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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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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为业务部门陈述以主要业绩业务为主,少有职能和管理部门陈述。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市场监管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市场监管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主线,以深化机构改革、推进职能转变为契机,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履行应尽的职能。现就2019年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汇报

  (一)持续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一是全面创优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营商环境“10+3”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有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制度。截止11月20日,全县共发展企业6927户,个体工商户16813户,其中,今年新发展企业1295户(其中微信办照92户,网上办照1203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6%;新发展个体工商户4070户(其中微信办照3642户),比去年同期增长46.9%。二是全面启用新版营业执照。自2019年3月1日起,共换发新版营业执照2591户。三是全面启用企业登记实名验证。自今年4月25日起,省局联网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实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全面提升了服务效能。四是开展公章免费刻制业务。自7月1日起,已实行公章免费刻制(新办企业),截止11月20日,已刻制公章368套。五是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截止10月底共开展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四种登记事项,办理企业登记463户,其中告知承诺12户,优化准入服务451户。此项工作在今年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查、省市营商环境检查工作中得到肯定和好评。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清单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工作,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模式和范围。七是做好经济发展政策鼓励支持。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下岗失业再就业,设立专门窗口,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支持原有营业执照持有人通过微信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方便群众办事;针对新型能源等五大产业发展,设立绿色通道,全程指导,为企业搞好服务;自8月25日起,实行专区注销,目前已成功帮助10户企业进入注销专区进行注销程序;自11月5日起,运用全省建成开通“一网通办”平台(试运行),为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实现信息共享,为企业开办提供便利。

  (二)严格执法监管,市场秩序有效规范。

  一是狠抓市场监管执法。围绕农资、建材、保健品、食品、二手车、餐饮、药械经营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排查整顿,截止11月20日,共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749件,同比增长340.6%。二是开展了市场综合整治“春雷”行动。以国卫复审、无证无照、校园食品安全等五项内容为整治重点,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全县市场主体开展排查整治,共计检查市场主体5823家,发现违法行为687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7份,立案查处14家。三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并下发了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定向及不定向任务8次,抽查各类经营主体831家,有效净化了市场。四是大力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突出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共检查市场主体5823家,排查问题687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7份,其他法律文书50份,立案查处14家,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五是扎实开展校外托管整治。配合教育、行政审批、卫健、防疫等部门对全县校外托管及培训机构开展了两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9家校外托管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六是全面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针对保健品、金融、房地产、教育培训等行业的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了5次集中检查,查处违法案件36起,结案36起;对城区6家广告经营者的广告审查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对电视台节目穿插广告行为开展了8次专项检查,严格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在播前进行了审查检查。七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了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假冒注册商标、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截至11月20日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起,有力维护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八是扎实推进年报公示工作。通过广泛宣传、股所联动、定期通报等方式,全面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2018年年报公示工作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完成了95%、100%、97%。九是积极开展计量标准专项检查。做好新注册货车环保检验核查,确保车辆符合环保标准;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三客一危专项整治,确保车辆安全隐患源头清零;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上公告辖区三检合一车检机构,对两家车检机构执行新环保检验标准进行检查,确保落实检测机构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局专家组对县域技术机构、企业建标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已完成检查6家单位;组织开展了商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加油机、民用三表、能效标识及眼镜制配单位的专项检查,有力维护了市场计量公平。十是严查散煤非法销售行为。与各镇(办)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多次深入一线开展联合检查,共检查散煤经销点283个,取缔关停违法散煤销售点6处,有力打击了散煤非法经营行为。此外,在全县设立洁净煤配送点100个,村级分销点80个,基本辐射到全县各个自然村,洁净煤网络配送体系建设已经完成。十一是加强事业性收费监管。针对医疗服务、药品、教育、公用事业等收费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处医疗药品价格违法行为4件,教育收费违法案件10件,有力规范了各类收费行为。十二是严格花炮安全监管。重点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监督检查,共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4起,立案14起,结案14起;对县域内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共计108批次,其中,我局委托渭南市检测检验机构抽检烟花爆竹产品70批次,国家级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共计38批次,合格率83%,确保了我县花炮产品质量安全的稳步提升。十三是开展网络生态治理行动。对全县54户企业网站进行了全方位监管,对旗下网站贴标亮照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贴标亮照率已达90%,有力维护了网络交易秩序。十四是加强盐业市场监管。不定期在全县开展拉网式排查,组织检查15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4月份,协助省盐业专营公司开展了假冒“冰凌”海藻碘盐行动,查处违法案件5起,没收不合格盐品2000余袋。十五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检查生产企业及经营户400余家,查处一般案件55起,没收不合格肥料17.98吨,有力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稳定。

  (三)畅通投诉渠道,消费维权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牵头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在中心广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并集中销毁了一批涉及肥料、酒类等1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维权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60余起,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协调解决5起。二是指导经营主体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按照省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按照申报条件层层审核,对经营主体一对一、手把手进行申报流程指导,最终62户参创单位通过审核,成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三是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分流工作。及时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并按照管辖区域、投诉类型等分流到相关站、队、所。共接受咨询420余人次,受理各类投诉396起,办结率达到97%。

  (四)夯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保障不断加强。

  一是狠抓特种设备监管。针对商场、医院、宾馆、小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重点监控设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截止11月20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12余人次,检查主体242家,检查中发现隐患75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7份,隐患整改率为100%。二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与全县90余家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指南告知书》,与16家重点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推进特种设备APP大数据库建设工作。建立了TS-GL(蒲城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云平台),目前正在测试使用中。调试期间,平台注册成员已达1892人。四是加强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在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加大对危化品企业、气瓶充装站、学校、商场等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当场要求使用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全力保障重大节日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五是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采取便民问答、集中讲解、图片浏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五)加强日常监管,全县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基础保障。年初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对全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科学调整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以食品安全协管员为中坚力量的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更加成熟,监管工作基础更加牢固,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为重点领域,以学校食堂、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及原料采购、贮存、制售为关键环节,以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亮剑行动,完成了食品抽检56批次,实验室检测6批次,合格率100%;联合县畜牧局对全县生鲜肉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47批次,合格率100%;开展了桶装水“清凉行动”,桶装水生产企业监督抽检7批次,对流通环节开展抽检56批次,有效保障了桶装水安全;开展了酱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酱卤肉制品专项抽检业务培训,突击检查并严厉查处了一家从事无证加工鸭脖的“黑作坊”,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全系统干部先后开展了“夜市烧烤、串串专项整治”、“早市包子店、羊肉馆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取缔了一批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经营现象,使全县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联合公安和各大品牌酒厂对我县酒类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违法案件7起,办结率100%;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12家,责令整改3家。三是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希望”行动,检查各类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454家,检查校内外各类食品经营门店349家,责令整改166家,立案查处13起,有效排除了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和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层层把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共检查学校食堂26家次,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15家次,有力保障了考生饮食安全;联合县公安局在全县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各类食品经营门店进行排查,共检查学校食堂279家次,周边餐饮店181家次,食品经营门店460家次,对检查出的“三无产品”、“辣条”、“五毛食品”等问题产品进行了扣押;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检查学校食堂185家次,幼托机构97家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有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四是不断加强农村家宴监管力度。重新修订了《蒲城县农村(社区)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入调研了农村家宴流动餐车管理情况,起草了《蒲城县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对农村家宴的申报备案、制作、监管、责任追究作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目前文件正在审议之中。前三季度共计上报家宴信息6449条,有效预防了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五是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大环节7大类(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蔬菜、餐饮食品和小作坊食品)46小类的食品进行了全覆盖式的监督抽检,共完成16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400批次,餐饮和小作坊食品1200批次)抽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18期,同时,在农贸市场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检测信息,让老百姓能方便、及时地了解食品安全检测结果;配合市局对我县餐饮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检,针对小麦粉制品、熟肉制品、酱腌菜、淀粉制品、干菜制品等原料进行抽检,共抽检212批次,9批次不符合安全标准,目前正在立案查处。六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依托亮剑行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媒体“六进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辆、现场解答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安全消费;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建立电话、信函、来访、微信等多种渠道的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及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查处案件,全力保障我县食品安全。

  (六)加大监管力度,药品器械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蒲城县药械监管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实行领导包联所责任制,有力推动了药品监管责任落实。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针对薄弱环节,突出抓好疫苗、中药饮片质量、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截止11月20日,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800余家次,责令改正46家。三是严格日常监管。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经营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共检查经营单位1800余家次,查处违法违规单位46家,有效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局开展药械抽检工作,对生产、经营环节的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检医疗器械20批次,药品82批次。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召开了2次全县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培训会,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截止11月20日,药品监测上报314例,医疗器械监测上报78例,有力保障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开展了保健用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单位30余家,下达责令整改书20余份,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起。

  (七)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托“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第二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平台,大力宣传《专利法》《商标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积极组织企业赴省市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前三季度共完成商标申请578件,专利申请112件;积极发掘培育具有蒲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对我县地理标志商标资源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统计出蒲城椽头馍等9类可申报地理标志的特色产品,目前正在深入调研中;配合县政协对我县西甜瓜、酥梨等农产品公用品牌保护利用情况进行调研,撰写了《关于做好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意见》,草拟了《蒲城县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实施意见》;先后深入麦克罗、桥陵塑业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分类指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指导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目前蒲城酥梨申报驰名商标资料已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二是全力做好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先后去桥陵塑业等5家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工作,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协助桥陵塑业申报了渭南市质量管理奖,协助两家企业申报了质量提升重点项目,组织18家重点企业业务骨干赴市局参加质量管理培训会,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积极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全县企业逐一摸排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邀请经营主体、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共30余人赴桥陵塑业和麦克罗参与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着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完成了蒲城酥梨产业质量分析报告,已上报县政协。三是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完成了《地理标志产品蒲城酥梨》送审稿的编写工作,已上报省局等待评审;组织9家企业赴渭南市质监局参加了标准对标达标培训,已有7家企业对标成功,提升了产品质量;开展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桥陵塑业等7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认证检查,进一步完善全县获证企业档案,加强企业获证监管;开展了机动车检验机构三危一客专项整治,对两家车检机构执行新环保检验标准进行了检查;指导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审批时限缩短四分之一;指导企业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制度,推进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取消计量保证能力现场核查。四是做好计量检定工作。开展了“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免费检定血压计3台,人体秤10台;积极指导企业进行台账的建立及后期维护工作,制定了强检计量器具网上申报流程。截止11月20日,共受理报送企事业单位436家,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1625台;市局考核组对我局水表检定装置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已顺利通过并拿到考核证书;积极参加全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燃油加油机计量比武竞赛,荣获陕西省计量技能组织竞赛组织奖。五是做好动产抵押服务工作。截止11月20日,共协助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5起,贷款金额3.3亿余元。

  (八)积极宣传动员,国卫复审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迎国卫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创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日常工作的督察督办,在全系统召开了国卫复审安排动员大会,具体安排部署迎国卫复审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二是扎实开展餐饮行业整治。对国卫复审责任区域进行了详细划分,对全县范围的餐饮行业进行上门督查指导,现场排查问题并及时反馈,责令限期整改。截止11月20日,共排查餐饮门店4500家次,查处各类餐饮食品违法行为20余起,下发整改通知100余份。同时,县局成立了督查小组,对责任区域整治情况开展了督查,共督查各类餐饮门店1200家,下发督办整改通知30份。通过排查整改,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整体情况良好。三是大力宣传动员。利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活动,在中心广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开展多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知识手册15000余份,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国卫复审工作。四是做好环境卫生检查。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对机关大楼、院落草坪、卫生间等进行了多次消杀,在垃圾堆放点、卫生间、仓库等地投放毒饵盒,开展灭鼠等除四害活动,成效明显;大力开展包联路段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包联路段卫生状况良好;积极配合县联创办对体育场早市、古镇菜市场、大唐秦东等农贸市场进行了多次联合整治,及时排查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卫生达标。五是全力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对全县经营主体进行网格化监管,选取阳光生活超市、联手商场、渝之香重庆小面、文汇苑餐厅等为省文创建示范点,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力求打造一批影响深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模范单位。

  (九)坚持多措并举,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制定了6项制度,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面实行领导包所制,局长与18个重点市场、景区负责人、监管员和市场监管所所长进行四级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明确职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活动6次,制作宣传栏1个、宣传牌19块,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62条,张贴海报2500份,印发宣传彩页3000余张,消费警示和倡议书2000余份,LED屏滚动播放490余条,大型户外电子屏播放110余次,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三是集中开展线索摸排。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行为的排查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在蒲城县大唐秦东综合市场、联手商城、文汇苑商城等大型综合市场召开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座谈会,通过组织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详细了解市场情况;建立了定期排查工作机制,要求各市管所和办案单位每月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由局扫黑办统一建立工作台账。先后出动执法车辆55台次,执法人员220余人次,填写调查摸底表1100余张,排查综合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18个,市场主体6300余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十)巩固非公党建基础,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

  一是不断扩大“两个覆盖”。全年开展了2次非公企业摸底排查,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台账,剔除停产倒闭、名存实亡非公企业7家,新组建迪威电力等7个非公党组织,单独组建119家,单建率35%。二是抓好示范引领。开展特色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集中打造了华通路桥、麦可罗等15个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努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升;开展了“达标创星”、“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荣获“五星级非公党组织”1个,申报“四星级非公党组织”4个。三是抓好队伍建设。举办非公企业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会2次,共培训党组织书记153人次。举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蒲城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3期,共培训出资人121人;深化“双培双带”活动,新发展非公企业党员40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18名,同时,选派11名退出领导岗位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不断扩大党务工作队伍。四是引导作用发挥。组织60余名新党员赴永丰烈士陵园进行集体宣誓活动,建立了蒲城创新创业基地党建联合体,引导部门单位服务下沉,为企业排忧解难;深化“百企联百村”活动,引导非公企业包联13个贫困村42户贫困户,开展产业扶持、就业扶贫、爱心捐款等活动,助力脱贫攻坚。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干部队伍活力得到激发。

  一是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机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市管、物价、食药三局的机构合并工作,实现了职能、人员、队伍全面融合,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修订完善了领导办公会议、财务管理、请销假和考勤等15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机关日常管理。三是干部教育培训效果明显。组织系统干部完成了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学习,提高了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了两次法律法规培训,有效提高了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四是党建活动丰富多彩。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98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提升了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积极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提效能”主题春训活动,组织全系统围绕思想建设和工作开展进行讨论座谈和“讲做评”;召开“行政效能提升年”建设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集中讨论、问题排查、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工作效能。五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县委关于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两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开展“我向组织话初心”主题党日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牢记使命宗旨。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寻找根源、制定措施。针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努力实现主题教育成果的最大化。六是“三项机制”有效落实运用。对我局24个先进单位、7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鼓励激励,对5名同志进行了能上能下,向考核办报送了8个典型案例。七是纪律作风建设持续不断。开展了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制定了纪律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围绕纪律教育专题开展了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纪律知识测试、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系统学习了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言行;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开展“警示教育”、“诫勉谈话”30人次,检查扶贫工作开展情况12次,检查日常工作纪律58次,印发纪律监督和查岗通报20期,处理初核线索8起,行政警告处分5人,行政记过处分3人,有力规范了干部职工日常行为,为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纪律保障。八是加大信息宣传报道力度。出台了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对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实行量化管理。截止11月20日,共报道政务信息239条,部分信息被省、市局和人民日报、今日头条等各大媒体采用。

  (十二)坚持扶贫扶志,精准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八个一批”政策。目前闫家村、新苇村、南蟠、东陈庄等村的金银花产业已经成规模发展,并初步产生效益;平路村3个120*16米葡萄大棚已经建成;南蟠村的黄桃、自主发展光伏以及东陈庄的樱桃产业已经实现分红;积极联系桥陵塑业有限公司向新苇村捐赠了价值7万元的金银花灌溉配套设施,极大缓解了困扰金银花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帮助平路村和晋王村成立了劳务公司,在煤化工业园承包土方开挖、保洁等小工程,安置了两个村的剩余劳动力,同时为每个村实现集体积累10万元以上。二是深入开展扶智扶志活动。积极联系蒲城县爱心商会向平路村捐赠价值2000元物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上组织的各种活动,推进扶志扶智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主动与县城超市对接,设立扶贫农特产品展销区,帮助贫困户构建销售渠道;为6户五保户资助2.3万元进行危房改造;为7户残疾人购置折叠轮椅,方便其出行;为3名贫困大学生每人资助1000元,并联系社会公益企业,为每人捐资2000元;为1名贫困户协调2万元资金帮助家里装修;为2户2名贫困人口在本单位安排了公益性岗位,月收入1500元;帮助2户贫困户改造了水电,确保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二、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机构改革后,干部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对市场监管的新理论、新技能不熟悉、不适应,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与新形势下市场监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机构合并后,工作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工作运转还不够顺畅,有些工作环节不够简化,工作效率不高。三是食品安全、查处侵权假冒、执法办案等工作措施落实还不够有力,做的还不够细,缺乏跟踪指导和督查落实措施。四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还不健全,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不够,从业人员守法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欠缺。五是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亟待加强。个别干部存在精神不振、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落实责任、加大纠处,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2篇: 市场监管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局的指导下,坚持改革创新、担当有为,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生活,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可圈可点。召开省市现场会4次,获得省市区各级领导批示22次,公众微信号5次进入全国食药监管部门的前十榜单,顺利进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前三行列,荣获“拼搏黄岩”风云榜平安工作先进集体。

  善作善为,着力聚焦转型发展,营商环境更加优良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率先在全市实现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减少审批环节42个,行政审批提速50%以上。核发全市首张全国统一“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完成首家商事主体转型升级变更登记,完成首例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的变更,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平均2个工作日办结。率先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走在全市前列。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1427户,其中新增公司2593户,个体工商户8450户。二季度,企业和群众评价、工商设立登记平均办理时间、企业变更和注销时间均位居全省第一,市场准入环境全省排名第四,全市排名第一。8月,成功举办台州市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工作现场会。

  (二)增强精准服务能力,助推小微企业成长质效提升。引导和支持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235户,其中公司制225家,公司制企业占比95.74%;新增小微企业2636家;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企业250家,完成任务数的893%;新增有外贸出口实绩的小微企业33家,完成任务数的236%;新增小微企业贷款金额26.15亿元,完成任务数的327%。开工建设小微园4个。开展小微企业培训30场,培训1721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连续三年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三)推进“三强一制造”建设,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台州市政府质量奖企业1家,区政府质量奖企业3家;成功创建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2家、市级3家,省级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1家、市级1家。全年指导辖区企业主导制定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8项、市级地方标准1项,参与制定各类标准9项,发布区级地方标准规范2项;我区首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智慧物流)成功立项;“三产融合发展标准化”省级项目有序推进;创建市级标准化试点3家。新增“浙江名牌产品”5个、复评通过6个。新前街道成为省商标品牌示范乡镇(街道)。完成“浙江制造”标准发布6项;新增“品字标”企业5家。深化模具知名品牌、质量提升两个国家级示范区共创工作;积极筹建国家级塑料模具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为台州、温州等地区的模具企业在生产加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项目验收等方面出具检验报告216份。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积极遏制假冒专利侵权行为,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环境。全区申请专利6717件,授权专利5070件,同比分别增长29.62%和33.39%,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居全市首位。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省专利示范企业2家、市专利示范企业3家。两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两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大力推行专利权质押融资,18家科技型企业以专利权为质押向银行贷款4440万元,专利权质押额1.47亿元。我区被中国专利保护协会评为全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具影响力县域(全国第20位),并在全国东部县域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培训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五)启动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优化网络交易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启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首创“微商宝”服务平台,开启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新模式,被48家省市级媒体报道。落地“慧证”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与法证的衔接。清理无效企业网站563家,清理失效网店2000余家。新增企业网站亮标350家,实现已建档企业网站动态亮标率100%。开展“双十一”专项监测,共监测活跃网店201家,网店商品8075个,发现疑似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线索48条,销售量异常商品34个,价格异常商品47个。全年共查处网络案件127起。

  重拳出击,着力聚焦稽查执法,市场秩序更加公平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完善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全区企业、合作社、个体户自然年报率分别为91.2%、83.09%、93.03%,走在全市前列。吊销多年未年报企业546家,吊销虚假登记企业70家,吊销僵尸农专社62家,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3778家。排查发现139张营业执照涉虚假登记,吊销营业执照70张,撤销登记3家,责令自行办理注销登记5家,并对3家涉案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新增1家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续展12家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日常监管模式加快转变。实施7批次双随机抽查核查任务,核查了838家企业,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件。对12家虚假公示年报企业和44家查无下落的企业,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责令改正企业46家,引导8家停业、歇业企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发现涉嫌非法经营金融活动企业1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先后开展5次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探索落实职能整合、提高执法效能的抽查工作,并梳理上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获得袁家军省长的批示关注。

  (三)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营造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氛围。开展涉企收费和殡葬收费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清理规范电力价格,确保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审工作机制,对现行政策措施组织清理,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年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164件、咨询件23件,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做到“规范登记、快速处置、依法处理、及时反馈”。

  (四)加大整治稽查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持“四个最严”原则,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保证食药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为落脚点,全年共查办案件(原市场监管系统)424件,同比增加15%,其中大要案142件,同比增加35%,各项指标创历史新高。联合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制售降糖类保健食品案,涉案金额达16亿余元,拘留犯罪嫌疑人14人,成为浙江省打击网络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范本,被列为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公布的8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重大案件之一。掌握“云联惠 ”等重点传销违法行为动态,检查相关加盟商家5家,排查全区范围内的企业150多家。围绕“蓝剑1-5号”、“纤检保健康”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网络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落地企业的查处打击力度,查获违法案件65起,查获违法产品货值15.43万元。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检查日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116家,召回有问题日用塑料制品75.7万件。强化广告监管监测,全区广播电视媒体广告零违法,电视及广播媒体广告信用指数居全省第一。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帮助精诚时代集团拟定商业秘密保护文件、商业秘密分级分类标准和各类保护措施。在13家企业开展商业秘密问卷调查,帮助企业分析商业秘密保护的漏洞和措施。

  关切民生,着力聚焦群众所需,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一)紧抓“创城”契机,增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启动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切实发挥“食安创城”主力军作用,以立体式广覆盖的宣传教育为先导,以示范创建与民生实事工程为引领,集中力量狠抓生产、流通、餐饮等全领域食品安全治理,有效提升了食品行业规范经营水平。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追溯率达100%,主体监督抽检覆盖率100%,抽检合格率达到99%,打造省级名特优小作坊5家。创建省级放心农贸市场4家,免费开放快检室6家,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4家。完成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19家,农家乐餐饮示范点6家。创建5家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拥有1个以上一星级集贸市场,中心镇拥有1个以上二星级集贸市场。实施百万学生放心饮食提升工程,会同教育部门改造提升6家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其中3家学校完成量化等级B升A,3家学校实现C升B。实现全区公办学校和民办300人以上学校“阳光厨房”全覆盖。

  (二)突出风险隐患防治,牢牢守住安全监管底线。率先在全市药店监管领域应用“钉钉”软件,全区所有药店的370余名药师纳入监管视线。在全市率先实现药店视频监控全覆盖。组建医疗器械网络监管专业化队伍,出台全市首个加强医疗器械网络监管意见,排查市场主体约200家,查处11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案件,并于9月顺利举办全市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风险会商会暨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现场推进会。全市首推药械“红黑榜”,对于纳入“黑榜”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百千万”保化健康美丽消费示范创建,完成了一条示范街、8个示范商场和117家示范商店的创建任务,提前1年完成3年任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04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设备使用单位454家,发现安全隐患134处;推广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培训企业900多家,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使用单位500余家。

  (三)推进放心消费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6443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150万元,举报投诉件处理率100%。启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浙江ODR)”,试行在线纠纷调解2起,大幅提升消费纠纷调解效能。创建放心商店111家、放心网店67家,完成率237%,创建数量全市领先。新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0家,完成率190.5%。新设立金融消费教育基地2家,设立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18家,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1家。新发展消费维权义工36人,开展义工培训2次。全市唯一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发布5期消费投诉公示信息。督促指导150家单位完成合同格式条款网上备案309份,居全市第一。全年完成制造业专项抽查70批次,涉及电动工具、电线电缆、喷雾器、配装眼镜等8个产品,合格率96.7%;完成省监督抽查、省飞行、省专项、质量对比以及各地抽样等不合格报告后处理47家。检查辖区内卫生院、卫生室53家次, 确保医疗卫生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检查涉及电气安全产品生产企业91家次;完成对7家检测机构的能力比对。

  凝心聚力,着力聚焦队伍建设,干部作风明显改进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系统履职尽责能力。完成4个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和19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平台示范提升建设工作,实现了乡镇(街道)的全覆盖。加强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并为其配备了全套装备,开展5次全区性培训,构建出基层站所人员、食安办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以及全科网格员紧密合作的“铁三角”。

  (二)抓好法治市监建设,提升履职风险防范能力。在全市率先推动区委区政府发文《区深化法治市场建设工作方案》,为全区法治市场体系建设打下扎实基础。全年开展各类法制培训共15场。打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宝典”,共收集了法律法规规章233部,司法解释78部,规范性文件1000多部。落实执法备案公示制度,公示案件数476件,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数106件,公示率、备案率双双达到100%。

  (三)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市场监管铁军形象。全年开展行政处罚、食品安全管理、保化监管知识、行政审批等各类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拓展青年干部推荐、培养、任用渠道。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丰富干部活动。2月,在全市系统“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十九大精神学习汇演中,我局节目《不忘初心》荣获一等奖;6月,举行“勇担当比作为”迎“七一”合唱会,充分展示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系统氛围。开展“清廉市场监管”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政务运行清廉高效、干部队伍清正有为、市场环境清朗健康的清廉市场监管体系。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推动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此外,围绕职能,出色地完成了平安、消防、文明城市复评等各项工作。

第3篇: 市场监管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4月2日,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传达了何金平副省长对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批示,并总结了2019年主要工作,部署了2020年重点任务。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在会上强调,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稳中求进、拼搏进取,不断提高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水平,奋力谱写河南市场监管事业新篇章。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与监管业务成效明显

  马林青在总结2019年工作成绩时强调,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紧扣“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争做新时代出彩河南市场监管人”主题,践行“优化环境、规范竞争、提升质量、高效监管、守住底线、促进发展”思路,落实“整体工作上台阶,单项工作争第一”目标,坚持一手抓机构改革、一手抓监管业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59次。

  2020年全面落实“一二三四五六”工作要求

  马林青指出,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整体工作上台阶,单项工作争第一”目标导向,持续推进“优化环境、规范竞争、提升质量、高效监管、守住底线、促进发展”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一二三四五六”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就是突出“一条主线”。即要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

  “二”就是做到“两个坚持”。一是要坚持稳中求进,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

  “三”就是营造“三大环境”。一要营造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要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竞争环境,三要营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监管环境。

  “四”就是守住“四个底线”。一要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二要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三要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四要守住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五”就是打造“五个一流”体系。一是聚焦活力、畅通,打造一流的市场准入退出体系。二是聚焦诚信、公平,打造一流的市场竞争体系。三是聚焦优化、协同,打造一流的综合监管体系。四是聚焦亲清、高效,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体系。五是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一流的考核评价体系。

  “六”就是在“六个方面”实现有更大的作为。一要在深化改革上有更大的作为。二要在防范风险上有更大的作为。三要在维护公平竞争上有更大的作为。四要在消费维权上有更大的作为。五要在落实质量强省战略上有更大的作为。六要在提高监管效能上有更大的作为。

  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马林青强调,2020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准入服务,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深化企业准入改革、深化产品准入改革、深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许可审评审批改革、深化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

  二、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严把“四大安全关”作为第一位的任务。严把食品安全关、严把药品安全关、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关、严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

  三、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执法

  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消费维权,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

  编制《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规划(2021-2035)》,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运用。

  五、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效能。进一步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优化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

  六、着力夯实监管基础保障

  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有力有序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马林青指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区分不同阶段的疫情特点,针对不同阶段的防控重点,有力有序有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先后曝光两批20起典型案件;狠抓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开展查处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等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省累计检查批发市场、商超等98.7万户次;率先出台28条措施,通过全面推行“四个办”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采取“实行应急审批、推行许可一站式办结”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生产企业尽快投入生产;严格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严禁利用新冠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认真受理投诉举报,保持12315热线等全天候畅通;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医疗计量器具的检定。

  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兴台主持,省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原省知识产权局、省盐业执法监督局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省局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药监局领导和省药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省局分会场参会。各省辖市局、济源示范区局、各省直管县(市)局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在当地分会场参会。

第4篇: 市场监管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措施18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0〕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加强各环节日常监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工作开展,为抓好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组 长:黄恩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农立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爱杰 副局长

  潘品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青霞办公室主任

  李雄武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黎远明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股股长

  宋福勇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新宁行政执法股股长

  李 妍 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梁 耘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股股长

  冯勤玲 计量和标准化管理股股长

  冯丹霞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股长

  林悦研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农伟旺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何升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副股长

  农金丽 综合协调和应急监督管理股股长

  任仁杰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凌 宇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越源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 涛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邓 敏 交易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人事股股长

  彭耀峰上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财务和审计股股长

  林郁贞浦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凭祥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敏弄怀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庞斯华夏石市场市场监督所所长

  许明珍友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于 莉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青霞同志兼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信息上报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依法监管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强化协调配合,对经营活禽、野生动物的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防治药械质量、价格等加强监管,特别是要以更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活禽和动物交易市场的监管。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要严把活禽和动物进入市场销售的准入关,全面加强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确保入市销售的活禽来源可追溯,立即组织市场开办方对家禽、动物经营市场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洁消毒。要全面加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禁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销售。对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要立即通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到现场处置,将违法案件或线索包括野生动物移交林业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禁止经营食用国家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的区域,应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并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按照“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的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三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检查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杜绝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确保在防治工作中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了解防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能力、库存储备和市场供应等情况,结合防治工作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

  四是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市场价格监管。要密切关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波动及投诉举报情况,采取提醒告诫、加强市场巡查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切实做好商品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对防控疫情期间发生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依法给予重惩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倡导健康饮食,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引导公众不食用野生动物。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第5篇: 市场监管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涵盖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内容非常丰富,破除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障碍,强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明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明确各类主体的行为边界,推动创新监管方式。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实施,投诉举报有了新规则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公众投诉举报的程序。《办法》在“一部规章管投诉举报”的基础上,明确“投诉举报两分法”。规章明确所有市场监管领域内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均可适用行政调解,包括公平竞争、食品、药品、消费品、特种设备、计量、认证、检测、价格、知识产权等。

  引发关注的是,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新办法实施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已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监管全面整合,强化了监管部门分工与协调,严格限制重复抽查,增加抽检分离制度,在诸多方面有了变化,比如网络抽样(可买样)、换机构复检、后置样品确认环节,又如事先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不再使用“批次”的概念、拒绝监督抽查可罚三万等等。

  随着新办法施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公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公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5号公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消费品召回新规定实施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消费品召回既约束生产者,又保护消费者,对于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新规定制定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不是《产品质量法》,从而有了诸多突破。新规定将召回扩大到全部消费品,规定所称消费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

  与《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相比,新的《召回规定》对缺陷的定义有所变化,取消了目录管理,细化了生产者、职能部门的责任,对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的报告义务、召回时限、召回计划、信息公开等各环节操作作出了具体要求,鼓励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建立消费品可追溯制度等,可以说覆盖更全面、保障更有力。

  此外,从召回制度的权威性来看,新的《召回规定》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的形式公布,属于部门规章,这为消费品召回装上了必要的“牙齿”,有利于落实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召回义务和责任,加强召回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变化了

  17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2020年1月1日起,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企业应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sdoc.cnca.cn)报送产品符合性信息,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受理条件变了

  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活动,应遵守规则的规定。

  认证机构受理有机产品认证申请的条件发生重要变化:新规则要求认证委托人及其相关方应应拥有产品的所有权。认证委托人建立并实施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枸杞产品还应符合特定要求。认证委托人及其相关方一年内未因除5.2.4所列情形之外其它情形被认证机构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委托人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自2020年1月1日起,认证机构对新申请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及已获认证企业的认证活动均需依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执行。

  《密码法》实施,商用密码产品认证有了强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密码,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密码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应当依法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商用密码产品检测认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避免重复检测认证。

  违反《密码法》规定,销售或者提供未经检测认证或者检测认证不合格的商用密码产品,或者提供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商用密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进口药材管理有了新办法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进口药材不仅是制药企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的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出现在寻常百姓家的保健品小药箱中。

  《办法》推进进口药材的管理、保证进口药材质量,缩短进口审批时间,促进药材贸易便利化,惠及广大制药企业和老百姓。《办法》实施以后,进口药材审批时间将缩短20个工作日。

  7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修改了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等7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修改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则针对斜行电梯型式试验和检验工作需要,结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中电梯施工类别和作业人员考核要求对《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以及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等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作出调整。

  注意,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实施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指导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注,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五部门制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危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复杂,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办法》进一步加强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力图从源头开始,全链条加强安全管理。

  《办法》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针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相关活动参与方较多、各相关管理部门监管合力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办法》明确了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

  1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加强监督检查

  依据《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

  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二、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各级市场监管、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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