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房地产开发合同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1
(适用于包括联合竟买土地的合作开发)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_]_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_年_月_日公开拍卖_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_区_路_号地块(以下简称_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_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综合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工程部设经理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销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销售部设经理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财务部设经理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工程予决算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4.6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_]_号,200_年_月_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_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
2.地块总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积:
5.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绿地率:
8.规划建筑面积:
7.3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_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
7.4竟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_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_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_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房屋销售:
10.1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_‰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篇2】房地产开发合同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开发位于,拟名为工程,开发面积约平方米的项目开发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出资及分红
1.1初期开始运作,每方暂出资万元,并与年月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1.2 项目运作完毕后,委托专业事务所对项目盈利情况进行审计,三方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 1
致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5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第三章、支出的管理
3.1 所有资金支出保险有本合同两方以上签字方可支出。
3.2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标准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工程营造
5.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
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5.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5.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5.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5.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5.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六章、 房屋销售:
6.1 本项目房屋销售由协议三方共同协商委托房屋销售中介销售。
6.2 具体销售价格、销售政策由三方协商书面确定
第七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7.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7.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7.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7.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8.2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合同管理
9.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9.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9.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9.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9.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9.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9.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章、其他约定事项
10.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0.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0.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6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篇3】房地产开发合同
甲方:
乙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商贸城,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项目名称:商贸城(具体以项目报建名称为准)
2、项目位置及四至:
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公顷(具体面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项目委托
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
第三条项目委托的内容和取费方式
1、本项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给乙方负责开发。
2、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含办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设备。提供车辆4辆(1辆商务车,3辆小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3、开发期间,乙方所有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负责,并另加4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其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上海市行业的平均工资的1.2倍计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费。
4、本项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结算方式。前期工程费按照乙方提供
正规发票按实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按照审计结算为准。甲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的总额的22%作为酬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项目核算
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账。因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
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
第五条项目资金的管理
1、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从信用社贷款,甲方协通过村民联保、村委会担保的方式予以协助。
2、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
3、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向,如发现有项目资金挪用情况的,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项目开发管理
1、乙方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2、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由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土建、给排水、暖道、电器、造价等专业人员,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3、乙方应制定本项目开发方案,推进项目进程。待本项目详细规划批准及户型方案确定后,制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开发各工作节点计划控制、开发成本测算及控制、工程质量控制、配套工程实施计划等方案。
4、甲乙双方确立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条项目权属
1、本项目的所有住宅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安置村民,乙方无权销售本项目住宅楼。
2、乙方应当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和担保协议,配合甲方符合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3、本项目规划建设的一层商铺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商贸城项目。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进行办理,乙方协助。
2、以担保方式协助乙方全部项目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
2、参加本项目项下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设定招标条件。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选聘。
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4、负责项目建设主供应材料(如门窗、电梯等)的选定和交房标准的制定。
5、有权查验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本项目用地范围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拆迁、拆除及地上种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3、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的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工程施工必备的手续。
4、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送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办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
5、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7、负责在本项目项下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具体包括供电、煤气或天然气、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绿化、道路照明、有线、通讯、宽带等配套),具备使用条件。
8、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
9、乙方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10、协助甲方协调政府部门及周边四邻关系。
第十条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本项目开发进度为年,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甲方违约逾期支付项目工程款等,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累计停工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挪用项目专户资金的,除及时补回被挪用资金外,还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双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项目过户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开发商,接手的开发商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及土地转让费,但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委托管理费。
8、房屋交付后,出现的工程质量和水电暖供应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按与村委会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9、双方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十二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停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如遇地震以及大规模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4】房地产开发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市
路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市路号,共计约___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红线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3-2、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项目公司
3-1、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甲方占项目公司%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内,完成股权的转移登记。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3、【c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4-4-1、在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
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第五条乙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5-1、【b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将除甲方出资的土地之外的项目公司开发资金
万元支付至项目公司名下。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乙方完成b阶段目标任务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乙方承担完成本阶段乙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5-2、【d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取得合作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甲方完成c阶段目标任务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指派乙方专业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团队到项目公司进行管理并实施本合作项目的各项与开发有关的工作;通过乙方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解决合作项目开发所需的必要资金。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由乙方根据双方均认可的目标项目的开发实施计划完成,需要双方明确约定完成时间时,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予以明确。
费用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负责解决。
5-4、乙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乙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5-4-1、在合作项目建设开发阶段,乙方应保证其管理团队的人员稳定团结、专业敬业,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5-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技术问题,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5-4-3、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乙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5-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乙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5-4-5、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乙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第六条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
6-1、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完成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如下约定组建项目公司的高层管理团队:
6-1-1、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选担任。
6-1-2、项目公司的财务总监由甲方指定人选担任。
6-1-3、双方各自有权更换其指派到项目公司担任管理岗位的人选,但需在人选变更前10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
6-2、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结构及章程
6-2-1、甲方以项目用地入股占项目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权。
6-2-2、乙方以合作项目开发所需资金及房地产开发的专业管理团队等入股占项目公司百分之_____的股权。
6-2-3、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6-2-4、项目公司在公司行政机关所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应当作出与本合同双方约定一致的安排;该章程无论因任何原因与本合同之约定发生冲突时,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6-3、项目公司的运营及管理
合作项目的所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的供应的招标及开标均以项目公司名义对外举办,中标单位由项目公司确定。该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供应合同均以项目公司名义签订并履行合同义务。
第七条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特别约定
合作项目的物业管理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第八条项目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__种方式进行合作项目的收益分配:
8-1、按双方各自在项目公司所占的股权比例分配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
甲乙双方必须对所获取对方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发布,否则合作方有权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a阶段、b阶段或c阶段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项目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对应阶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在b阶段、d阶段或e阶段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项目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对应阶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3、除10-1、10-2条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之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相对方遭受损失时,违约方应按相对方遭受的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全额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后遗留问题的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另一方行使了单方解除权而终止时,双方应当结算乙方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增加或扣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后,由甲方向乙方返还投资款项。
11-2、若因政府部门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而导致本项目无法执行时,双方另外协商合同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其他
12-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2-2、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12-3、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2-4、双方因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12-5、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6、因本合同履行的复杂性,甲乙双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律师费万元/年,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12-7、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8、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之用。
12-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房地产开发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市
路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市路号,共计约___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红线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3-2、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项目公司
3-1、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甲方占项目公司%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内,完成股权的转移登记。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3、【c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4-4-1、在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
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第五条乙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开发人:
合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
合伙项目为******************项目,设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地下部分约平方米,其中代建为间。
本项目的合伙经营范围以与业主方签约的合同为原则,双方共同履行。
第二条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工管理、共同经营,共同风险,共负盈亏的合作形式。合伙人管理人员的身份参与。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本合伙项目包括筹资的保证金元(如项目需要,按股权比例继续出资)。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总投资的%,占股份的%.
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总投资的%,占股份的%.
3、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及时在筹资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时,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月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清算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子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并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③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结合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双方各派出负责人组成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其权限是:①处理好外部关系,证照等手续办理、资金筹措、银行贷款办理工作;②工程建设合同的执行等事项;③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售楼,合伙债务的清算及支付。
2、合伙人的其他约定: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应公司协商;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项目己经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会计事务所(或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财务人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品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篇6】房地产开发合同
甲方(委托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受托方):
鉴于:
1、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建设用地面积约亩,代征地面积约亩,容积率约。
3、根据乙方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地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委托事项
1.1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
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委托费用
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万元人民币。
2.3甲方支付的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安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委托时间
3.1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向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完成时间: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付款时间
4.1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委托溢价
5.1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5.2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万元(含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第6条违约责任
6.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
方追偿赔偿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
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争议的解决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其他
8.1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篇7】房地产开发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鉴于:
1.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建设用地面积约【】亩,代征地面积约【】亩,容积率约【】.
3.根据乙方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委托事项
1.1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委托费用
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万元人民币。
2.3甲方支付的【】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委托时间
3.1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向【】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完成时间: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付款时间
4.1【】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委托溢价
5.1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5.2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万元(含【】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第6条违约责任
6.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争议的解决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其他
8.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
二0xx年月日二0xx年月日
【篇8】房地产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9】房地产开发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年月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主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年月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预付给乙方元(人民币、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日内完成委估费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会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年月正式签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
公证机关:
公证员:
公证日期:
【篇10】房地产开发合同
客户:(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一、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项目房地产估价签订本合同。
1.估价内容、目的和时间点
1.估价内容:
2.评估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评估上述房地产的价值。
3.估价时点
二、责任与合作事项: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估算房产。
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履行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或泄露。
4、乙方努力使评估结果客观、公平、合理。自数据完整、实地调查后,每个房地产应在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一份房地产评估报告,并对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每次房地产估价的评估费,具体协商确定按()收费。收费方式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2)根据价格部门的规定,经协商确定:本业务按照价格部门的规定进行
2.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先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千百元)。
(2)乙方交付房地产评估报告时,甲方应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抵消)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完成房地产估价报告前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2.乙方完成房地产估价报告后,乙方不退还是否要求中断估价。
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11】房地产开发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地产交易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房地产委托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存量房_________项代理服务: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
(一)_________[出售][出租][置换]房地产基本情况:房屋座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巷)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__,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至_____止,委托_______[售出][租出]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
(二)[求租][求购][求换]房地产基本要求:房屋区位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楼层为__________层,_________[房价][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其他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项委托权限:
(一)特别授权: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有关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代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
(二)一般授权: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等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由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交易合同。
第三条代理服务费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一)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并协助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其金额为房产成交额的_________%,或按_________计算。
(二)甲方应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与乙方结算代理服务费:
(1)一次性付款:甲方应于_________时将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分期付款:甲方应于________时预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乙方,余款于______结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合同履行期限顺延;甲方同意顺延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甲方应对出售、出租、置换的房屋,保证该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甲方不得委托代理下列房地产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末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代理的情况,应赔偿代理费_______倍的经济损失。
(四)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约定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甲方一般授权乙方代理交易的,甲方应按照与乙方共同商定的时间及地点,并在乙方的协助下,与第三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一经订立,应即支付代理费。
第六条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乙方应将甲方的委托信息予以公示,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
(二)协助甲方洽谈并签订合同,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委托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五)乙方代理房屋出租业务的,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与出租产权所有者订立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方如有一方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由违约一方按照____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如因甲、乙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篇12】房地产开发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取得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和水利设计院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小二楼旧房拆迁改造项目,基于乙方在该项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甲方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小二楼旧房拆迁工作和水利局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住宅用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谈判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保证甲方以不高于本条第2项所列条件取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2、乙方保证该项目新建房屋容积率为6.5及以上,该项目还建安置房总面积以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准(还建总面积3.4万平米,误差正负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涉及的32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协助办理该项目开发的相关批准文件。但所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委托乙方负责承担该项目报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 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费用:前期安置费用,该项目所涉及的旧危房拆除,建渣清运,处理因拆迁安置的问题及纠纷费用)。
二、委托费用: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600万元。
1、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由双方设定共管账户,甲方委派人员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于该项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2000万元。
3、从甲方入场开工建设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2600万元。
4、该项目报建且乙方将清理完毕的项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该合同项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时间:六个月。从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万元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从收到1000万元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按约定完成委托工作,将干净土地移交给甲方开发的,则构成违约,乙方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2、甲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放弃对项目的开发或未按约支付给乙方费用,则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五、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章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