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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范文(通用8篇)

章程规章制度 |

时间:

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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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成员通常指网格管理员。网格成员是将居民信息数字化并为社区居民服务的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篇1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高校、合理使用会议室,保证各类会议顺利召开及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集中开会的次数,各部门可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等多种方式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讨论。如确需集中开会的,应尽量控制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

  二、严格落实会议使用部门负责人的防控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会议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召开会议谁负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原则,做好疫情期间的会议组织安排、应急管理、参会人员健康监测、卫生消杀等工作。

  三、各部门至少在召开会议前一天填写《现代科技学院疫情防控期间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经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召开。

  四、强化会场实名签到管理,建立参会人员记录档案,确保进入会场人员可查。参会人员实行分散就座,佩戴口罩,座位保持足够间隔,建议1米以上。

  五、严格会场消杀防疫。会议室使用部门负责会前、会后要对会场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对会场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要重点进行清洁消毒,并注意保持会场内自然通风,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采用开窗通风,会场内禁止吸烟。

  六、召开视频会议时,要做好视频系统日常维护和使用技术支持,保障视频会议正常运行。

  七、严格参会人员卫生防疫。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应主动配合会议室负责人进行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八、严格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各部门必须强化责任,严格按要求组织会议,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会议管理水平。党政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期间会议管理要求的,责令马上整改纠正。对屡教不改、引发疫情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严格宣传教育引导。疫情防控期间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宣传教育,提醒参会人员防疫注意事项。在会议室张贴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等宣传标语或设置宣传栏,营造人人防疫、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召开会议

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篇2

  为确保“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有效发挥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作用,现制定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网格划分。

  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每个社区按500--1000户居民建立一个网格,每个网格中,按100-150户居民设立1个楼栋长,每个网格安排1名专职社工和一名民警或协警。

  二、工作职责。

  (一)以辖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划分区域,实现对辖区居民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服务,整合公共资源,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规范业务流程和服务机制,夯实管理和服务队伍,营造更加便民的辖区环境。

  三、工作方法。

  (一)网格专职工作人员必须开展经常性走访联系,走访前有日程安排,走访后有工作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居民基础信息,准确掌握居民的基本信息和利益诉求,努力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

  (二)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全方位服务,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建立由片区民警、社区干部等工作人员组成的管理服务团队,以团队成员的多元化,解决群众需求的多样化。

  (三)采取分类分层解决的方法进行处理,一般性问题,由社区网格办公室自行解决,区域性问题由社区党委进行解决,全局性问题应及时上报办事处党工委,进行解决。

  (四)网格专职工作人员施行“首问负责制”对居民反映的诉求和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建立跟踪服务机制。

  (五)制定工作站例会制度,梳理走访意见,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分层分类提交班子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以网格为依托,采取主动服务的方式,准确搜集群众数据,掌握群众动态信息,实现对网格的精细化服务。

  (二)引导建立完善的网格服务中心体系,满足网格群众的普遍需求。

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篇3

  一、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可以有18周岁以上的半数村民参加,也可以有本村2/3以上的户派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派代表列席会议。

  三、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2、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

  3、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4、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

  5、改变或撤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7、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举行1次。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及时召开。

  五、村民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民的根本利益相抵触。

  六、村民会议的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决定一经生效,全体村民的皆应共同执行。

  七、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的情况下,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会议授予的职权。但下列职权除外:

  1、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2、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八、本制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篇4

  村民小组会议是村民小组的权力机构,是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

  一、村民小组会议程序

  村民小组会议由本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由村民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一般由村民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召开的时间。如果本小组多数村民认为有必要召开,村民小组组长也应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而不能拒绝召开或借口拖延召开。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会议内容应有专人记录并存档。

  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主要包括: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推选产生本小组的村民代表。

  (3)推选产生本村民小组组长。

  (4)依法讨论决定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

  三、村民小组会议决议和决定的报告和执行

  村民小组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可做口头报告,也可以书面报告。如果村民委员会认为村民小组会议所作决议和决定违反了有关政策法规,或者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村民委员会应及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如确认有不妥,村民委员会及时通知村民小组组长,收回有关决议或决定。村民小组认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侵犯了村民小组合法权益,可以向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诉意见,请求调处;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

  村民小组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或者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村民小组组长要向村民小组会议汇报。

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篇5

  一、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会议授予的职权。

  二、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一般每15户推荐1名,一个村民小组不少于3名。

  三、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

  四、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同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代表。

  五、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听取或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4、讨论通过或撤换村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经济建设等委员会的成员;

  5、改变或撤销村民委员会不正确的决定;

  6、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村委会应在村民代表会议召开3天前,将会议时间、内容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代表,村民代表应广泛听取村民-意见,认真做好准备。

  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民的根本利益相抵触。不得撤销或改变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

  八、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4次。遇特殊情况或有1/5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及时召开。

  九、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的决定、决议,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十、村委会应及时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向村民公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

  十一、本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后执行。

  村民民-主议事制度

  为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决策民-主化,由广大村民自己决定依法办好自己的事情,特制本制度。

  一、反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均应作为村民议事的主要内容。

  二、村民议事可通过村民小组会议(年满18周岁的本组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村民小组组长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方式开展,也可以通过走访、座谈、村民-意见(建议)箱等形式进行,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村委会应及时予以采纳。

  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后方可办理:

  1、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需筹资筹劳事宜(一事一议);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4、村民-联产承包方案;

  5、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6、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村民议事必须经过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已如期完成国家的管理工作和任务为前提,以符合村情和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以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的,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大多数的意见决定。

  五、本制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村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村委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村民有效监督,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矛盾,消除疑虑,减少误会,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村委会的各项村务和经济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问题必须列为公开内容。

  2、政务方面有:村委会的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建设项目、计划生育事务、最低生活保障。

  3、财务方面有:财务计划及收支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水电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干部报酬、公务活动招待费以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4、事务方面有:征用土地、土地置换和宅基地审批、集体资产承包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

  二、村务公开的程序

  1、村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权威性。

  2、财务公布前,公布方案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上级经管站审查后进行公布。

  3、年度村级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等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进行公布。

  4、其他村务依据有关规定,按一定程序进行公布。

  5、所有公开内容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签字记录。

  6、村务公开结束后,村委会须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村务公开的内容收集整理、立卷建档。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形式

  1、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年度目标、全年性工作常年公开,其它村务、财务公开须每季度公开一次。

  2、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重大事项须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3、村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公开栏公开;书面材料公开;会议公开。

  四、本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督,根据《安徽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建立本工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开展村务、党务监督工作。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要共同参与、集体研究、集体审核、集体表决,并做好记录。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党务、村务监督工作进行小结,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四、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查的财务票据,必须注明审核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交村会计送上级经管部门审计后,方可报销入账。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村务公开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并接受评议。

  六、收集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受理村民投诉。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予以解释答复。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财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纠正。

  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是村民行使对村民委员会监督权利的重要方式。村民委员会应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二、报告的内容:

  1、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作工作汇报:主要是一年来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包括本年度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年度工作任务及措施等。

  2、由村会计作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主要是本年度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包括收入的主要项目和数量,支出的主要项目和数量:下年度财务收支的预算情况,包括盈余和亏损等。财务收支预算和执行的主要项目,应特别向村民交待农业税附加的收缴数目和使用情况,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和数额,村内兴办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数目和使用情况等。

  3、村委会应根据平时积累的资料和工作记录,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地形成汇报材料的初稿,经村党组织(总支、党委)和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研究后,最终形成书面报告材料。

  4、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应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及时以村务公开的方式向全体村民公开,对村民代表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村民

  委员会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认真听取,积极改进,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每年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于年底或年初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由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并派员参加。

  二、评议对象:主要村干部(下派和挂职)及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

  三、评议内容:村干部及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主要是政治立场和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

  四、参加评议的人员:全体村民代表,村干部及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村办集体企业负责人等。

  五、评议程序:

  1、评议对象进行个人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2、评议对象进行述职;

  3、运用测评表进行无记名测评,由上级党委派人收集汇总;

  4、向上级党委报告民-主评议情况,上报有关材料;

  5、上级党委对村班子整体情况作出评价,对村干部进行考评;

  6、上级党委向被评议单位和对象反馈评议结果;

  7、村党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六、评议结果与村干部及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奖惩相结合。上级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对被评为优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要限期整改或劝其自动辞职,对连续两次评议为不称职的,要按照法律要求和程序提请村民会议予以罢免。

  村民小组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在农村的基层领导,规模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行为,实现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本村的实际,现制定本制度在本村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村民自治实行,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现民-主决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制度。

  第二条村民代表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授权,行使村的决策性权力组织。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村党员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在村的各级党和人大代表组成。

  第四条村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集体、联系群众、不谋私利,在群众中有较高诚信;

  3、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第五条村民代表会议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

  者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核定名额由各村小组推行产生,村民代表人数一般在四十人左右,总数不得少于三十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

  第六条村民代表推选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推选工作,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当选的村民代表,需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按5至15户分工联系到户。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书,并将村民代表名单、联系户单等内容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村民代表应享有的权利

  (一)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与其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题报送村民委员会决定。

  (二)监督权。对全村的村务、事务、财务进行监督、评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严重失误和失职,有权提出质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认真负责的予以说明和解答。

  (三)表决权。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决定或决议时,有表示赞成、反对和弃权的权利。

  (四)反映意见或建设权。有权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设和要求。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履行的义务

  (一)联系村民的义务。村民代表应经常性地联系自己所代表的户或本村民小组村民倾听他们的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地带到村民代表会议上,起到代表的作用。

  (二)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在村民代表会议开会时无正当的理由不得制度。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带头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教育所联系的村民遵守纪律法和履行分民的应尽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义务。村民代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必须执行,并积极宣传和说服所联系的村民贯彻执行。

  (五)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义务,积极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和教育所联系的村民积极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尤其是说服村民并带头完成税、费、统筹,提留或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任务。

  第十二条在一年内,村民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达两次以上的,应视为自动放弃村民代表资格。缺额人员从本村民小组中补选。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在任期内应接受其联系户和本村民小组村民的监督。本村民小组有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

  撤换时要提出撤换理由,被提出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辨意见。村民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表决撤换要求。撤换村民代表必须经村民小组半数的选民通过,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收回村民代表当选证。空缺的村民代表从原村民小组中补选。

  村民代表的撤换和补选由村民小组长主持。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重大事项,随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会议授权,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1)讨论制定修改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及相关的“村级配套制度”。

  (2)讨论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讨论决定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方面及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4)讨论决定村级基础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落实。

  (5)审查全年财产收支预算和上年财产收支决算。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内容。

  (6)讨论决定村公益收缴方法,审查村提留集资款的收缴、使用和义务劳动工的安排。

  (7)审查救,救济款、物的发放。

  (8)审查通过村民委员会个别会员的辞职报告

  (9)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程序

  (一)会前制度:1、村民委员会会同村干部共同研究会议议题和内容。讨论提出解决议题的方案和保证措施。2、提前二天至三天,把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全体村民代表,以便村民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就会议议题征求所联系村民的意见。3、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草拟和印制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表决的决定、会议记录簿等。

  4、布置会场,每次安排好会议会场的代表座位和小组讨论地点。

  (二)会议议程:①清点参加人数,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有效。②宣布开会。由主持人报告本次村民代表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确认符合法定人数,宣布会议有效并报告列席人员名单。③报告上次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向参会代表汇报上次会议决定或决议执行情况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和审查。④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向村民代表报告本次会议的议题和初拟方案。⑤讨论和审议。对会议的议题、初拟方案,进行讨论。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会上,可以自由地充分发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⑥表决与通过,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需要决定或决议的议题进行表决,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对重要议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二是一般性的议题采取有效举手表决的方式。村民代表会的决定,应由村民代表组成人员过半数以上通过有效。⑦会议小结,由主持人对本次会议的内容情况进行总结,作出结论、部署,安排下一步所做的工作。

  (三)会议记录。村民会议要有提定专人记录,记录人真实、客

  观、全面地记录会议的全过程。记录格式主要包括:①会议的人数及组织情况。②会议的议题和主要内容。③会议论的主要意见。④会议表决的情况所形成的决定和决议。

  村民会议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应对本次会议的记录簿保存好,以备后查。

  (四)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后,村民委员会必须尽快地以村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公布宣传。村民代表应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所处的联系户。

  第十七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原则。村民代表会讨论和决策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不得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的原则。保守秘密性的原则。

  第十八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应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有效地实施。并将组织实施的情况在下一欠村民代表会上报告。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村民委员会及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十九条村成立财务监督和理财二组成员由村委提名,村代表会通过,村委会成员不能兼任村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第二十条接受镇政府、人大对村民代表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篇6

  一、网格员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向网格内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定期不定期走访网格内群众、企业,收集群众、企业各类服务需求、困难、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在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动态,及时做好社情民意记录。

  (三)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及时向镇司法所反映群众的诉求、意见和建议。

  (四)协调解决群众所难,说服解释群众所疑,积极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正确引导群众弘扬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保持良好的居住和发展环境。

  (五)定期和按需为群众开展健康服务。

  (六)发挥网格员优势,为群众、为企业提供科技、文化、技术等方面的特色服务。向群众提供就业、发展信息,引导、帮助群众创业创新。

  (七)开展应急管理服务、安全隐患防治、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

  (八)每月向司法所报送网格化管理信息采集工作台帐。

  (九)完成网格化管理其他各项任务。

  二、网格员工作形式

  (一)定期开展集中进网格走访活动,每名网格成员联系一定数量的居民,原则上每月的1至15日集中走访一遍网格内所有的居民,并将走访情况分别于每月15日和20日前报镇司法所以便于信息的及时统计录入。紧急情况、重大情况随访随报。

  (二)由网格责任人开展日常信息采集,并做好与网格员的联络工作。

  (三)通过网格责任人上户的日常性、网格员定期进网格的针对性,为群众持续提供需求服务。

  (四)原则上每月3号上午(遇节假日提前),网格员向司法所领取网格排查表时召开工作例会,遇重要或紧急事由的,由网格责任人及时召集网格成员召开会议,分析研判相关事项。

  三、网格员工作纪律

  (一)六不准

  1.不准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群众,更不准虚报瞒报。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3.不准故意拖延办事时间,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

  4.不准泄露群众、企业的隐私和机密,确保信息安全。

  5.不准在群众中发表损害政府形象和不利于工作的言论,不搬弄是非。

  6.不准无故缺席网格员开展的工作。

  (二)六不让

  1.不让上级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

  2.不让应该反馈的意见或传递的信息在我手中中断。

  3.不让正在办理的事在我这里积压。

  4.不让我负责的事因我而影响全局。

  5.不让各种差错在我手里出现。

  6.不让群众反映的事情在我这里搁浅。

  四、网格(总)责任人职责

  (一)负责网格成员的召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网格走访活动。

  (二)明确网格员成员的职责,督促组员做好日志记载。

  (三)每月召开一次网格员工作例会,回顾总结前期工作,提出热点难点问题,商讨解决办法,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四)负责对群众、企业反映问题和服务需求进行汇总,并及时向镇党组织及镇相关办公室汇报。保持同网格员成员的经常性联系,掌握动态信息,检查、督促积极履行职责,完成相应工作任务,使服务更加精细化,信息更加明朗化。

  (五)如群众反映的情况确须立即办理的,能办的当即办理,不能办理的进行移交并予以说明;移交给职能部门办理或处理的事情要进行跟踪,及时得到反馈意见,并告知当事人。

  (六)按照网格化布局,整合力量,完善维稳信息员网络,随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涉稳信息,并加强分析研判,为维护稳定决策提供参考。加强网格间的协调联系,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七)完成网格化管理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网格成员职责

  (一)时常走访了解网格内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二)履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窗口职责,日常性地采集(充实)各类信息,注重各类矛盾发现和排摸,并加强动态跟踪。

  (三)及时向网格责任人、镇党组织反馈各类信息,并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

  (四)充分发挥熟知网格内各类情况的优势,做好网格员入户的向导、基本情况通报等相关工作。

  (五)做好群众对网格化管理的正确引导工作,促进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正确认识和密切配合。

  (六)履行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其他职责。

  六、问题协调解决与情况反馈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对于上报的情况或问题,各级网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议,研究相应措施,提出解决办法、途经,落实办理。

  (二)限时办结。一般性的矛盾、诉求问题的办结或答复时间为7天;较复杂的矛盾、诉求问题的'办结或答复时间为15天,重大疑难性矛盾或问题要求在30天内办结或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三)分类分层处理。网格员走访和服务所收集的问题,采取分类分层解决的办法进行处理录入。

  一般性的问题,由各网格负责人对群众当场进行答复或解决,政策不明确的,咨询后向群众作出答复;

  涉及共性问题或矛盾纠纷,由村(社区)协调解决;村(社区)未解决的、涉及到重大问题或矛盾纠纷的上报政府部门综合协调处理。

  重大疑难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向镇领导或相关办公室反馈,由办公格办提交镇领导班子集中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方案,集中力量予以解决。

  七、例会制度

  为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有效发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作用,特制订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可以单独召开,也可以与民情分析会结合召开。

  (二)工作例会由村(社区)全体网格员参加,网格组织负责人召集,并请相关领导到会指导。

  (三)内容为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群众干部反映强的热点难题。

  (四)对例会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完善,更新,补充。

  (五)例会全体网格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随意缺席,如确实有紧急情况,必须请假。

  (六)每月按时总结和部署“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下阶段工作。

  八、入户走访制度

  为了切实转变网格员成员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网格成员必须入户了解民情,每月1—15日全面走访。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

  (二)每个成员入户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他们想什么、盼什么、要求村委干部做什么,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详细记载记录在专用笔记本上。

  (三)入户不仅要“身入”,还要“心入”。要走家串户,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基本情况,多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好事实事。

  (四)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把带有普遍性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分类,在工作例会中进行反映,总结。

  九、工作督办

  镇网格办对网格运行情况,管理与服务是否到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等方面,每月进行督办,督办结果列入镇网格工作考核。

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篇7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和平区始终保持高度重视,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例会制度,区委书记陈绍旺,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春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温继平,区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李斌等出席,及时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1月22日,和平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审议《和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会议指出,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上来,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底线思维,保持警醒、严阵以待,不断完善应对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要加强辖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规范开展对可疑病例的监测、筛查、诊断治疗和处置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领导责任,加强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值班值守、应急值守,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1月23日的工作例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战时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值守,确保责任到位。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与上级部门、各医疗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并加强医护人员自身防护,牢牢守住源头防控关口。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严格按要求发布官方权威消息、解答群众咨询,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要加强督查检查,对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以过硬担当坚决打赢这场特殊战役。

  1月25日的工作例会传达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文件及市委组织部发布的《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作为第一遵循,绷紧思想之弦,落实“战时机制”,坚决打赢这场特殊战役。要将减少人员伤亡作为第一目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战区制、主官上”工作机制,以战时状态、战时思维、战时工作方式做好应急管理处置工作,统筹调配人力物力。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坚决推动责任落实。要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各项要求,第一时间抓好工作落实。

  1月26日的工作例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要进一步落实“战区制、主官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落实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加强辖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同时全力做好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实时及时准确播报疫情信息和防控进展权威信息,并做好防护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应对。要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落实履职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按照战时机制从严、从快、从重处置。

  1月27日的工作例会传达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打好这场特殊战役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加强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把各项防控措施贯通起来、联动起来,全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在和平区的贯彻落实。要压实部门防控责任,区卫健委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检测、排查和对症治疗;商务、市场监管等要加大对区内菜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的整治力度,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依法从重严厉打击囤积物资、哄抬物价等行为,保证正常市场秩序;各街道、社区要加大入户排查和宣传力度。要做好药品、口罩等物资的采购储备,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确保满足需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督促群众出门必须戴口罩,增强居民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意识。

  1月28日的工作例会强调,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要以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紧盯重点问题,强化疫情防控。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强化联防联控,做到疫情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1月29日的工作例会传达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服从指挥部“军令”“战令”,全面进入战时状态、落实战时机制、树立战时思维、采取战时方法,做深做细做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守战区、靠前指挥,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作表率。要加强辖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深入细致做好发热患者信息引导,做好疫情监测、研判、报告和防治工作;加大对公共场所、社区公共部位、聚集场所消毒频次,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病毒防护等措施;千方百计做好物资保障,全力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工作,全力保障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全力稳控市场价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采用各种形式反复滚动推送疫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等知识,以实时、准确、详细、权威的疫情信息和防控进展信息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1月30日的工作例会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全力做好医疗物资保障,加大口罩、消毒液等物资采购力度,确保满足需求。要高度重视生活必需品供应,多举措加大供应力度,维护价格稳定,对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放心购买、理性购买农副产品,全方位普及疫情防护和健康知识。要进一步落实弹性工作制,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有充足力量的同时,确保党员干部得到合理休整。

  1月31日的工作例会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做到“五个全覆盖”,即社区入户排查宣传全覆盖、在营业商场商务楼宇测温消杀佩戴口罩通风全覆盖、通知企业延期复工全覆盖、城区消杀全覆盖、酒店入住人员排查全覆盖。要把弹性工作制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真正落实落细、安排到位。要加强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严格管理,成立专门班子,严格按规定运行,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群体、教育系统等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夯实基层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沟通协调,做好数据统计上报、舆情管控和社会稳定、防控物资采购保障等重点工作,切实打造疫情防控工作闭环体系。

  2月1日的工作例会传达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围绕源头防控、物资保障、严格管控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领导力、组织力、支撑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特殊战役。要保持指挥有力、组织有序、管控高效的战时工作机制,高度集中统一,确保令行禁止,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水平。要加大战时纪律执行力度,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行为严肃问责,对扰乱市场秩序、造谣生事等行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要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做到疫情信息详细准确公布,提高居民群众预防疫情科学性主动性。

  2月2日的工作例会强调,要周密部署、精心筹划,切实抓好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的供应和存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物资保障。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认真做好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等各个流程,坚决避免二次污染。要进一步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工作,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为隔离观察人员做好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动员全区上下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坚决打赢这场特殊战役。

驾驶员 安全例会制度篇8

  正月初二下午5点,公司召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题工作视频会,深入落实中央和集团公司相关精神,安排部署公司防控工作。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仕兵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和近期中核集团、中国核建有关疫情防控的系列文件精神;对公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职责进行了再强调,并详细听取了防控工作办公室关于近期公司整体防控情况汇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员工及探亲家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汇报。

  张仕兵要求,建立疫情防控每日工作例会制度,时间为每天下午5点,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及时传达集团有关精神,第一时间了解公司整体防控和重点项目防控情况,了解各单位员工及探亲家属的防控状态,对重要工作进行迅速沟通、迅速部署。

  张仕兵强调,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上下同心,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要认真负责、分工合作,严明工作纪律,在防控保障、员工返程、宣传引导等方面采取具体举措,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沟通、及时商议、及时解决。要强化与各地政府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切实履行好央企的责任担当。

  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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