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辅警工作台账1
为全面启动“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转型升级,11月5日,湘潭市召开“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研讨会。湘潭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戴xx,湘潭市副市长、湘潭市公安局局长罗x
会上,湘潭市公安局汇报了“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准备情况。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指导意见》。
▲湘潭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戴xx
xxx同志强调,推行“一村一辅警”建设是省委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工作需要,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借此契机,配齐配强基层治理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平安建设;要迅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迅速将涉及本地的人员、场地、资金、现有政策等情况摸清;要搞好规范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管理考核,统一保障标准,努力把全市农村辅警队伍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水平。
▲湘潭市副市长、湘潭市公安局局长xx
xx同志指出,“一村一辅警”建设是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的基础性工程,省委有要求,形势有需要,要从市级层面精心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湘潭实际的实施方案,统筹制定薪酬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按要求、按程序尽快完成农村辅警招录工作,确保春节前我市如期实现“一村一辅警”目标。
一村一辅警工作台账2
主持人:通过两年来的实践表明,推行“一村一辅警”战略是当前构建现代农村警务机制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那么,您能否介绍一下邵阳市推动“一村一辅警”战略落地落实的一些情况呢?
谭xx:综合来看,三大举措的强有力实施,推动了“一村一辅警”战略全覆盖,将治安力量部署到了“最末端”。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立足市情破难题,高位推动谋长远
邵阳地处湘中偏西南,辖12个县市区、1个经开区、202个乡镇(街道)、3631个村(社区)。我市是全省典型的农业大市,全市2.1万平方公里,人口830余万,是我省人口第一大市,12个县市区有8个是贫困县市,经济基础薄弱、治安形势复杂、地方宗族势力盘根错节,刑事、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居高不下。严峻的治安形势和警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基层派出所警力更是严重不足,亟需建设一支链接乡、村治安防控的专业队伍。为此,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民意,积极谋划乡村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着力破解农村警力少、防控基础薄弱的瓶颈性难题。一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文密深入一线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广泛深入调研,明确提出“老百姓要有幸福感,首先得有安全感。要有破釜沉舟的决心,排除一切干扰、攻坚克难,把公安消防大建设搞上来,让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文密,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研究,构建了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思路,提出了“市县全面推进公安消防大建设三年行动”的宏伟目标,决定在前期做好社区警务的基础上,把警力延伸到全市农村,全力推行农村“一村一辅警”战略。以市“两办”名义出台《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多次在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会上调度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每到基层调研必看驻村辅警工作站,现场督导“一村一辅警”,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并将“一村一辅警”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年度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各县市区委书记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从财政、编制、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班子抓落实。二是坚持建立机构长期抓。市公安局党委将“一村一辅警”定位为促工作、带队伍的“三大抓手”之首,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评估的重点内容。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明确由县市区公安局长直接分管。市公安局专门成立“落实办”,专抓“一村一辅警”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地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推行“三级督查”,市委、市政府督察组,市公安局党委暗访组,市局“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不定期对全市“一村一辅警”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一村一辅警”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三是坚持财政保障分级负担。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邵阳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起,三年内由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1亿元,完成“一村一辅警”、视频监控系统、“三实”信息采集、消防基础设施等建设。按照每村一名辅警、一个工作站,辅警年人均4万元、每个工作站5000元建设经费标准由市、县两级财政予以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xx年8月,市、县两级为“一村一辅警”共投入资金2.58亿元,配备摩托车379辆,电动自行车2055辆,自行车865辆。
二、以点带面全铺开,规范管理严考核
20xx年6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基础较好的武冈市进行试点,不足2个月时间,武冈市299个村的专职辅警全部招聘到位,工作站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规章制度以及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全部保障到位,实现了农村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派出所工作压力明显减轻、警民关系有效增进、基层基础明显夯实、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成效。在武冈市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市委政法委在武冈市组织召开了全市“一村一辅警”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武冈市试点经验,部署在全市全面铺开“一村一辅警”工作。一是严把入口规范招录。为把好“一村一辅警”队伍入口关,严格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程序执行,坚持规范化招录,实行市区统一招聘、县市自主公开招聘,确保人员素质。截至目前,3299名驻村辅警中,贫困户177名、大学生169名、大专生674名、中专生(含高中)1526名、退伍军人703名。人员到位后,实行“县局岗前培训”、“派出所随岗轮训”、“市局骨干培训”三级培训模式,全力提升驻村辅警履职能力。成立“一村一辅警研究所”,聘任国内著名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省市有关领导以及基层乡镇领导担任专家顾问,形成研发合力,为“一村一辅警”长效、科学发展提供更广阔、更深层次的理论支撑。二是实行辅警绩效考核“一网考”。市、县两级成立“一村一辅警”实战管理中心,统筹“一村一辅警”管理考核工作。出台《“一村一辅警”工作站管区民警和驻村辅警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实行三级考核,即:市局考核县局、县局考核派出所、派出所考核驻村辅警和管区民警,绩效考核结果与福利待遇、辅警衔级、退出机制挂钩。三是开发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网上督导。研发“邵阳市一村一辅警管理考核平台”和手机APP掌上警务平台,实现网上定位考勤和工作轨迹追踪。同时,根据《邵阳市“一村一辅警”绩效考核办法》,将“一村一辅警”调处治安纠纷、采集基础信息、安全防范宣传、治安巡逻防控、交通安全协管、掌握社情民意等八项工作职责细化为百分制,由系统自动匹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决定驻村辅警当月的考核排名及绩效工资,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四是推行层级化管理。我市“一村一辅警”有3200多人,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最初推行“一村一辅警”,存在考核奖惩不分明、监督管理缺乏力度等诸多问题,驻村辅警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极大地挫伤了驻村辅警的积极性,影响了队伍战斗力和工作效能。通过积极摸索,探索出了一系列规范辅警管理的办法,参照公安民警警衔管理模式,出台《邵阳市“一村一辅警”层级管理办法》,结合辅警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考核奖惩等情况为辅警确定层级,分为实习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设置相应的层级津贴,每个派出所聘请辅警队长、副队长,落实相应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并配发相应辅警衔、聘书、工作证。通过层级管理,建立管理、晋升、激励、考核机制,在驻村辅警中评定等级,拉开收入档次,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通过以上管理措施,“一村一辅警”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了从“无序化”到“规范化”的根本性转变,其履职效能日渐提高。
三、夯实基础铸根基,筑牢防线创平安
一是探索了农村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的新途径。驻村辅警扎根农村,充分发挥了治安防范组织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情报信息收集员、法律政策宣传员、便民利民服务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交通安全协管员、乡村义务消防员的作用。自20xx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农村地区派出所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转刑案件持续保持下降势头。20xx年1至9月,全市驻村辅警共走访群众近89万余户,为民办实事8100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26000余起,协助查破刑事案件1600余起、行政案件4100余起,排查各类治安、消防隐患33400余起。二是搭建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新桥梁。驻村辅警吃住在村里,工作在村民身边,通过建立村级治安微信群、开办治安防控宣传窗等方式,及时发布警情通报、预警提示,宣传安全防范知识,积极开展治安巡逻,解答村民疑问、提供法律咨询,提高了见警率,拉近了警民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一村一辅警”共开展治安巡逻21万余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2000余次。在今年6月开展的“驻村辅警进百校”活动中,我市各农村派出所民警和驻村辅警走进204所农村中小学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2000余份,为67300余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密切了警民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三是开辟了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新渠道。20xx年以来,通过招录3299名辅警,全市l65个农村派出所的平均警力从6.8名提升到l9.9名,增加了2.95倍,长期困扰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地区见警率和出警速度。四是增添了加强农村综合治理的新力量。推行“一村一辅警”后,驻村辅警在村里巡防,成为综治中心名副其实的“流动探头”。如果说“雪亮工程”是“天网”的话,那么“一村一辅警”就是“地网”。各县市区还积极推动驻村辅警进入村支两委,参与村务行政管理,履行维稳防控职责。20xx年6月下旬,全市“一村一辅警”坚守抗洪抢险第一线,积极开展警情宣传,帮助疏导交通,救助受灾群众,转移群众财产。全市共出动驻村辅警15800余人次,排除险情1200余起,转移、安置、救助群众63100余人次,疏导交通6100余次,转移物资价值1150余万元。今年以来,“一村一辅警”通过各种方式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线索2100余条,形成了农村基层治安防控“全民在线”的大综治格局。
一村一辅警工作台账3
我叫XXX,是XX县XXX镇的一名普通驻村辅警。时间总在忙碌的工作中悄悄溜走,转眼间,我从事这份简单而又复杂的工作已近X个月了。
平日里,我主要从事村民日常纠纷调处、巡逻防控、安全检查等工作,当然也开展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诈骗等知识的宣传和记录。说实话,这是一份很接地气的工作,多半时候都是在跟老实、淳朴、憨厚的村民打交道。
算上最近一次,我已经参加了4次培训学习,有学知识的,有学做人的,有强调纪律的。几次下来,我从心理上、身体素质上都有了很大的转变,也从一个小白,变成了有点经验的好手。
有点可惜的是,大多数学习培训的内容我都记不太清了,但许多内容已成为我工作的日常。几次学习,在我心底留下了最重要的两个字:责任。不管身居何位,不管身处何时,在工作中我们需要保持一颗极强的责任心,都要坚定自己的责任信仰,认真对待属于我们的每一份工作任务。
到目前为止,我处理了多起纠纷矛盾,这里面有我个人的努力,更离不开村支书、村主任的大力支持。每一起纠纷矛盾,处理的过程跟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很吵、很杂、很乱,还牵扯出很多纠纷当事人的“历史”遗留问题。
有时候,我感觉好笑又恼火。好笑的是每一次协调,搞得好像是“做媒”一样,两边都要分开沟通,苦口婆心地说一些“互相理解、小事一桩、让一点”的话语。恼火的是有些人真想不明白,因为一点小事情居然还动手打架,弄得鼻青脸肿。心想,都新时代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怎么还停留在解放前。看来,我的普法工作还要加把劲。
在派出所跟班学习的三天中,我和所里民警抓了一个毒犯。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勤抓犯人,第一次亲眼见到毒犯吸毒用的工具,五颜六色的吸管拼接,还有些配件我不认识,更颠覆了我的想象。
在搜查房间时,我看了一眼毒犯,觉得毒犯可悲、可恨、可恶至极。可心里又有一些失落,看样子他何尝不是弄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道路千万条,为何要走违法这一条。
几个月下来,我最有成就感的事,要数成功劝解涉黑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从没他的任何联系方式,到多次与之电话沟通劝说,再到和他见面分析利弊,一切似乎是冥冥注定,水到渠成。
对于每个犯罪嫌疑人来说,自首都是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心理压力很大。他从外省被我劝说回来之后,我感觉到他有自首的意愿。为了缓解他的压力,我就想办法找他见面聊,宣讲法律法规,说自首这件事情,跟做生意一样,明明有利,为何不去尝试等等。我最终说服了他。
改变一个人很难,但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我用了9天。那天,为了让他没那么大压力,我陪他去县公安局自首。一路上,我和他说了很多话,重复最多的就是“去了就不要后悔,自首了就是赚了。警察问你什么就说什么,配合好警察工作,要相信自己的选择。
回村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这件事情处理得是否妥当,直到村部,我也没分出个对与错来。但我给自己定了个调:9天时间,劝人向善,改变了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无论如何都值!
虽为辅警,但我也以民警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业务知识,钻研警务技能,这是底线也是最起码的工作原则。我也深知,要熟练处理好我的工作也非一日之功,只有在实践中换位思考、反复磨练、积累经验,培养果断的处理能力,才能在工作中得心应手。
一村一辅警工作台账4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和谐干群、警民关系这个核心,以机关干部、社区民警包村为载体;以了解村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以情系民生建和谐、服务发展促跨越为目的;组织机关干部、社区民警进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解民难、保平安。为我镇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镇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重在实现“六个目标”:一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实现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四是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渗透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五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六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现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一村一警综治联动”工作为切入点,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深化综治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双安目标”。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社情民意调查,纳谏问计于民。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地社情民意调查和研判,建立“民情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倾向等问题,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对社会管理、治安稳定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二)排查化解矛盾,开展法律服务。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积极协助村三委班子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使各类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激化、不上交,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难解疑。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普及各类安全防范知识,确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帮扶困难群众,强化群防群治。综治办、民政所、司法所、包村民警相结合,切实解决农村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同时,镇政府以健全完善村级警务室建设为重点,加强对综治专管员的培训管理,有效整合群防群治工作力量,发挥社会管理综合优势,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工作局面。
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要落实“四项工作制度”:
(1)日常考勤制度。活动中,包村干部每月和包村民警就所包村工作交换建议不少于3次,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2)征求意见制度。包村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访活动,采取公示、接访、包案的方式进行定人、定点、定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3)目标管理制度。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根据年度社会管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在活动期间能够“沉得下、留得住、干得好”。
(4)奖优罚劣制度。综治办将对包村干部、包村民警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召开村干部、基层村民代表民主测评会,对包村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目标考评情况差、满意度测评优秀率低的包村民警反映给派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常东风任组长,镇长牛东红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奎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兴波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与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四项工作制度,各包村干部、包村民警既要贴近群众、广交农民朋友,又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不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增负担。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综治联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指导综治联动活动工作开展,协助基层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村一辅警工作台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管理,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安辅警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督促和激励辅警人员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结合全局辅警人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编在岗的辅警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方法
第四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主要是对辅警的思想政治、遵章守纪、履职能力、工作绩效、创新工作及工作中的过错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一)思想政治。具体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的执行力情况,及其个人品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10分)。
(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体指工作责任心,敬业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团结协作和相互配合意识及其工作努力程度等方面的表现(10分)。
(三)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指个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力,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10分)。
(四)遵规守纪。具体指依法行政,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级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10分)。
(五)履行岗位职责主要指根据辅警工作岗位分类,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60分)。
(六)创新工作是指年度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被区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市)、区分局肯定和认可,对公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
(七)过错是指个人因失职、失信、失误、泄密或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工作秩序、质量、效率和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被各级各部门批评、问责和纪律处分的。
第五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月度考核成绩=共性部分分数(100分﹣扣分值+加分值)×40%+业务工作部分分数(100分﹣扣分值+加分值)×60%;年度考核成绩=(理论考试分数×40%+体能测试分数×30%+警务实战技能测试分数×30%)×40%+全年月度考核平均分数×60%。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成绩均不得高于100分。
第六条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共性部分和业务工作部分。共性部分内容由县局制定统一考核标准,各用人单位可自行再细化;业务工作部分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绩,结合辅警人员工作岗位分类、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成效等自行分别制定考核标准,并报政工室备案。
第七条共性部分包括遵章守纪、警容风纪、内务管理、教育训练、创新工作、表彰奖励等内容。
(一)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1.因工作过错等原因被问责、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的,每次扣30分;
2.因工作原因被县局点名批评、通报批评或督察通报的,每次扣20分;
3.对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有抵触或执行工作任务不力的,每次扣20分;
4.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0分;
5.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情形的,每次扣20分;
6.协助公安民警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的,每次扣20分;
7.单独执法执勤或在无民警带领下接处警的,每次扣20分;
8.工作中对群众有“冷、硬、横、推”现象发生,引起群众不满或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引起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5分;
9.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教育训练等集体活动,团结协作精神差的,每次扣10分;
10.教育训练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0分;
11.私自将统一配发的辅警人员制服、标志标识、工作证件等转借、赠送他人的,每次扣10分;
12.违反规定使用或损坏警用器械、标识或公共财物的,每次扣5分;
13.故意损毁、丢失辅警制服、标志标识和工作证件的,每次扣5分;
14.有迟到、早退情形的,每次扣5分;
15.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每次扣5分;
16.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5分;
17.办公区域、宿舍内务卫生脏、乱、差的,每次扣5分;
18.请事假的,每天扣3分;
19.请病假的,每天扣1分;
20.违反其他相关规定,视情节扣除相应分值。
(二)辅警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增加相应分值:
1.严格遵守纪律,忠实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每次加10分;
2.因工作成绩突出或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群众褒奖或被新闻媒体表扬的(有文字、图片佐证),每次加10分;
3.在本职岗位上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本级公安机关表彰或通报表扬的(有文件、证书佐证),每次加10分;
4.工作中勇于探索、刻苦钻研,创新好方法、好经验对公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每次加10分;
5.其他相关规定可以加分的,增加相应分值。
第三章考核的程序
第八条月度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表和述职:辅警人员个人对本月完成工作任务、奖惩等情况进行小结,填写《永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月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一),并在本单位进行述职;
(二)评议和认定: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该辅警人员当月工作实绩,综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勤情况等进行评议认定;
(三)赋分和公示:对认定的实绩,由单位负责人赋分,并在《永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月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评价意见后,在本单位予以公示,期限为3天;
(四)审核和备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被考核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领导小组签署复核意见,复核意见为最终结果;没有异议的,及时向政工室反馈考核情况,存入个人档案备查。
辅警月考核结果既作为当月核发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月度考核时间为上月的15日至当月的16日。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当月14日前完成考核工作,17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县局政工监督室。
第九条年度考核由政工室合理安排时间,统一组织全体辅警人员进行理论考试、体能测试、警务实战技能测试及全年工作评价,统计汇总各项成绩,按相应比例计算辅警人员年度考核最终成绩,填写《永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后发回各单位;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由单位负责人和辅警本人在《永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二)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交回政工室,存入本人档案备查;有异议的,被考核人应及时提出复核申请。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下的,单位负责人须填写履行职责的不足及过错。
第四章考核等次的确定
第十条依据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以上所设分数均包含本数。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为15%,“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比例原则上为5%。
辅警人数在10人以上的单位,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优秀”和“不合格”人数根据本单位当月参加考核辅警总人数,依照相应比例四舍五入计算;辅警人数在3人以下的单位,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与辅警人数小于3人的单位合并进行考核,“优秀”和“不合格”人数根据合并单位当月参加考核辅警总人数,依照相应比例四舍五入计算。以上所设人数均包含本数。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等次的确定
(一)新招聘辅警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均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当月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月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月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累计超过15天的,不参加月度考核;全年病假累计超过90天的,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累计超过120天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因公伤残的辅警人员,所在单位须及时向政工室备案。因工伤残的辅警人员住院治疗和出院休养,当月累计超过15天的,不参加月度考核,参照“基本合格”等次核发绩效工资;当年累计超过180天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有违反纪律作风方面规定的,月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六)本年内,因工作过错等原因被问责、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七)在教育培训考核中不合格的,等次评定具体依照《永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六节确定;
(八)上述所设天数均包含本数。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三条辅警人员月度考核结果既作为核发当月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月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除核发基本绩效工资,另发奖励绩效300元;评定为“合格”等次的,核发基本绩效工资;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核发50%绩效工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不确定等次的,不予核发绩效工资。不参加月度考核的,不予核发绩效工资(因公伤残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辅警人员年度考核作为奖惩、晋升层级、劳动合同续签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的重要依据。连续五年评定为“合格”等次的,自然晋升级别;同一层级,连续两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提前一年晋升级别;连续三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提前两年晋升级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推迟一年晋升级别;因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当年暂停计算晋升级别年限;因公伤残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考核的,自第二年起暂停计算晋升级别年限。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年度优秀辅警评选候选人。
第十五条本年内,月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连续两次或累计达三次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均予以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第六章考核组织领导与纪律
第十六条县局成立由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组长,政工、纪检、法制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导等事务。
各用人单位是实施本单位辅警人员绩效考核的主体,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主持考核工作,并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用人单位还应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或民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第十七条县局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用人单位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考核指导和督导抽查。
第十八条各用人单位须每季度向县局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辅警人员绩效考核汇总情况。
第十九条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本单位辅警人员月度考核结果的,停发该单位当月全体辅警人员绩效工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辅警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县局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废止。
一村一辅警工作台账6
各村“两委”,香三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xx〕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xx〕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xx〕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村一辅警”指一个建制村(社区)配备一名专职辅警,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派出所专门从事本村(社区)的警务辅助工作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四、辅警配备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辅警工作,年龄在18-45岁,特别优秀且该村无符合本年龄条件人员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五、职能定位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六、实施步骤
我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三)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驻村辅警配备、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综治考评;泉交河派出所负责“一村一辅警”业务工作考核。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以及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更换、清退,并收回全部配发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