开展“剑邑商谈”“入企听诉”等政企沟通活动;探索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服务对象库,分期分批走访街道相关企业;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更新编印《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逐步将惠企政策纳入统的政策兑现平台。加强税、财、政、银、企的办事对接力度,确保各环节在第一时间办理好资金的申报、审批、兑现等事项。〔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8.强化法律服务。送法规上门进行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9.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挂点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挂点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责任单位:街道营商办、街道工业办,各村(居)委会〕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11.提升企业家安全感、幸福感。加大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12.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责任单位:街道营商办、街道工业办,各村(居)委会〕

  13.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明察暗访常态化,督查通报常态化,执纪问责精准化;严格遵守优化营商环境“五条铁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严禁非法摊派行为,对阻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处并曝光;不定期通报优化菅商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责任单位:街道纪委、街道营商办,各村(居)委会〕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第5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8.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拿地当日就开工”审批模式,落实“一窗受理+承诺容缺+并联审批”和会商联审,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确保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即具备开工条件。实现社会投资类全过程审批6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加强工作保障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第6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2021年二季度,街道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利运行,全面对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主动学习政策,认真研究政策,扎实推进辖区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落实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由街办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街道营商环境工作队伍配置,形成街道党工委领导、一办主抓、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营造“亲商、安商、稳商和留商”氛围,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帮助企业打主意、想办法,及时将企业需求上报到相关区级部门,让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政府的政策、资金。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简政放权到位。深化重大项目全程代办机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绿色通道,重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代办工作。持续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一门一窗一网”标准化服务,合理设置3个专项即办窗口,统一规范各类政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管辖范围。严格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要求,通过就近办、一次办等多种形式,建设“15分钟政务服务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98项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积极做好规划选址、资金协调和水电气相关工作,强化涉企审批一站运行。

  三是强化基层调研,实地走访到位。区街领导多次走访慰问辖区重点项目和辖区商业综合体印象城、盛龙广场、红星美凯龙等,与企业负责人对接;积极走访辖区重点企业西北有色研究院,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充分听取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以及经济发展中的意见诉求,梳理企业发展中困难清单,并及时协调解决、按时消单。同时,及时对接区级相关部门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积极开展“街道主要领导走流程、跟执法”活动,查遗补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狠抓法治环境,普法宣传到位。积极配合区级部门做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与传销活动,开展非法集资、警示教育、风险提醒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辖区治安巡查,确保辖区健康、和谐、稳定的经营环境和商业氛围。结合迎“十四运”工作,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辖区环境卫生,为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更好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市民投诉热线、12345政务热线等投诉平台,构建起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截止二季度,共收到12345热线投诉1025 件,办结率100%。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没有全面深入学习到位,更多是停留在表面,精神实质领悟不够、理论联系实际结合不够。思想理念还没有完全解放,思维格局还没有完全打开,思维方式还没有完全转变。部分班子成员对街道如何优化营商环境,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认识还不够。

  二是服务协调不够。在营商环境建设上虽然没有承接具体指标性任务,主要工作职责是服务协调,但是在服务的水平上还不够高、沟通交流上还不够多、协调的力度上还不够大、举措上还不够具体。围绕各自领域靠前服务、提前协调的意识有待加强,站在优化营商环境角度提出建设性建议和发挥参谋作用有待加强,导致服务的水平还不够高。

  三是调查研究不够。在优化营商环境破难点、疏堵点、解痛点上调研还不够深入,对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解剖式调查研究做得不够,比如:在破解企业进规难的问题上,没有及时帮助企业算出一本“明白账”,没有及时摸清企业经营状况,对企业是否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比如:项目推进慢问题,到底卡在那个环节,研究还不够深,还不够实。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思想再解放。加大对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学习和研究,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根基。进一步解放思想,重新思考街道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定位和作用,重新瞄定工作路径,主动学习和吸收各地在市场、政务、金融、法治、信用等方面新思维、新观念,解决好长期固化而成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克服畏难情绪、惯性思维。

  二是重点再聚焦。以市场的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的感受为第一感受、以群众的需求为第一需求,切实发挥发展办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好各大专班力量围绕目标共同使劲、共同发力。在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要求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各种事项办理和各领域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提高群众和企业对街道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作风再压实。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施行一系列作风建设新举措,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程序办事、损害群众利益、刁难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问责。把干部职工在纪律执行、工作落实、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成效与评先树优、选拔推荐紧密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为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第7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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