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鲁教师发〔20__〕1号),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__〕2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鲁发﹝20__﹞44号)以及《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__﹞2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结合我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_为指导,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实施范围和条件
(一)教师竞聘上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我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20%。
农村教师已经在城区学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则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区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要求继续交流到城区工作的,不再享受农村岗位津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可不参与交流轮岗。处于孕期、哺乳期(小孩一周岁以内)或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暂不交流。
三、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支教申请
在学校竞岗之前,个人提出外出支教申请。
(1)申请人数超过指标人数,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外出支教人员。
(2)申请人数未超过指标人数,在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申请教师优先确定为支教人员;如果外出支教申请的学科过于集中,则依据得分选拔支教人员。
(3)确定的支教人员,不再参与后续的竞岗工作,学校优先向接收单位推荐。
(二)岗位设置
学校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学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政办字[20__]56号)文件精神,依据学校实际设置岗位并公示。
(三)个人申请
未直聘人员,必须填报教师竞聘上岗申请表。一线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与本学年度任教学科相符。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若某学科竞聘出现空岗,如无该学科合格人员,相近学历专业教师可申报。竞岗者依照竞岗顺序依次竞聘,每次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四)开展竞聘
竞岗顺序为:一是直聘岗位,二是校内教学岗位竞聘,三是支教交流岗位竞聘,四是跨镇交流岗位竞聘,五是校内工勤岗位安排。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因产假或重大疾病(有完备的医院诊断证明、请假手续,已在教体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可直接安排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经学校和教体局同意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因此而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进行调整。新分配教师直接聘用;二实小新校来支教的教师直接聘用。
2.校内竞聘
根据竞岗申请、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和任教学科确定。支教回来的教师参加竞聘,原则上和支教前所带学段、学科一致。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
如果出现空岗,第一轮竞聘落选人员可以写出申请继续参加竞聘。
竞聘计分办法:按照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及师德考核结果记分。
教学实绩:A:3分;B:2分;C:1分;D:不计分
师德考核:优秀:1分;合格:0.5分
依据量化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分数相同,支教回来的教师优先;再相同,依据本学年度考核分数高低确定上岗人员。
情况说明:
教学岗位设置不为整数的岗位处理办法。在某学科岗位不为整数,出现有一位教师工作量不满的现象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兼职职员、教辅任务。上一年度从事此项工作的教师优先。如果有教师出现特殊情况不能代课时,首先安排该兼职职教师代课。
依据本学年代课情况,原则上中学教师竞聘中学岗位,小学教师竞聘小学岗位,如果出现空岗,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跨学段竞聘,曾经在该学段任教的优先。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跨学段工作申请回原学段竞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支教交流竞聘
未能成功进行校内竞聘人员根据支教学校空岗情况依据量化分数高低按顺序选择交流学校。
4.跨镇(校)竞聘
跨镇(校)竞聘按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精神执行。
5.校内工勤安排
工勤岗位安排原则:原教辅工勤人员,根据个人申请原则上安排到原岗位。如果前勤教师有特殊情况,工勤岗位教师应服从代课安排。
(五)签订合同
所有竞聘上岗工作于9月1日前完成。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竞聘结果作为岗位分级竞聘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1.按照鲁政办发[20__]56号及枣庄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指导意见(试行)》(枣教字〔20__〕30号)文件精神,严格设置班级数,执行教师最低课时量标准,并将完成最低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将课时量标准纳入教师岗位目标任务,写入聘用合同,对达不到规定课时量的,聘期考核不合格,在下一学年度进行转岗或低聘。按照文件规定,教师兼职管理岗位的(如科室职员、功能室管理员、临近5年退休的老教师新老结对指导年青教师等)课时量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视为满工作量,可以参加职评及分级聘任。
2.竞岗成功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课时、年级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除了正常的上课外,早读、午自习、课后服务等纳入工作范畴。不服从安排的,按弃岗处理。
3.学校将竞岗轮岗交流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并上报市教育局,同时与支教单位对接。拒不参与支教轮岗的人员依据市局要求,按待岗处理,学校不予考核。
4.交流轮岗教师的交流期限,根据交流轮岗教师本人申请及学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最短不低于一年,在本轮交流期内不得申请再次与其他单位交流。
5.参加交流轮岗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交流经历。期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参与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其他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交流经历不予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_〕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_〕51号)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长教通〔20_〕121号),以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城乡校长教师合理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措施
(一)区管校聘工作
1.试点学校
望城区向阳中学????????????望城区茶亭梅园中学
2.聘用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公开公平、以人为本的原则。
3.聘用流程
按需设岗→个人申请→审核聘用→公示结果→签订聘书(合同)
4.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5.时间安排
3月-5月前期调研,6月-7月制定方案,8月具体实施并完成。
(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交流轮岗方式
(1)支教: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2)交流:城区与城区、农村与农村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
(3)考选:区内农村教师通过考试方式交流到城区。
(4)走教:片区或集团学校内部因学科需要跨校兼课;市、区级卓越教师对口支援相对薄弱学校或薄弱学科。
城区学校是指街道区域内的学校,农村学校是指乡镇区域内的学校。
2.交流轮岗对象
(1)公办学校(园)在编在岗教师(幼师)。
(2)公办学校校长(园长)、片区校成员。
3.交流轮岗原则
(1)按个人申报、学校同意、双向选择、教育局审批的流程办理。
(2)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
(3)支教时间原则上1-3年,也可直接办理人事异动关系。
4.交流轮岗时间
除走教外,支教和交流均在6月2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审批表交区教育局318室),8月底前完成有关人事关系异动。
5.交流轮岗补助
(1)支教教师工作量达学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根据支教学校距离及偏远程度,享受300-900元/人?月的交通补助;享受相应农村学校教师的乡镇工作补贴。
(2)走教教师两校工作总量(按课时计算)达所在学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且在走教学校课时工作量达该校平均工作量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享受支教相应交通补助。
(3)市、区级卓越教师对口支援相对薄弱学校,交通补贴酌情而定。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区管校聘试点学校要制定本校“区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教职工“区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区属各学校、各片区校要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长教通〔20_〕121号)文件精神,鼓励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支教,鼓励卓越教师支教、走教。
(二)摸底申报
区属各学校、各片区校要根据各校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精准制定岗位需求计划,重点摸清紧缺学科、意向交流、支教教师实际情况,引导、规范教师流动。
(三)会议审定
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岗位需求,结合教师申请意愿,意向学校教师结构、专任教师需求、岗位设置等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筹调剂。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区管校聘”和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
2.明确目标,促进交流。以“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调优教师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强化保障,激发活力。在教师职务晋升、职称晋级、评优评先、培养培训等方面向有农村工作经历、有交流轮岗经历的校长、教师倾斜。
4.严格考核,落实奖惩。一是考核学校。对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均设置专项指标进行考核。二是考核教师。以受援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
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篇3
为了深入贯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__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__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__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__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__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