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当好清正廉洁表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条例》、《准则》以及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自觉抵制并勇于同歪风邪气和奇谈怪论作斗争;坚持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办事公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干净用权。严格要求自己、家属及身边人员,踏实做事、清白做人。
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不断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争创新业绩,开创新局面。
四、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看电影(电视剧)、打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不等不靠、不推不拖,严格要求、甘于奉献、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认真搞好各项工作。
六、强化服务意识,搞好团结协作。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对人尊重,待人真诚,为人谦虚,互相配合、密切协作、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强化自我约束。
七、提升服务理念,创新服务载体,营造服务氛围、端正服务态度,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群众困难,尽心尽力为领导分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工作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签字):
第二篇: 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公司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行政办管理人员。
二、 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在八个方面52个不准上,不涉足,不插手,不操作。
四、 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威信,执行党总支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六、 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承诺人:
第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一、严守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定,维护县委班子团结。
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客观规律和科学态度谋发展、办事业,做到不主观武断,不盲目攀比,不违反规定决策。
三、自觉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到清正、廉洁、务实。
四、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六、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七、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一、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二、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第四篇: 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把扶贫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特作出以下承诺:
1、切实抓好项目规划和申报。组织好项目村组,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项目;按有关规定的权限,上报上级进行立项和审批,扶贫项目一经审批确定,任何项目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的计划、资金和建设内容。
2、切实抓好项目管理。抓好项目管理,成立项目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项目实施责任,落实好项目管理责任制;完善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从项目立项开始,到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各种资料档案、数据档案、图像档案都分类立卷归档,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派出技术人员现场监理,保证工程质量。
3、切实抓好项目监督。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切实抓好项目公示、公告。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计划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立项目标志碑,长期接受贫困群众监督。
5、切实抓好项目监测。制定项目进度定期收集制度,及时做好进度收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6、切实抓好项目后续管理。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后,遵循群用、群管原则,由镇村牵头,村民小组长召集,召开群众会,制定相应的后续管理办法或村规民约,加强对建成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充分发挥扶贫项目的长期效益。
7、切实抓好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一是保证扶贫财政资金专户存储、专帐核算、封闭运行。二是扶贫财政资金采取县级报帐制管理。按报帐制的规定和程序,严格把好审核关,保证财政扶贫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跟着项目走,坚决杜绝挤占、拉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8、切实抓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建立验收和绩效考评制度,对竣工项目进行检查,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总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初验,防止和杜绝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考评工作,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9、在扶贫项目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的作用,不直接实施扶贫开发项目。
10、严肃扶贫项目组织管理纪律。(一)不接受项目施工单位请吃、请玩;不接受项目施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卷、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施工单位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参加项目施工单位邀请的娱乐活动和及公务考察为名的游山玩水。(二)不向项目施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借用、租用项目施工单位的交通、通信工具等物品;不参加项目施工单位举办的任何庆祝活动。(三)不安排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承包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不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
11、严格遵守以上廉政建设承诺书的条款,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