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
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成员:
4、管理要求
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
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和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部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4.5.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
4.5.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5.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5.5、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车间、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按受调查处理。
4.5.6、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环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车间部门,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转移,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5.7、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4.5.8、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4.5.9、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车间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车间部门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篇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我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等过程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xx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等管理。
三、引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四、组织领导
1、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管理措施
1、环保部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班组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
4、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
(3)危废贮存场所符合“八防”要求;地面作硬化处理,场所设置雨棚、围堰或围墙;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按照不同危险废物特性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间隔;不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无破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警示标志。
(5)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相关情况。
(6)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描述清晰准确,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如实报环保部门备案,发生重大改变及时申报。
(7)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地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发生重大改变及时申报。
(8)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并签订合同。
(9)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填写、规范运行转移联单,并保存齐全。
(10)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备案;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方案和记录。
(11)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危险废物相关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2)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有投入、有设施、有专人、有标识、有制度、有台账的“六有”要求,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指标,做好企业危险废物动态和长效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篇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污水处理站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止工作,并在组长的领导下,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止与保护工作。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转移工具等要有明显的标示。
六、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七、建立健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网,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