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
近年来,地区传销犯罪活动又呈现死灰复燃的趋势,各类花样翻新的传销模式层出不穷,活动猖獗,严重破坏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尤其是有的传销案件发展成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以致造成人身伤害的恶性刑事案件,危害极大,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遏制传销犯罪活动在我县的蔓延势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年5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和“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认真做好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通过专项打击行动,使传销活动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的传销活动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外出务工人员流出较多的地区逐步建设防范机制,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广大群众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各项制度,形成打击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打击重点
严厉打击、取缔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纯资本运作、购买商品提供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等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以严厉打击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和异地居民参加传销的行为;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重点地区
县打传办决定,统一时间、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是对问题突出、传销活动比较猖獗、社会反映强烈的县民和镇、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进行全面整治。其他乡镇也要保持高度警惕,防范并杜绝经常化、规模化的传销活动。
五、时间部署
此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为期7个半月,至年底结束。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项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调研,摸清传销底数,确定打击重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各相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各地具体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的地区,力争捣毁一批传销窝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铲除滋生传销犯罪的温床;侦办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传销犯罪案件,惩处组织领导犯罪的首要分子;营造打击传销犯罪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犯罪意识,建立防范传销犯罪的工作机制。
(三)总结阶段(年12月16至年12月31日)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此次专项打击行动认真进行总结,汇总典型案例,提出对专项行动中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建议。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此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全县成立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春明为组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傅水珍副局长、县公安局付智勇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全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经贸委、县商贸委、县教育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等为成员位。全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设点办公,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胡华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万友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轮岗履职,具体承担协调指挥、收集汇总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全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交流各部门打击传销工情况。指挥督导案件,落实责任分工,研究执行辖区领导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督促各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打击传销的“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上下联动的行动格局。各乡镇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二)突出行动重点,查处大要案件
各乡镇要根据举报线索、投诉反映,排查摸底,掌握重点,及时汇总,确定性质,集中优势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依法查处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领导者和传销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全面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加强对城乡接合部、插花地带、新建商品房小区、房屋出租户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培训场所、人员住宿等条件。
(三)建立有效机制,健全监管网络
要依托现代化手段,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的监管网络,建立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数据库,掌握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违规情况。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要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社会闲散人员、城乡中老年群体、在校学生、社会不特定群体等重点高危人员的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维稳定、识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明确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长期任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打击传销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密切协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专项行动加大力度开展行动并做好监。公安部门要依法对组织领导传销犯罪行为以及由传销行为衍生限制人身自由等刑事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县检察院、县法院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打击传销工作,对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处的传销案件给有效的司法支持,严厉惩处传销引发的各种犯罪。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及做好协助固定和获取提取证据的力度。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金融单位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及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工作。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各所属院校提高防范意识,防范传销活动进入校园。民政部门要做好被骗参与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助人员的援助和返乡工作。财政部门要开展专项调研,做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经费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下岗职工、毕业生等弱势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商贸部门要加大对新型营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在查处直销企业、直销员、直销培训员从事传销活动方面,支持、配合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工作。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部署,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整体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重点地区要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干部实绩的考核指标,对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把握界限,依法行政
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各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在办案过程中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在查处案件中,认定不适当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传销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畅通渠道,及时反馈。
各打传办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反馈,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在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通畅,反馈及时。发现传销线索或立案情况必须于3日内报县打传办,各打传办于12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情况总结。
学校打击传销工作方案2
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有利地维护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区治安,为深入贯彻锦州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国和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社区一把手为组长、管区民警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工作者为组员的,防范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开展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关于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三)公布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例,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有关实例,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
要继续在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两所的作用,避免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托社区、物业管理、社区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在社区继续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工程,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使传销在我县无立足之地,彻底根除传销毒瘤。
学校打击传销工作方案3
一、时间安排
20__年4月至6月,为期三个月。
二、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由保卫处会同区打传办在校园内悬挂、张贴抵制非法传销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条幅等,营造活动氛围。
(二)由校区团委组织各院学生办、学生会等共同向全体学生发出“远离传销,珍爱学业,共建和谐校园”的倡议活动。
(三)校区团委利用校园广播,其他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手段和严重危害等。
(四)校区与宏伟区打传办共同举行一次反传销讲座或报告会,并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集体签名活动。
(五)各学院组织一次以反传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大会,组织学生集体观看教育警示片《黑梦》(网上资源,时长93分钟)。
(六)各学院辅导员负责组织一次反传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学生签订“远离传销”承诺书。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
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态度坚决,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调一致,始终保持严防态势,确保本单位无传销。
(二)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反传销工作常抓不懈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生工作者是防止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有利于打击传销活动,有利于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保持高度敏感性,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密切掌握学生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总上报。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防止传销向学生渗透
学校要把防范传销进校园工作纳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帮教、阻止,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积极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做好排查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各学院要于近期对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若确有从事传销的人员或其他情况存在,要立即上报校区保卫处,并积极配合开展相关的善后整治和挽救工作。
各单位要在活动接近结束时,认真统计各项活动开展时间、主题、内容、参加人员、活动效果等信息,连同相关视频、图片、媒体报道等资料上报到校区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