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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集合9篇

经验交流材料 |

时间: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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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是指危及人类生存或破坏人类生存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低温、寒潮、洪水、山洪、台风、龙卷风、火焰龙卷风、冰雹、冰雹、霜冻、暴雨、暴雪、冻雨、大雾、强风、冰、霾、霾、地震、海啸、,滑坡、泥石流浮尘、风沙、沙尘暴、雷电、雷暴、球状闪电、火山喷发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及《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提高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共资源、公园绿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将城镇房屋建筑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筹协调。设城镇房屋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力度,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根据《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住建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划分,明确时序进度,工作要求并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推进自查、排查、数据收集等工作。

  (三)实施分类整治,进一步排查隐患。组织相关股室对我市辖区内公租房、廉租房、既有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一是组织房管中心6人对辖区内公廉租房进行排查,共排查1960户,49幢,面积约88294平方米,主要检查建筑外墙、承重墙体、梁柱、排水系统、周边自然灾害等隐患点。二是组织质安中心对在建工地新天地、首座二期、时代康城等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自然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组织村镇股对15个乡镇农房进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并已向应急管理局上报今年23户农房因汛期自然灾害受损情况,并向上积极争取危房改造资金。四是组织市政管理局及城建股,对城区内道路桥梁、供排水管线、公园绿地、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共计排查道路13公里,桥梁12座,供排水管网58公里,22处公园及绿地,5家燃气企业。

  (四)对接上级部门,进一步推进工作。目前省住建厅房产处已到我市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同时已对接省厅,目前住建领域填报系统正在完善系统,待系统完善后庚即填报,目前已对接第三方计划先期开展城镇房屋测绘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据初步统计市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约780万平方米,幅员面积辽阔,乡镇与乡镇距离远,战线长,普查量较大,且缺少专业普查人员,导致排查填报等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二是该项工作任务繁重,我市人力财力有限,为在全省率先完成试点工作,恳请在普查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并给予一定普查经费。

  三、下步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现场排查,数据填报工作。

  二是对照方案,完善相关普查资料收集,确保资料真实、齐备,对薄弱环节,积极研究对策措施,确保硬件设施、软件资料达标合格创优。

第二篇: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一、工作进展情况

  瑞昌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先期准备工作,推动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并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于2020年8月份成立瑞昌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陈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卫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10月上旬,完成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完成各部门普查工作任务分工、应急系统普查工作任务协作分工。

  10月下旬筹备组织应急系统任务普查工作,并于2020年10月30日、11月2日分别开展市级22个委办局、21乡镇(街道、场)的普查启动培训。

  11月3日正式开展应急系统4大任务共37张普查表填报工作,期间主动组织乡镇(街道、场)的专场培训5次,普查工作启动至今,每天对接和指导30余次,实行“每天一通报,每天一调度”的工作督导协调制度。

  11月中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先后有瑞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瑞昌市红十字会、瑞昌市蓝天救援队和瑞昌市银保监局参与应急系统任务普查工作。

  11月下旬,数据审核与数据上报。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局工作任务。

  二、具体实施流程

  1.1前期对接工作

  对接工作的主要内容基于清查数据,新增普查对象,梳理行业部门任务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①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中附加了三条标准。

  境内宾馆、旅店、旅社、等达到如下填报范围时仍需要填报。填报范围(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在调查范围内):

  客房在50个以上;

  占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之上。

  乡镇、场超市、百货店到达如下填报范围时仍需要填报(街道自选填报)。填报范围为:

  实际营业面积在250-1000平米范围内。

  ②编制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普查任务分工表③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依据各行业部门的反馈意见完善方案。

  1.2中期培训和表格录入工作

  1.2.1培训

  考虑到培训时间和培训场地的因素,分别于10月30日和11月2日组织开展各行业部门培训工作。如图2.1所示:

  图2.1普查工作培训

  培训之前,印发各部门、乡镇(街道、场)所需填报表格的技术规范。培训过程中,以填报表为例,着重对所需填报部门进行填表说明。

  1.2.2表格录入

  对表格进行上传检查,归纳整理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场)所提交的表格。

  1.3后期普查对象空间位置定点、绘面和数据审核、上报

  1.3.1 普查对象空间位置定点、绘面

  ①结合“技术规范”所要求的“空间几何类型”以确定普查对象的空间位置。如表2.3和2.4所示:

  表2.3 普查对象空间几何类型(/:不需要空间位置信息;:该辖区并无此数据)

  调查中类

  表式

  空间几何类型

  公共服务设施

  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调查表

  点、面

  公共文化场所调查表

  点

  基础指标统计表调查表

  点、面

  旅游景区调查表

  点、面

  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调查表

  点、面

  体育场馆调查表

  点、面

  星级饭店调查表

  点

  学校调查表

  点、面

  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

  点、面

  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

  点

  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设施

  化工园区调查表

  点、面

  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表

  点、面

  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源信息台账表

  /

  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事故危险源

  地下矿山调查表

  点、面

  地下矿山危险源台账表

  /

  露天矿山调查表

  点、面

  露天矿山危险源台帐表

  /

  排土场(废石场)调查表

  点、面

  排土场(废石场)危险源台账表

  /

  尾矿库调查表

  点、面

  尾矿库事故危险源台账表

  /

  历史一般自然灾害事件

  历史一般自然灾害事件调查表

  /

  历史重大灾害事件

  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表

  /

  年度自然灾害

  年度自然灾害调查表

  /

  政府减灾资源(能力)

  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调查表

  点

  综合性、政府专职和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航空护林站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矿山/隧道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危化/油气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海事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点

  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调查表

  点

  应急避难场所调查表

  点

  企业及社会应急力量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救援装备资源调查表

  保险和再保险企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

  点

  社会应急力量减灾资源调查表

  点

  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乡镇(街道)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

  点

  社区(行政村)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

  点

  家庭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点

   

  图2.4 普查对象空间几何类型展示

  1.3.2定点采集和定点核查

  结合当地交通情况和普查对象的需求,进行内业数据定点采集,并利用手机端APP的方式进行外业定点核查。如图2.5所示:

  图2.5 内业数据定点采集和外业实地定点核查

  1.3.3数据审核和上报

  通过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网站(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mem.gov.cn))对数据进行审核、上报。

   

  1.4完成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

  在完成以上工作后编写工作报告,以及总结经验,完成工作总结

   

  三、表格填报情况

  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显示我市已清查调查对象570项。根据行业管理和属地管辖职能分派47个部门和乡镇(街道、场)参与调查数据填报,其中8个单位参与历史灾害单灾种调查数据填报。截至11月30日20点,普查总数据量1179条(清查底数与普查填报数),包括已审核1218条,待审核0条;已上报1218条,待上报0条;未通过0条;普查总进度为100%。

  1、已完成上报的调查表:

  自然灾害承载体中公共服务设施:

  学校总数量157条,已上报157条。清查数据剔除19条,普查新增数据12条。剔除数据为学校合并,学校重复,学校倒闭,学校无就学学生,以及不符合填报标准。

  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4条,已上报24条;清查数据剔除1条。剔除数据为重复数据。

  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机构总数量19条,已上报19条;

  公共文化场所总数量4条,已上报4条;

  旅游景区总数量2条,已上报2条;

  星级饭店总数量5条,已上报5条;新增数据为4条。

  体育场馆1条,已上报1条;

  宗教活动场所总数量28条,已上报28条;剔除数据为20条,宗教活动场所不符合填报标准。

  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61条,已上报61条;新增数据52条。

  基础指标统计表1条,已上报1条。

  综合减灾资源中政府综合减灾资源。

  政府灾害管理能力总数量10条,已上报10条;新增数据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瑞昌分局”1条。

  综合性、政府专职和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总数量9条,已上报9条;

  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12条,已上报12条;新增数据11条,为乡镇(街道、场)消防队伍。

  矿山/隧道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总数量1条,已上报1条;新增1条,为“武山铜矿企业消防救援站”

  危化/油气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总数量1条,已上报1条;新增1条,为“武山铜矿企业消防救援站”。

  救灾物资储备库总数量27条,已上报27条;新增18条,为乡镇(街道、场)救灾物资储备库。

  应急避难场所总数量123条,已上报123条。新增118条,为乡镇(街道、场)应急避难场所。

  无航空护林站、地震专业救援队、海事救援队伍和渔船避风港。

  综合减灾资源中企业与社会力量减灾资源。

  综合减灾资源中企业与社会力量减灾资源。其中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总数量14条,已上报14条。

  社会应急力量综合减灾资源总数量2条,已上报2条。

  无救援装备资源企业。

  综合减灾资源中基层综合减灾资源。

  乡镇(街道)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总数量21条,已上报21条。

  社区(行政村)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总数量215条,已上报215条。剔除数据“桂林街道江航居委会”1条,此社区行政区划取消。新增9条数据。其中,桂林街道中“瑞昌市林科所生活区”为市林业局管辖,“农业科学研究所生活区、茶叶科学试验生活区、栗坂分场生活区”为农业局管辖;赛湖农场“一分场生活区”、“二分场生活区”和“三分场生活区”已被拆分合并到其他社区;码头镇“江洲造船厂居委会”已补录,“黄沙林场生活区”为“市交通运输局”管辖,已补录,“第二砖瓦厂生活区”合并到东街社区;白杨镇“赤滨居委会”已合并;南义镇“南兴居委会”已合并到王家铺村委会;横港镇“莫家铺居委会”合并到远景村,“横港水库生活区”为繁荣村;范镇“范家铺居委会”合并到“范镇居委会”;肇陈镇“肇祥居委会”已补录;高丰镇“乌石街居委会”合并到永丰村村委会;夏畈镇“花园墩居委会”和“船机厂居委会”已录入;武蛟乡“官田湖生活区”属于市农业局管辖,已录入;大德山林场“北山分场”,已补录。

  综合减灾资源中家庭减灾资源。家庭减灾资源(能力)总数量292条,已上报292条。

  重点隐患中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设施。

  化工园区调查表总数量1条,已上报1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总数量8条,已上报8条。新增1条数据,为“瑞易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隐患中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事故危险源。

  地下矿山总数量1条,已上报1条。

  露天矿山总数量11条,已上报11条;剔除1条,为“江西亚东水泥公司”;新增7条,为“瑞昌市龙腾矿业有限公司友能采石场”、“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宝安山水泥用粘土矿”、“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大屋陈水泥用砂页岩矿”、“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花屋砂岩矿”、“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新屋田灰岩矿”、“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下张水泥用灰岩矿”和“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厂码头灰岩矿”。

  排土场(废石场)总数量3条,已上报3条;新增3条,为“瑞昌市恒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岩矿”、“瑞昌市瑞龙采石场”和“瑞昌市龙瑞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塘家勒矿区排土场”。

  尾矿库总数量5条,已上报5条。

  重点隐患中自然灾害次生煤矿事故危险源

  瑞昌市没有煤矿。

  历史灾害中年度自然灾害事件总数量64条,上报64条。

  历史灾害中历史重大灾害事件总数量8条,上报8条。

  历史灾害中历史一般自然灾害事件总数量88条,上报88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等待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被驳回数据,最终完成数据上报。

  五、工作中的创新点和亮点

  为推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完善普查对象技术规范。瑞昌市应急局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普查对象的标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建议;并且充分发挥乡镇基层力量和第三方技术力量完成普查对象空间位置核定工作。

  1、合理增加自选动作。根据瑞昌市实际情况,大型超市、饭店宾馆数量有限,为充分摸清当地乡镇(场)应急救援力量规模和水平,充分保障应急减灾救灾工作,另外提出乡镇(场)的超市调查范围涵盖营业面积为250-1000平米、宾馆饭店调查范围涵盖50间客房以上或营业面积1000平米以上;增加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填报工作。

  2、多种方式进行普查数据空间位置审核,第一种采用实地核查的方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场)基层干部的力量,对空间位置进行指认。外业人员进行实地定点核查。第二种采用电话、视频交流的方式,对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地点,采用语音电话,视频电话的方式进行空间位置定点。

  3、空间位置定点,遥感影像地图数据更新慢。部分学校、物资储备库等建筑物无法再底图上显示,对空间位置定点、画面造成一定的困扰。最终采取“调用其他遥感影像地图+外业核查”的方式逐一核对。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1、建立“每天一通报、每天一调度”督导制度。建立普查工作群、部门对接人联系表,从启动第一天开始每天由普查办副主任和技术团队在普查工作群通报各部门填报进度,边督促、边指导,有效推进普查工作。

  2、引进技术团队,加强普查工作组技术力量。吸收高质量、有经验第三方技术力量参与普查工作,提前筹划,合理计划,协作分工,充分利用技术团队技术优势、经验优势,有利于数据填报、数据审核、数据录入导入、空间定位等工作更加迅捷准确,普查办与技术团队充分协作,高效开展普查工作。

  3、建立普查技术员与部门对接人的“一对一、一对多”联络机制。普查技术团队合理分工,落实具体人员与各部门对接,单个部门始终由一名技术人员对接,不交叉、不串部门,做到所有对接情况通盘掌握、迅速分享、及时总结,填报准度和普查效率逐步提升。

  4、普查表格数据核查,对普查数据逐一进行审查核查。对于有空缺和逻辑错误的数据,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和表格返回补录的方式进行完善。

  5、普查标准中的填报人联系电话无效(号码错误、电话无人接听和电话停机)。则采取直接联系普查对象的上级部门,通过“自主填报码”的方式对数据进行补录和审核。

  七、存在问题及解决方式

  在实施过程中,与省厅督导小组进行交流,就多项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总结问题如下,望上级部门指导明确。

  1、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共填报48条,其中44条未达到“重要活动或重要节日期间瞬时最大人数不小于500人”的标准。初步指导意见为“按照实际人数填报,结合当地人口水平,评估后上报”。最终意见,采用“重要活动或重要节日期间瞬时最大人数不小于50人”的标准。

  2、非煤矿山调查表,地下矿山危险源台账表,存在不止一个井口情况,对应的井口标高只能填一个。最终指导意见为“以井口为单位填报”。

  3、化工园区调查表,对接部门反映设计水位、高水位、低水位三个字段无数据。最终指导意见为“对接部门从防洪预案、环评方案等材料中搜集相关指标”。

  4、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源信息台账表,关于设计温度,调查表只允许录入数字格式,但实际存在“最低温度-最高温度”的区间格式。最终指导意见为“暂时按最高温度录入,尽快向上级部门进一步反馈解决”。

  5、基层综合减灾能力的村级和居委会调查表,存在名称不统一问题。最终指导意见为“各乡镇(街道、场)相关名称,按照‘XX镇XX村’的格式统一填报”。

  6、社区(行政村)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部分乡村居委会出现没有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有名无实”的现象。其行政辖区和村民整体合并到其他居委会或拆分后并入其他居委会。最终对于“有名无实”的居委会则不统计数据。

  7、社区(行政村)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部分社区不属于当地乡镇的管辖,具体的管辖权是归属各行业部门。最终通过联系所属部门的方式,收集、审核并上报数据。

  8、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所属部门表格填报流程较为繁琐。需要通过与上一级别部门进行对接来进行表格填报工作。最终通过应急管理局协调九江市银保监分局,分局负责部分数据填报并安排瑞昌市银保监办负责部分数据填报工作。

  9、自选动作的上报、审核问题,是否存在影响审核通过率的情况。指导意见为“先按实际情况填报,尽快和各级部门沟通并给与积极反馈”。

  八、问题汇总

  1、精确门牌号问题。部分乡镇数据中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没有门牌号。再如:对于部分“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等所在的位置无法提供门牌号,且该场所并没有门牌号。

  2、级别问题。“物资装备储备库(点)”数据中的储备库等级只有“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乡镇中存在很多储备库,作为应急物品是否可以增加“乡镇”级别。

  3、遥感更新问题。对于部分新建的建筑物,系统底图无法显示,对空间位置的定点和画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像。

  4、普查对象填表流程。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所属部门表格填报流程较为繁琐。需要通过与上一级别部门进行对接来进行表格填报工作。

  5、部分指标数据无法获取,如基础指标统计表中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金融业资产总计”无法统计。目前只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市金融办公室没有统计“金融业资产总计”数据。

  6、历史灾害数据。历史灾害数据因年代久远,大多数指标无法获取。以及历史灾害中地震“震级”只能填报整数,无法添加小数点,比如:2015年瑞昌市“5.7级地震”,数据5.7无法录入系统,只能四舍五入为6级录入系统。

  7、重点隐患中关于设计温度指标,调查表只允许录入数字格式,但实际存在“最低温度-最高温度”的区间格式。

第三篇: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上级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全镇工作大局,着力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升全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现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为突破口,整体推进全镇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二、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震灾预防力度

  依法加大对一般工程、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重大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力度。经常性开展城乡民居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专项检查,保证地震安全制度的全面落实。

  2、进一步提升科普宣传水平

  组织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充分抓住“科普宣传月、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巩固、完善科谱示范村创建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要大力开展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并积极探索创建活动的新路子。

  3、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和“三网一员”建设,规范地震宏观观测点管理,对各宏观点反映的宏观异常情况要及时调查核实,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4、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依法指导学校、医院、企业、村、社区等单位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编制扩面或修订工作。对重点单位要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监督。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处置地震灾害能力。

  5、搞好自身建设,不断适应防震减灾工作新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系统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强化责任追究和责任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高效、办事公正、服务优秀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执行好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成员单位沟通与联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防震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四篇: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及《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提高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共资源、公园绿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将城镇房屋建筑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筹协调。设城镇房屋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力度,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根据《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住建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划分,明确时序进度,工作要求并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推进自查、排查、数据收集等工作。

  (三)实施分类整治,进一步排查隐患。组织相关股室对我市辖区内公租房、廉租房、既有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一是组织房管中心6人对辖区内公廉租房进行排查,共排查1960户,49幢,面积约88294平方米,主要检查建筑外墙、承重墙体、梁柱、排水系统、周边自然灾害等隐患点。二是组织质安中心对在建工地新天地、首座二期、时代康城等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自然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组织村镇股对15个乡镇农房进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并已向应急管理局上报今年23户农房因汛期自然灾害受损情况,并向上积极争取危房改造资金。四是组织市政管理局及城建股,对城区内道路桥梁、供排水管线、公园绿地、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共计排查道路13公里,桥梁12座,供排水管网58公里,22处公园及绿地,5家燃气企业。

  (四)对接上级部门,进一步推进工作。目前省住建厅房产处已到我市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同时已对接省厅,目前住建领域填报系统正在完善系统,待系统完善后庚即填报,目前已对接第三方计划先期开展城镇房屋测绘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据初步统计市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约780万平方米,幅员面积辽阔,乡镇与乡镇距离远,战线长,普查量较大,且缺少专业普查人员,导致排查填报等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二是该项工作任务繁重,我市人力财力有限,为在全省率先完成试点工作,恳请在普查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并给予一定普查经费。

  三、下步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现场排查,数据填报工作。

  二是对照方案,完善相关普查资料收集,确保资料真实、齐备,对薄弱环节,积极研究对策措施,确保硬件设施、软件资料达标合格创优。

第五篇: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及《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提高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共资源、公园绿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将城镇房屋建筑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筹协调。设城镇房屋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力度,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根据《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住建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划分,明确时序进度,工作要求并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推进自查、排查、数据收集等工作。

  (三)实施分类整治,进一步排查隐患。组织相关股室对我市辖区内公租房、廉租房、既有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一是组织房管中心6人对辖区内公廉租房进行排查,共排查1960户,49幢,面积约88294平方米,主要检查建筑外墙、承重墙体、梁柱、排水系统、周边自然灾害等隐患点。二是组织质安中心对在建工地新天地、首座二期、时代康城等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自然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组织村镇股对15个乡镇农房进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并已向应急管理局上报今年23户农房因汛期自然灾害受损情况,并向上积极争取危房改造资金。四是组织市政管理局及城建股,对城区内道路桥梁、供排水管线、公园绿地、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共计排查道路13公里,桥梁12座,供排水管网58公里,22处公园及绿地,5家燃气企业。

  (四)对接上级部门,进一步推进工作。目前省住建厅房产处已到我市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同时已对接省厅,目前住建领域填报系统正在完善系统,待系统完善后庚即填报,目前已对接第三方计划先期开展城镇房屋测绘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据初步统计市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约780万平方米,幅员面积辽阔,乡镇与乡镇距离远,战线长,普查量较大,且缺少专业普查人员,导致排查填报等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二是该项工作任务繁重,我市人力财力有限,为在全省率先完成试点工作,恳请在普查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并给予一定普查经费。

  三、下步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现场排查,数据填报工作。

  二是对照方案,完善相关普查资料收集,确保资料真实、齐备,对薄弱环节,积极研究对策措施,确保硬件设施、软件资料达标合格创优。

第六篇: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根据2020年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 临安区被列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国家级试点地区之一(浙江省3个,杭州地区唯一1个)。为进一步抓好普查试点工作,临安区通过“四步走”稳步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0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一把手为成员的临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此外,区普查办结合普查各主要部门推荐专家名单,已成立临安区普查工作省级专家库,为后续普查评估工作作准备。

  02

  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现有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临安实际,区普查办组织编制了《杭州市临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区普查办各成员单位,明确普查任务、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和推进时间表,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区委区政府及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已牵头召集普查重点部门召开8次业务工作会议,汇报普查进度、商讨存在问题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03

  形成工作机制

  普查办主要成员单位每周定时定点召开普查工作例会,汇报普查进度,商讨存在问题和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普查工作不积极或者进度严重落后的部门和镇街进行通报,提高所有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由省级专家来为普查工作“问诊把脉”,更好地推进普查工作并高效开展成果应用。

  04

  加强技术统筹

  当前主要承灾体数据均通过各相关部门收集,当各部门收集齐数据时,会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审核;应急管理部门在拿到各部门提交的数据时,会进行数据的完整性审核;在最终数据录入时,还会及逆行数据的逻辑性审核,因而从数据的收集到最终录入会执行至少3次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在涉及到普查技术规范等专业技术问题时,各部门普查专家直接与上级技术部门沟通,提高沟通的效率。通过事先通知加使用普查工作证的方式,使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在开展外业调查时更加顺利,所遇到的障碍更少。

第七篇: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简称《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本次风险普查宣传工作,确保风险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智慧减灾”体系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风险普查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以风险普查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成果及其应用、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为宣传重点,通过开展风险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发布权威解读、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等系统工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开展风险普查宣传,使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实施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做好本次风险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风险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办、每位普查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风险普查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数据,保证风险普查数据和成果真实准确。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要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普查是一项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既能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也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等。

  (二)大力宣传风险普查的目标任务和技术方法。宣传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救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的普查目的。宣传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六大类灾害,开展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和综合减灾能力等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全链条式普查的任务,使公众和社会各方全面了解普查工作,深入知晓需要参与配合的事项。针对普查任务内容,对调查统计、遥感解译、地理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

  (三)大力宣传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宣传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通过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风险区划、综合防治区划,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风险。着力宣传风险普查成果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也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等情况。

  (四)大力宣传风险普查中的经验作法和典型人物。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大力宣传各地组织实施普查、探索普查成果应用方面的鲜活经验和典型做法。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工作开展。要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普查工作者敬业奉献、创新尽职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五)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通过风险普查宣传,引导所有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宣传安排

  1.报道普查试点和全面铺开工作情况。中央主要媒体积极报道普查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整体情况,2021年5月就普查试点总结情况在新华社播发综合报道,中央主要媒体及时刊播报道。2021年5月发布普查全面启动消息稿件和答记者问,协调新华社播发消息通稿和答记者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报道,人民日报等中央各报及时刊发。

  2.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全面铺开启动阶段和成果应用总结阶段在国务院新闻办分别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播发消息通稿,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报道,人民日报等中央各报及时刊发。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风险普查有关工作情况。

  3.刊播评论言论。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刊播评论言论,对普查的目的意义进行深入阐释,积极引导推动工作开展。

  4.推出专题节目。中央广电总台等通过权威采访、实地拍摄、专家解读等方式,就风险普查重要意义、工作情况、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成果运用等策划专题节目,多维立体介绍普查工作。

  5.强化网络宣传。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制作推出一图读懂、微视频、H5、漫画等风险普查融媒体产品,主要商业网站及时转载推送相关产品。

  6.开展社会宣传。制作风险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宣传科普短视频和阶段性成果推广视频,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以及互联网等平台进行多渠道投放。协调通讯运营商推送倡议公众参与支持普查的公益短信,组织各地在企业、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地铁等移动电子载体广泛发布普查宣传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7.开展“风险普查我参与”随手拍短视频大赛,展现普查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8.开展风险普查“媒体基层行”活动,对风险普查入户调查、软件建设、数据汇交和部门协同等工作进行现场采访,对基层普查员工作进行报道,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

  9.进行宣传产品投放、效果评估和舆情监测。多渠道投放宣传产品,对普查活动和宣传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并对风险普查舆情进行监测和应对。

  五、组织领导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共中央宣传部统一领导,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风险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风险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社会动员,确保各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和支持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者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级风险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部署,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工作经费,保障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有效实施。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风险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各行业部门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部署,会同行业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本行业风险普查的宣传工作,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风险普查工作宣传方案,并设专人开展风险普查的日常宣传和重大节点宣传。

第八篇: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灾险普办发〔2020〕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通知》(舟政办发〔2020〕80号)、《舟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舟灾险普办发〔2020〕2号)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舟普政办〔2020〕54号)文件要求,决定于2020年至2022年在全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 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普查,可以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进而为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获取我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主要灾害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我区各地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是建立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舟山市普陀区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形成多尺度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灾害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以及一整套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四是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和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借助已有技术框架,充分应用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功能,实现自然灾害风险识别、研判、预警、管控全链条全周期精准治理。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1.主要灾害致灾调查

  (1)气象灾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气象灾害的特征调查和致灾孕灾要素分析,针对主要气象灾害引发的人口死亡、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房屋倒塌、基础设施破坏等影响,获取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孕灾环境信息和特定承灾体致灾阈值,评估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危险性等级,建立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基础数据库。编制市县级1:5万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区划图件。

  (2)地质灾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在全面收集已发生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遥感解译、中高易发区1:5万、1:1万及更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查明地质灾害点空间分布、基本灾害特征信息、稳定性现状、孕灾地质背景条件属性等信息,建设多级动态更新的地质灾害数据库。编制市县级1:5万或更大比例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系。

  (3)水旱灾害。开展暴雨洪水特征调查、暴雨洪水致灾孕灾要素分析,完成暴雨洪水易发区调查分析、水文(位)站特征值计算复核、流域产汇流查算图表;完成水文站网功能评价、统一水文测站高程基准;开展暴雨、洪水频率分析,更新暴雨频率图、编制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摸清城市内涝点底数,完成城市内涝灾害风险图,建立城市内涝隐患排查数据库。以县级行政区、重点生态保护区为基本统计单元,收集整理旱情资料,历次旱灾资料,蓄、引、提、调等抗旱水源工程能力,监测、预警、预报、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能力等相关基础资料,建立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数据库。

  (4)海洋灾害。调查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平面上升等海洋灾害致灾孕灾情况,掌握海洋灾害时空分布特征和发展趋势,明确海洋灾害致灾孕灾要素。建立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平面上升危险性评估技术方法,量化评估海洋灾害危险性,形成4个灾种县级不低于1:5万尺度海洋灾害危险性分布图。

  (5)森林火灾。开展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气象条件调查(2000年以来),建设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综合森林可燃物、燃烧性因子、立地类型、野外火源以及气象条件等情况,结合已有资源数据、调查数据、多源遥感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综合研判与分析,开展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编制县级1:5万的森林火灾危险性分级分布图。

  (6)地震灾害。开展断层活动性鉴定、隐伏区活动断层探测、重点地震带区域三维地震构造精细探测等工作,获得主要活动断层的空间展布和活动性定量参数,评定活动断层的发震能力,编制县级1:5万活动断层分布图。获得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及其场地类别基本参数,评定不同地震动参数的场地影响,编制场地类别分区图;编制完成县级l:5万地震危险性图。

  2.承灾体调查

  统筹利用各类承灾体已有基础数据,开展承灾体单体信息和区域性特征调查,重点对区域经济社会重要统计数据、人口数据,以及房屋、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施、通信设施、能源设施、市政设施、水利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重要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和灾害属性信息进行调查;参照国家抽样调查不同地区主要承灾体重置价格;以规则网格为单元,进行人口、房屋、农业、森林、资本存量等承灾体经济价值空间化,生成全区承灾体数量或经济价值空间分布图。

  3.历史灾害调查

  调查、整理、汇总1978年以来本地区年度自然灾害、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以及1949年以来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统计分析各种灾害的发生频率、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

  4.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全面调查各级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在减灾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各种资源或能力的现状水平,编制综合减灾资源分布图与综合减灾能力图,建立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数据库。

  5.重点隐患调查和评估

  开展地质灾害、洪水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致灾孕灾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开展城市内涝隐患排查,完成城市内涝隐患分布图编制;开展自然灾害次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隐患调查评估,重点调查次生危化事故、次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形成隐患清单;开展重点隐患要素综合分析和分区分类分级评估。

  (1)主要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地质灾害,基于致灾孕灾普查成果,分析地质灾害点的类型、规模和影响范围,确定承灾体隐患等级。重点开展山区集镇等人口聚居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洪水灾害,重点调查主要江河干支流堤防和水闸、重点中小型水库工程、重点蓄滞洪区的现状防洪能力、防洪工程达标情况、安全运行状态,调查山丘区中小流域和重点城集镇山洪灾害重点隐患。城市内涝灾害,重点排查因城市内涝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影响社会运行的低洼隐患点,依据城市内涝风险隐患排查标准,确定隐患等级,编制城市内涝隐患分布图。重点对城区排水管网、泵站、涵闸等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情况进行系统检查;对易淹易涝区域的排涝站、电源设备及其雨水收集系统和汇水面等现场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在建工地周边的排水设施开展重点摸排,查清排水管网堵塞、损毁等情况。海洋灾害,围绕漫滩、漫堤、溃堤、管涌等主要致灾特征,在对可能影响的沿海海岸带(从海岸线向陆一侧延伸至海拔10米等高线,且纵深不超过10公里,重点河口区域延伸至沿海县,向海延伸至领海基线)海水养殖、渔船渔港、商港、滨海旅游区等重点承灾体开展隐患调查。森林火灾,围绕林区范围内的居民地、风景名胜区、工矿企业、垃圾堆放点、重点设施周边、公墓、坟场、烟花燃放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重点部位,针对森林杂乱物、按规定未及时清除的林下可燃物、违规用火、违规建设、重要火源点离林区的距离等情况开展隐患调查。地震灾害,重点调查其可能引发重大人员伤亡、严重次生灾害或阻碍社会运行的承灾体,依据地震灾害隐患分级标准,确定主要承灾体的隐患等级。

  (2)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调查与评估。自然灾害次生危化事故,在各化工企业现有安评报告及风险分析评估成果基础上,围绕地质、洪水、城市内涝、海洋、森林火灾等灾害,调查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灾害链隐患对象和影响范围。次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非煤矿山、尾矿库的抗震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等主要灾害设防标准要求执行情况,针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开展设防不达标或病险隐患调查。次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核查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和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抗震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等主要灾害设防标准要求执行情况,针对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和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设防不达标或病险隐患调查。汇总调查数据,形成自然灾害-危化品、非煤矿山、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等生产安全重点隐患清单,建设数据库,编制隐患分布图。

  (3)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汇总隐患单项调查评估数据,根据隐患类型,开展隐患类型组合特征分析。构建多灾种多承灾体重点隐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定量、半定量定性指标的特点,基于指标权重专家评判等方法,对不同指标的综合权重进行赋值,利用空间聚类等方法,开展区级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评估。

  三、普查对象和时空范围

  (一)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属功能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时空范围

  舟山市普陀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范围为全区,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2021年我区开展普查工作。

  1.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灾害类型特点,调查收集30年以上长时间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

  2.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3.历史灾害调查。调查时段主要为1978年至2020年,包括年度灾害调查和灾害事件调查,其中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时段为2000年至2020年。

  四、任务分工

  (一)区级层面责任分工

  1.区级负责的工作

  依据省级普查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市级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区级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各部门普查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本地区普查数据清查、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区普查数据成果汇集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形成本地区普查成果。协助开展风险评估区划工作。加强对镇(街道)、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普查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和成果运用。

  2.区级各单位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参与部门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协助开展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汇总形成区级综合成果。

  区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区气象局等单位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各单灾种风险致灾孕灾、历史灾害、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统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港航分中心、沈家门海事处、普陀供电分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银保监组、普陀电信公司、普陀移动公司、普陀联通公司、铁塔普陀分公司等单位指导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历史灾害情况、重要承灾体灾害属性和空间信息、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等全面调查和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各部门按任务分工负责审核汇总形成区级分项成果,并按要求将分项成果汇交至区应急管理局。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区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地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协助形成相关承灾体调查成果,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地方和协调相关企业开展承灾体(油气管线等设施)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形成相关调查成果,形成并汇交油气管线等设施等承灾体调查成果。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地方开展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协助形成相关承灾体调查成果。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地方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和救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及其他提供住宿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协助形成承灾体调查成果。做好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主要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应急力量综合减灾资源调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国家、省有关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财政政策,研究制定区级财政补助政策,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负责协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区属企业开展相关承灾体的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工作。

  区资源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地质灾害、海洋灾害风险调查、森林火灾致灾和森林火灾专项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负责普查成果数据纵向汇集和验收,形成全区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普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地理国情普查、全国国土调查、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和森林火灾调查等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指导地方开展相关调查、普查成果的审核汇交、宣传培训、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等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地方、相关企业开展民用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重点隐患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风险评估。负责调查成果的纵向汇集和验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建筑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等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负责调查成果的纵向汇集和复核,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指导地方开展相关调查、普查成果的审核汇交、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等工作。

  参与人防设施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区人防办)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交通基础设施调查,跨县区行政区域承灾体(交通基础设施)调查工作由市局负责。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提供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中交通运输设施受影响和损毁情况。负责调查成果的纵向汇集和验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指导地方开展相关调查、普查成果的审核汇交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水利基础设施调查,水旱灾害致灾调查、防洪工程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协助指导水利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负责水旱灾害各专项调查,形成全区水旱灾害和水利设施类承灾体普查成果,负责调查成果的纵向汇集和验收,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全国水利普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和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指导地方开展相关调查、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宣传培训、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等工作。

  负责协助指导农业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指导地方开展农业承灾体等调查工作,形成并汇交农业承灾体调查成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地方开展大型超市、百货店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协助形成相关承灾体调查成果。

  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地方开展公共文化场所、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协助形成相关承灾体调查成果。

  区卫健局负责指导地方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协助形成相关承灾体调查成果。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组织开展工作方案编制以及总体技术培训。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牵头开展承载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自然灾害次生危化事故重点隐患排查与评估、自然灾害次生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等。负责地震灾害致灾调查、地震灾害专项调查、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排查与评估等工作,形成全区地震灾害普查成果。负责应急管理部门普查成果的纵向汇集和验收,区级各部门专项成果的横向汇集,形成全区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指导地方开展相关调查、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宣传培训、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指导地方开展救援装备资源企业、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所等相关市场主体调查工作。

  区统计局协调提供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相关数据。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市政设施调查以及城市内涝风险、重点隐患调查等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负责城市内涝灾害风险图和隐患分布图编制,建立城市内涝隐患排查数据库。负责调查成果的纵向汇集和复核,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指导地方开展相关调查、普查成果的审核汇交、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等工作。

  区海洋与渔业局参与海洋渔业相关承灾体的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提供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中渔业受影响和损失情况。

  区港航分中心参与港航口岸相关承灾体的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提供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中港航口岸受影响和损失情况。

  沈家门海事处参与海事相关承灾体的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区气象局负责组织开展台风、暴雨、高温、干旱、低温雨雪冰冻和雷电等历史灾害过程气象条件普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致灾调查,分析暴雨频率,绘制暴雨频率图。负责气象灾害各项专项调查,形成全市气象灾害普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全国气象灾害普查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指导地方开展相关调查、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宣传培训、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等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应急力量和装备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和历史灾害调查。

  普陀供电分局参与电力等承灾体设施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区电力公司等承灾体设施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工作、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并配合地方汇交地区的普查成果。

  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指导地方做好涉及普查相关数据信息的交换共享和持续更新等工作。

  区银保监组参与提供保险和再保险相关数据资料。

  普陀电信公司、普陀移动公司、普陀联通公司、铁塔普陀分公司负责组织开展承灾体(通信设施)调查工作。协助指导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提供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中通信设施受影响和损毁情况。配合地方汇交普查成果。

  五、实施步骤

  根据任务规划,普查实施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8月—2021年3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区级普查组织机构,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申报专项资金。

  第二阶段是全面调查阶段,2021年3月—2022年6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铺开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区级普查任务,汇总普查成果。

  (一)前期准备(2020年8月-2021年3月)

  1.建立组织机构。区人民政府设立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建立工作专班,做好本地区普查各项工作。

  2.编制工作方案。舟山市普陀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编制并印发普查工作方案。明确普查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推进时间表,以及工作要求。

  3.组建技术团队。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相关部门建立普查专家技术队伍,为实施方案编制、宣传培训以及各项风险隐患调查等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4.申报资金预算。根据国家有关普查资金政策要求,科学测算本级普查工作量,编制工作经费预算。

  5.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开展各类人员培训。

  (二)全面铺开阶段(2021年3月-2022年6月)

  参照前期国家和省级试点样板的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清查与整理、集中调查与验收等工作。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将普查数据实时更新导入省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全面应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舟山市普陀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压实普查责任。本次普查按照“在地统计”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区人民政府,镇(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既是普查实施主体,也是普查对象,既要依据自身行政职能和本次普查方案中规定的职责,认真做好自身信息的填报,也要高效协调推动其他普查对象完成普查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普查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普查工作情况纳入本地区和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压紧压实普查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定时跟踪进展,推动任务落实。

  (三)强化技术支撑。本次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单位、专业队伍和有关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等专业力量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选择具有水利、气象、地理测绘、地质勘查等领域专业资质且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撑单位参与普查工作。

  (四)发挥基层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气象协理员、灾害信息员等专业力量作用以及基层网格员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经验优势,通过开展各级各类普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全面提高普查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探索普查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普查工作质量。

  (五)落实经费保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区财政要统筹安排,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目前已安排各领域的常态化风险调查工作经费,要优先用于本次普查工作。

  (六)严格质量把控。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指定专人或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县级普查机构负责对本级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加大宣传力度。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搞好普查阶段性总结与经验交流,将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普查的全过程。

  (八)强化保密意识。灾害风险普查专业性强、涉密性高,对参于普查的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开展保密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严格落实数据保密制度,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对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保密措施,签订保密协议,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

第九篇: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直接关怀下,经过我委及所属街道(村)、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xx新区抗击9号“麦莎”台风和15号“卡努”台风均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实现了“不伤亡一人,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的预定目标。现将我委抗台救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8月4日上午,市抗击“麦莎”台风动员大会结束后,我委立即召开了管委会、街道二级抗台紧急动员大会,启动抗台预案。当天下午,委班子成员分四组赶赴海塘、水库、河道、工地等检查落实抗台抢险工作。管委会及街道干部除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全部下到各社区和行政村,指导帮助抢险工作。11日(星期天)上午9:00召开了抗击“卡努”台风动员会,迅速部署落实抗台的各项工作。

  台风到来前夕,有重点地抓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清理了河道、溪坑堵塞处,拆除或加固了广告牌、高空建筑物,招回了辖区内所有153条船只回港避风,做好了麻袋、铁锹、雨具、照明灯等各种抗台物资准备工作。对横塘、西荡等17个危险地段采取了停电断闸等措施。紧急撤离了辖区内危房户、拆迁过渡户、临时工棚外来务工人员、海水养殖户和水库、山塘下游及海塘外人员,其中抗击“麦莎”台风共转移人员1347人,抗击“卡努”台风共转移1376人。

  台风到来时,重点抓好了险情巡查和抢险工作。对海塘、水库、河道、矸门进行了不间断的巡查,组织了应急抢险小分队,及时排除险情。8月6日,横塘田螺峙旧船坞两次出现险情,三级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100余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突击抢险。在市领导的直接关心,驻x部队和民工兄弟的共同努力下,排除了险情,确保了海塘内三村2000多户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台风过后,重点抓好了灾后自救工作。两次台风给新区造成很大的损失。其中“麦莎”台风辖区内共倒塌损坏海塘2处500米,损坏矸闸5座,倒塌民房16间,还有361间民房受损,沉没码头1座,损坏3座,损坏深水网箱76只、浅水网箱770只,冲毁机耕路2500米,渠道3000米,损坏过港自来水管道700米,直接经济损失达2425万元。“卡努”台风造成损失合计580万元(包括农田水利设施22.7万元、农业经济386.7万元、盐业渔业及运输船只损失68.6万元、房屋6.1万元、企业损失86万元等)。我委及时组织灾后自救工作,特别是对xx海塘、矸闸及xx旧船坞进行了及时的维修和加固。

  二、几点体会

  抗击“麦莎”和“卡努”台风留给我们的经验和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我们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四条:

  (一)领导重视,态度坚决,是夺取抗台斗争胜利的保证。

  我委党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新区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处在特殊的战略地位,如果新区三防工作出了问题,不仅直接威胁到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新区建设的信心,影响我市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因此,新区防汛防台工作责任重大,绝不能有丝毫闪失。市里动员大会结束后,我委立即召开管委会和街道两级动员大会,迅速作出抗台部署。在抗击台风的日日夜夜里,委班子成员全部做到靠前指挥。

  (二)组织有力,工作务实,是夺取抗台斗争胜利的基础。

  我委严格按照抗台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如在接到台风来临消息后,及时通知所有出海船只回港避风,人员安全上岸。台风来临前夕,我委发动400多名党员、干部,紧急撤离疏散人员。为保证转移人员安全,我委、临城街道和各社区干部日夜轮流值班,为700多名集中安置人员免费供应早、中、晚三餐伙食。针对台风过后的严重灾情,我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了灾后自救工作。

  (三)团结一心,协同作战,是夺取抗台斗争胜利的保证。

  两次抗台抢险中,委、街道、社区(村)三级共组织党员、干部400余人投入了抗台第一线,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如xxx旧船坞出现险情时,100多名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在第一时间冲到现场突击抢险,确保了海塘内三村2000多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是由于全委上下团结一心,协同作战,才确保了抗台抢险的全面胜利。

  (四)以防为主,立足于早,是夺取抗台斗争胜利的前提。

  在台风来临前,我委就明确了抗台防汛的工作重点,对海塘、水库、河流、矸闸、船只、危房、外来民工集居地、低洼地和建筑工地、高空建筑物等,及时采取了措施加强防范工作,并落实了挖土机、抽水泵、铲车等应急抢险设备,在这次抗击台风过程中,由于措施到位,重点明确,从而比较顺利完成了防御9号台风和15号台风的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这两次抗台过程中,特别是抗击9号台风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对台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如在这次抗击9号台风过程中,我们虽然对xx废旧船坞提出了加固整改要求,业主也在台风来临前采取了防范措施,但在退潮时依然出现了险情。二是对小水库、山塘重视不够。我们重点抓好了对小型以上的水库、主要河道、重要海塘的管理和防范,一些小水库、山塘主要由各村负责管理,这次台风中发生了xx村里家弄山塘水位过洪现象。三是对困难群众危房户改造力度不够。新区范围内尚有54户危房户居住条件没有得到改善,致使每次台风来临时都需要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人员转移,工作比较被动。四是对水利设施建设和维修还不够。由于新区区域广、海岛多,对小型以下水库、长峙片非标准海塘的建设和维修资金投入不足,这次9号台风造成了二条非标准海塘进水和倒塌,二座小山塘出现水位过洪等险情。

  xx管委会组建时间还不长,今年的抗台抢险工作,既是对我委工作的一次考验,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防台经验。台风过后,我们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重点抓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抗台防汛工作方案。针对这次抗台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社区和村工作不协调,人员分工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进一步细化抗台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渠道,强化抢险应急措施,完善科学的抗台决策程序和应急抢险救灾程序。二是加大对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加大对长峙片非标准海塘的改造力度,搞好小型以下病险水库、山塘的改造和加固,同时废弃一些效益不高但危险性大的小水库和山塘。三是加大对危房户的改造力度,加强社会救济,努力提高弱势群体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四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干部抗台防汛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抗台防汛工作责任,确保新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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