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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6篇

活动方案 |

时间:

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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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人居环境工作较滞后,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是影响全局工作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美丽、干净、整洁、宜居”农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乡风文明建设为主方向,以“补短板、建长效”为主要目标,最终打造“干净美丽、村民满意”的农村环境。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把握五点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考虑到村子的地理、民俗、经济水平、村民期盼,做到“量力”又“尽力”。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找准方向,全力实施。

  2、循序渐进,注意方法。要把握“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主动积极探索,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改变“完成任务”的心态,要防止“照搬照抄、一哄而上”、不加吸收的学习。

  3、注重本色,留住“乡愁”。要保留“土”的“味道”,留住村子的“记忆”,特别是项目建设上要慎用钢筋、水泥,保留乡土的“原生态”。

  4、村民参与,发挥作用。改变政府、村集体“大包大揽”、唱“独角戏”状况,要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激发村民的动力,谱写人居环境建设的“大合唱”。

  5、久久为功,长效运行。人居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就到位,要有持久作战的思想准备。要把握工作的可持续性,“机制先、工程后”,要推动长效机制先建立,再上马相关项目。

  三、工作内容

  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垃圾治理

  垃圾整治是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明确责任、加强服务、开展督促、强化引导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整治。要建立健全农村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1、明确责任。村集体负责公共区域的垃圾卫生治理,包括公共道路、公共场所、河道等区域。农户要负责生产经营场所及居住区域的卫生治理,包括门前屋后及庭院的治理。全面推广“门前三包”及“美丽庭院”制度。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巷道、河塘沟渠和卫生死角的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农村重大民俗活动、婚丧喜庆和节庆,产生的垃圾姚及时清理。

  2、强化垃圾收集及转运工作。各村集体要加强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监督,垃圾要做到“日清”,每天至少转运一次,特殊时期可增加转运次数,并建立日常清运制度。为了保障此项工作,要加强对保洁员的选聘和把关工作,开展保洁员竞价和比选,有条件的村可以开展保洁外包工作。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分别处理有效机制,逐步推广垃圾全分类。

  3、开展垃圾经费收缴工作。要主动推动农户垃圾经费收缴工作。收集到的垃圾经费用于开展垃圾治理评比等活动的工作经费,或用于保洁费用补贴。

  (二)村容村貌提升

  1、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进村道路及背街里弄小道破损要及时修复,避免出现泥泞不堪的状况。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地形和村民期盼,建设小型精品农民公园、停车场等设施。对闲置公共区域进行设计,开展修整和美化,发挥休闲、教育和举办公共活动的作用。

  2、大力开展清理乱搭建和消除无序堆放。强力推进乱搭建整治,对新建违建要立即制止,“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村民清除房前杂物,提升居住环境。对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危旧农房,且有其他居住保障的农户,引导鼓励其自愿拆除旧房。规范设置村庄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清理规整可视范围内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规范设置,做到简洁有序。

  3、开展村庄绿化。引导村民利用闲置区域,布局“微花园”、“微田园”、“美丽庭院”;依照村庄地理区位,从全村环境着眼,构建多树种、多层次的村庄绿化格局。着力打造“绿盈乡村”,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原则,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味。一是拆除村庄内杂乱搭盖、简破厂棚、废弃建筑、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等,有条件的应

  种菜、种树、种花,建设房前屋后“微菜园”、“微花园”。二是实施重要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和“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绿化美化,多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古田地域特色的村庄景观。三是进一步挖掘、梳理与提升村庄原生态的梯田、湿地、村落等地景观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山水、农田、村庄等原生风景亮点。

  4、推行立面改造和“网线入地”。对外墙进行外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平屋顶进行“平改坡”,以点带面引导村民自愿开展“裸房整治”和“立面改造”。墙体改造可采用涂料、水泥砂浆等进行基本装修,屋顶改造禁止使用彩钢瓦,墙裙使用板材或仿石瓷砖。同时避免千篇一律,确保村庄建筑立面整洁、风格协调、特色鲜明。

  清理规整凌乱缆线、废弃杆塔,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统一规范新设线路,让出“干净天际线”。引导村民对自有菇棚“拆旧建新”。严禁菇房顶棚用废旧边角料按压。

  (三)厕所和污水治理

  1、公厕建设。从思想上重视公厕的建设,行政村都要有一座水冲式公厕,样式美观、大方、实用。选址和建设要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要选在村部、市场、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口集中的地方,禁止将公厕建在自然水体周边。要建立维护和管理的长效运营,采取公益岗位等多种办法,落实定期清扫、专人监督、结果公示、奖惩推动等机制。

  2、统筹生活污水治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接倾倒门前屋后,对污水沟渠进行整治,引导村民种植绿植或开展“微花园”和“微田园”创建。

  强化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及时进行修复。落实河道专管员职责,保护河道绿水长流。

  (四)乡风文明建设

  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先行先试,打造“法治、德治、自治”有效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人居环境建设。

  1、制定切合可行的村规民约。避免“大而全”,推行“小而行”,可就一事进行专项约定。事前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实施后要及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学习,确保村规民约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2、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倡导“三方”(政府、村集体、村民)“五共”(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通过发动村民广泛参与、开展监督、进行评议等多种方式,提倡环境治理新风气,摒弃旧习惯。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3、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倡导“三不乱、五干净”:不乱吐、乱扔、乱贴,爱干净:“灶台干净、床铺干净、屋子干净、门前干净、身体衣着干净”,引导村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境卫生知识教育,提升村民维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自觉性。推动垃圾废物利用宣传,引导推广垃圾“酵素”利用。

  四、工作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事关全体村民利益,要把美好人居环境作为为村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产品。

  1、扭转思路,勇于履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意义重大,相关责任人特别是村主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束缚。一是要改变角色定位,要引导、推动村民走上台前,献言献策、积极投身参与,成为人居环境建设的真正主体。二是要改变首手畏尾的思想,“前怕狼后怕虎”,怕得罪人,不敢迈开步子大胆去推动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改变不作为的思想。总把这项工作当做任务看待,没有真正从全村长远发展和村民福祉角度看待,存在应付、敷衍的行为,导致成效不明显。

  2、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握“适度”原则,工作推进不宜操之过急,但也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把握好力度、速度和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情况,不人为拔高村民期望值,不超越阶段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和分析,按照轻重缓解和时间来制定具体、详细的措施,并征得村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一些工作创新的工作,村民暂时不理解、不支持,但是确实有必要实施的或实施后可以带来明显效益的,要大胆去推动,先行先试。

  3、整合力量,形成合力。要改变政府、村集体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要广泛发挥多种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人居环境建设中去。要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村主干做给村两委看,村两委做给生产队长和其他村干部看,一般干部做给群众看,带好头,摸准脉,“一级做给一级看”。要发挥妇女力量。积极发挥“热心大妈”、“家务能手”的作用,把这些力量组织起来,鼓励成立妇女卫生互助组织,形成一

  支热心公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队伍,赋予监督考核、巡查、评比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4、加强监督,强化考核。要定期组织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村年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开展资金绩效管理,以项目为抓手,促责任落实,下拨资金以项目申报、落实为依据,视项目进展下拨资金。鼓励开展大比拼活动,对标先进,对准目标,打破“死水”,勇于创先争优。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在资金倾斜、干部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奖励力度。

第2篇: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3篇: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梯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规划定位、整村推进、建设管护,突出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四个重点,积极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019年,力争实现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基本全覆盖: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0个示范村建设,当年建成示范村40个以上,展现南京农村干净整洁优美新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坚持开门规划,强化村民主体地位,让村民充分参与,让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参与决策。各涉农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乡村规划编制的工作指导和成果审查。优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在对原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重点集聚、城郊融合、特色保护、一般提升等四个类别,年底前完成村庄科学分类。科学编制村庄规划,2019年完成10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的村庄规划,明年做到全覆盖。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探索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农民建房许可管理,引导选用《南京市农民住房户型指导性设计方案图集》,逐步建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金陵特色民居。(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建委;第一个为牵头单位,各涉农区及江北新区均为实施主体,下同)

  (二)示范引领系统推进。选择100个左右行政村(社区),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基本实现“五化”(垃圾减量化、污水资源化、厕所无害化、村庄绿色化、配套标准化),做到行政村(社区)内所有自然村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有效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全面覆盖,户厕及公厕基本改造完毕,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到位、非规划布点村污水应收尽收或采用生态化处理,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村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分类推进、全域覆盖,将所有自然村分为三个档次:5年内可能拆并或居住过于分散的自然村,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5年内不拆并的自然村,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有条件的规划布点村,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规划资源局)

  (三)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全面启动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要抓住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关键时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推进治乱整破,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村内无私搭乱建,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大力推动村民参与美丽庭院建设,按照“合理设计布局美、整齐摆放清洁美、栽花种树绿色美、孝老爱亲家和美”标准,创建“四美”示范庭院。各涉农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组织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妇联)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年内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社区)达100%。每个行政村(社区)按照不低于村人口3‰的比例配备环卫保洁员,深入开展村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检查。有效推动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积极探索养殖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秸秆等易腐烂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新方式。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配套分类收集容器、转运车辆、压缩中转站,实行密闭收运、分类收运。10月底前,每个镇街完成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和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

  (五)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摸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加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对于临近城镇且条件允许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对规模较大、短期内不撤并以及水源保护区、生态涵养区附近的村庄,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村也要采取生态化粪池收集等措施处理污水。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对房前屋后河塘、排水沟等重点沟渠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全年完成农村河道轮浚土方2000万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以区为单位,4月底前,摸清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立足实际、注重实用,做好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公厕使用维护服务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完成新改建农村公厕570座,支持鼓励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提高农村公厕的整体建设水平。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施工人员技能,确保改厕质量。年内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1.6万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城管局、文旅局)

  (七)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夏季机械还田、秋季综合利用”的秸秆利用模式,完善考评机制,实现秸秆开发利用良性循环。积极推广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努力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轮作休耕,降低化肥使用强度。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服务指导,实现农药减量使用。做好废旧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田间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4%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6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八)加快美丽乡村提档扩面。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突出点线面结合、差异化建设,强化公共配套、文化挖掘、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内涵、彰显特色。培育1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做好80个示范村、100个宜居村建设,累计建成美丽乡村860个左右。突出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加快农村绿化美化,建设绿美乡村40个、水美乡村10个、乡村林荫大道650公里。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硬化路,全年完成农路提档升级450公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建委、绿化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九)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加强重要古镇、古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工作,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加大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历史遗存的修缮和保护利用。加快推进14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落地实施,完成8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开展传统建筑组群调研,完成13个传统建筑组群保护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合理挖掘和利用各类文化遗存,发展村落经济,促进传统村落复兴。(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建委、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十)完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镇街综合管护、村级自行管护、专业化第三方管护互为补充的长效管护机制。市级财政切实保障用于村庄长效管护的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每个行政村(社区)不低于10万元(其中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不低于12万元),落实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五有”要求。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良好格局。鼓励第三方专业公司参与污水处理运维、垃圾分类处理等,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户、最美家庭、星级保洁员评比,设置荣誉榜,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探索规范农民文明行为新方法、新途径、新理念,促进农民形成自觉参与、自主管理的意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文明办、妇联)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健全党政主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涉农区党委、政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抓,要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全力推进。镇街作为实施主体,要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硬任务。行政村(社区)作为管护主体,要组织发动乡贤、村民积极参与,共建美丽家园。

  (二)优化资源要素。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和村级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类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对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综合奖补,对高淳、六合区适当倾斜。简化和规范农村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农村工匠和村级组织参与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建设、植树造林等涉农工程项目。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作为市对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率考核硬指标。完善月报进度、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底考评的考核评价机制。区镇两级要摸清底数、定期更新、上报动态。各涉农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统一安排,突出重点任务、把握关键节点、完善工作台账,做好相关迎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第4篇: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人居环境工作较滞后,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是影响全局工作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美丽、干净、整洁、宜居”农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乡风文明建设为主方向,以“补短板、建长效”为主要目标,最终打造“干净美丽、村民满意”的农村环境。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把握五点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考虑到村子的地理、民俗、经济水平、村民期盼,做到“量力”又“尽力”。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找准方向,全力实施。

  2、循序渐进,注意方法。要把握“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主动积极探索,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改变“完成任务”的心态,要防止“照搬照抄、一哄而上”、不加吸收的学习。

  3、注重本色,留住“乡愁”。要保留“土”的“味道”,留住村子的“记忆”,特别是项目建设上要慎用钢筋、水泥,保留乡土的“原生态”。

  4、村民参与,发挥作用。改变政府、村集体“大包大揽”、唱“独角戏”状况,要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激发村民的动力,谱写人居环境建设的“大合唱”。

  5、久久为功,长效运行。人居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就到位,要有持久作战的思想准备。要把握工作的可持续性,“机制先、工程后”,要推动长效机制先建立,再上马相关项目。

  三、工作内容

  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垃圾治理

  垃圾整治是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明确责任、加强服务、开展督促、强化引导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整治。要建立健全农村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1、明确责任。村集体负责公共区域的垃圾卫生治理,包括公共道路、公共场所、河道等区域。农户要负责生产经营场所及居住区域的卫生治理,包括门前屋后及庭院的治理。全面推广“门前三包”及“美丽庭院”制度。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巷道、河塘沟渠和卫生死角的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农村重大民俗活动、婚丧喜庆和节庆,产生的垃圾姚及时清理。

  2、强化垃圾收集及转运工作。各村集体要加强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监督,垃圾要做到“日清”,每天至少转运一次,特殊时期可增加转运次数,并建立日常清运制度。为了保障此项工作,要加强对保洁员的选聘和把关工作,开展保洁员竞价和比选,有条件的村可以开展保洁外包工作。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分别处理有效机制,逐步推广垃圾全分类。

  3、开展垃圾经费收缴工作。要主动推动农户垃圾经费收缴工作。收集到的垃圾经费用于开展垃圾治理评比等活动的工作经费,或用于保洁费用补贴。

  (二)村容村貌提升

  1、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进村道路及背街里弄小道破损要及时修复,避免出现泥泞不堪的状况。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地形和村民期盼,建设小型精品农民公园、停车场等设施。对闲置公共区域进行设计,开展修整和美化,发挥休闲、教育和举办公共活动的作用。

  2、大力开展清理乱搭建和消除无序堆放。强力推进乱搭建整治,对新建违建要立即制止,“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村民清除房前杂物,提升居住环境。对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危旧农房,且有其他居住保障的农户,引导鼓励其自愿拆除旧房。规范设置村庄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清理规整可视范围内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规范设置,做到简洁有序。

  3、开展村庄绿化。引导村民利用闲置区域,布局“微花园”、“微田园”、“美丽庭院”;依照村庄地理区位,从全村环境着眼,构建多树种、多层次的村庄绿化格局。着力打造“绿盈乡村”,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原则,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味。一是拆除村庄内杂乱搭盖、简破厂棚、废弃建筑、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等,有条件的应

  种菜、种树、种花,建设房前屋后“微菜园”、“微花园”。二是实施重要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和“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绿化美化,多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古田地域特色的村庄景观。三是进一步挖掘、梳理与提升村庄原生态的梯田、湿地、村落等地景观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山水、农田、村庄等原生风景亮点。

  4、推行立面改造和“网线入地”。对外墙进行外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平屋顶进行“平改坡”,以点带面引导村民自愿开展“裸房整治”和“立面改造”。墙体改造可采用涂料、水泥砂浆等进行基本装修,屋顶改造禁止使用彩钢瓦,墙裙使用板材或仿石瓷砖。同时避免千篇一律,确保村庄建筑立面整洁、风格协调、特色鲜明。

  清理规整凌乱缆线、废弃杆塔,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统一规范新设线路,让出“干净天际线”。引导村民对自有菇棚“拆旧建新”。严禁菇房顶棚用废旧边角料按压。

  (三)厕所和污水治理

  1、公厕建设。从思想上重视公厕的建设,行政村都要有一座水冲式公厕,样式美观、大方、实用。选址和建设要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要选在村部、市场、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口集中的地方,禁止将公厕建在自然水体周边。要建立维护和管理的长效运营,采取公益岗位等多种办法,落实定期清扫、专人监督、结果公示、奖惩推动等机制。

  2、统筹生活污水治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接倾倒门前屋后,对污水沟渠进行整治,引导村民种植绿植或开展“微花园”和“微田园”创建。

  强化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及时进行修复。落实河道专管员职责,保护河道绿水长流。

  (四)乡风文明建设

  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先行先试,打造“法治、德治、自治”有效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人居环境建设。

  1、制定切合可行的村规民约。避免“大而全”,推行“小而行”,可就一事进行专项约定。事前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实施后要及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学习,确保村规民约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2、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倡导“三方”(政府、村集体、村民)“五共”(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通过发动村民广泛参与、开展监督、进行评议等多种方式,提倡环境治理新风气,摒弃旧习惯。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3、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倡导“三不乱、五干净”:不乱吐、乱扔、乱贴,爱干净:“灶台干净、床铺干净、屋子干净、门前干净、身体衣着干净”,引导村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境卫生知识教育,提升村民维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自觉性。推动垃圾废物利用宣传,引导推广垃圾“酵素”利用。

  四、工作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事关全体村民利益,要把美好人居环境作为为村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产品。

  1、扭转思路,勇于履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意义重大,相关责任人特别是村主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束缚。一是要改变角色定位,要引导、推动村民走上台前,献言献策、积极投身参与,成为人居环境建设的真正主体。二是要改变首手畏尾的思想,“前怕狼后怕虎”,怕得罪人,不敢迈开步子大胆去推动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改变不作为的思想。总把这项工作当做任务看待,没有真正从全村长远发展和村民福祉角度看待,存在应付、敷衍的行为,导致成效不明显。

  2、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握“适度”原则,工作推进不宜操之过急,但也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把握好力度、速度和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情况,不人为拔高村民期望值,不超越阶段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和分析,按照轻重缓解和时间来制定具体、详细的措施,并征得村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一些工作创新的工作,村民暂时不理解、不支持,但是确实有必要实施的或实施后可以带来明显效益的,要大胆去推动,先行先试。

  3、整合力量,形成合力。要改变政府、村集体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要广泛发挥多种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人居环境建设中去。要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村主干做给村两委看,村两委做给生产队长和其他村干部看,一般干部做给群众看,带好头,摸准脉,“一级做给一级看”。要发挥妇女力量。积极发挥“热心大妈”、“家务能手”的作用,把这些力量组织起来,鼓励成立妇女卫生互助组织,形成一

  支热心公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队伍,赋予监督考核、巡查、评比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4、加强监督,强化考核。要定期组织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村年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开展资金绩效管理,以项目为抓手,促责任落实,下拨资金以项目申报、落实为依据,视项目进展下拨资金。鼓励开展大比拼活动,对标先进,对准目标,打破“死水”,勇于创先争优。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在资金倾斜、干部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奖励力度。

第5篇: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6篇: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四抓四促”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全年整治取得实效,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各级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解决农村广大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环境卫生难题,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通过长期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工作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综合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四抓四促”、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城同创”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按照规范建设、改善环境、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发动全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主干道路、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强化农膜源头防控,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网格化管理逐步完善,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卫生习惯基本养成的农村工作新局面。

  三、具体任务

  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和厕所。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努力实现“三清两改一提升”的工作目标。以村庄清洁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从而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倒,污水、粪污不乱流,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完善,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的工作目标。

  (一)集中清理整治全镇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及房前屋后的垃圾以及乱堆乱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整治,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垃圾车负责全镇垃圾每日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促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随时保洁。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清理、专人检查,做到单位院内保持整洁美观,办公场所环境优美,窗明几净,无垃圾污水、杂物堆放。(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委会、村镇中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二)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加大镇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全面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杂物,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整治沿线小卖部、小厕所,清理公路沿线违规小广告,不断提升对外形象。进一步落实公路巡查制度,重点抓好农村公路沿线的巡查,杜绝在公路沿线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障碍、打场晒粮、放养牲畜、焚烧秸秆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公路管理所)

  (三)全面开展河道沟渠及大环境绿化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对河道排污整治力度,对河流沟道沿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对河道垃圾及漂浮物进行集中清理。采取生态修复等措施净化流域水质,美化河道环境。落实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定期巡查,严肃查处取土采砂、损毁河堤、偷排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巡查和清理大环境绿化区域内的垃圾杂草、白色污染,切实整治绿化区域内垃圾乱堆现象,巩固城镇绿化成果,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农服中心、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四)全面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工地内施工物品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垃圾杂物清理及时。工地围墙围挡标准统一,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目标要求,集中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及周边环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加盖防尘网、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硬化路面及出入口,做到车辆不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五)全面清理整治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镇内建有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所,为防止畜禽粪便直排现象发生,需要加强对养殖户教育宣传和惩处力度,坚决杜绝畜禽散养行为和粪便直排,加大对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责任单位:畜牧站、环保站、各村委会)

  (六)全面开展门头牌匾和沿街摊点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门头牌匾、广告设施的规范和管理。对各路段建筑物、公共场所的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牌)、橱窗、灯箱、条幅、实物造型等形式的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解决杂乱无章、年久破损、一店多牌、布局混乱、求高求大、视觉污染等问题。(责任单位:村镇中心、食药所)

  2.对在建筑物、市政设施上乱贴、乱喷以及利用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对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进行清理整治,对乱拉乱挂的线缆,废弃线缆、线杆等设施进行清理拆除,消除街道上空“蜘蛛网”。(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电信所)

  3.严格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加强对沿街小旅馆、小餐馆、美容美发店和生产加工店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章搭建、乱设广告牌等行为,取缔无证加工点和无照经营户,对造成环境污染、销售不合格食品、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坚决按规定进行罚没关停。加大对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夜市摊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责任单位:食药所、村镇中心、交管站)

  (七)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文明,小厕所、大民生”理念,按照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以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精细、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是一项系统工作,是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对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普及卫生知识。(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八)扎实开展农村拆违治乱整治工作。切实将拆违治乱与乡村振兴和全域无垃圾整治等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全面清查处理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面治理镇村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占、乱摆、乱贴、乱画、乱停、乱养、乱拉、乱架、乱接、乱排、乱施工等现象,着力维护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良好秩序,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镇村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四、组织实施

  (一)全面启动实施。即日起开始在全镇范围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镇村两级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村庄清洁行动做到家喻户晓。

  (二)开展集中整治。各村要广泛发动广大干部党员群众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两改一提升”,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抓住重点组织集中开展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及各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组织全镇干部群众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镇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需资金630万元,现因镇财力有限,特申请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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