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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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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投资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必须把这项没有“休止符”的系统性工程,抓紧抓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自xxxx年初建院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先后参与开展了“检察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服务非公经济、护航淮商崛起”、“服务台企”、“检察助企”等系列专项活动。通过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共办理各类涉企案件xxx件,其中刑事案件xx件,民事行政案件xxx件,努力为我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院加强和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上述各类等犯罪xxx余人(其中涉恶犯罪x人),提起公诉xxx余人(其中涉恶犯罪x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基本面的安全稳定。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安全和知识产权,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先后办理了孙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戚某某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翟某某等x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和凡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等xx余件直接侵害本地及外地民营企业权益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均依法予以惩处。例如,我院在办理一起涉企职务侵占案件时,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基础上,积极为企业追偿损失。被害民企送来锦旗,当面向承办检察官致谢,感谢检察院为公司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利益,也让他们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让企业感到更放心。”

  三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着力营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主动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了《xx区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服务非公经济、护航淮商崛起”项目实施方案》,派驻清河新区检察室还与新区纪工委、法庭、派出所建立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环境的协调机制》。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宣传检察职能,排查防范风险漏洞,助力企业创新创业,先后走访调研旺旺食品等台资、民营企业xx余家,通过支持起诉化解某房地产公司与业主销售合同矛盾纠纷xx件。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积极参与对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共提起公诉虚开增值税发票、串通投标、骗贷、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xx件,努力为企业发展的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审查,做到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我院在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童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通过综合分析评估,认为对童某不采取羁押措施更有利于其组织生产筹集资金偿还集资欠款,有利于维稳工作,遂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逮捕措施。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的债务、合同、产权纠纷等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共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xx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x件,提请抗诉x件,对区重点项目的司法强制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保障x次。例如,一名执行案件申诉人近日向我院反映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数年的财产存在流失的重大风险。我院民行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建议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数年的房产成功拍卖。申诉人专门给我院民行检察部门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五是完善检务公开机制,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检察形象,加强与代表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托xxxxx检察服务大厅、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系统、“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检务”平台,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法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发挥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大力宣传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两年多来,我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仍有一定的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对检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精准性和成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人员办理涉企案件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方式。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主动服务、提供安全、平等保护的工作要求和高检院明确的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xx个执法司法标准,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准办好每一件涉民营企业案件,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称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依法办理、快速办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一些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按照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妥善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声誉。

  三是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市霸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四是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严防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加大对该立案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选择性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大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涉案财产执行监督。

  五是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涉罪被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符合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改变,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从宽。

  六是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逐案清理、归口办理,严格依法律和政策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对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纠错程序,促进依法纠正。对没有错误的,安排专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七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已经移送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从快办理,并及时向被侵害企业反馈案件处理情况。

  八是立足办案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检察进企业活动,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做好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员职务的民营企业家和其他民营企业家的联系走访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协调解决因涉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宁县“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宁县“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服务试行细则(试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23 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等7个小组,并对每个小组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为有效推动全县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县作风办和融媒体中心专门制作了《作风面对面》全媒体问政等专题栏目,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与作风建设。自2018年开播以来,该档节目已经播出了19期,上线30多家部门,曝光了80多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 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去年,我县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行使的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大力简化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网”、“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件,办结率99.8%,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日完成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对“三集中三到位”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目前县政务服务大厅已新进驻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和144项政务服务事项,11个部门的110项办件数量少、办理频次低的事项也以“综合服务”窗口形式实现了集中进驻,大厅的部门进驻率提升了73.6%,事项进驻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记、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等便民服务事项也实现了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县33个权力事项部门已进驻江苏政务服务网,108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维护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宁政务服务融易办”旗舰店已开通,已建成个人和法人办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便民服务四个区域。近期,不动产真伪查询、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维修资金查询、阜宁景区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也已实现接入,“不见审批”服务的便利性逐渐体现。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今年,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对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入手,围绕企业各类审批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结时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办理”,最快0.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登记手续,“两区一园”范围内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当场即办,提交材料总数由11份减少至4份,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业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县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已三招“四个阶段”、“一窗办理”的要求,对相关窗口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纳入到了一个楼层办理,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服务,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可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机制已建立,正在农商行试运行,近期将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全面实施。目前已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两区一园”、“两主一特”项目当日办结。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的营商环境较以往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认识不够全面。提到营商环境,过多关注政务环境、审批环境,忽视了法治、融资、监管等环境,缩短审批时限似乎成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

  (二)机制不够完善。营商环境涉及企业设立、运营、发展、退出等多个方面,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产业政策、资金支持、政府执法等多个领域,属于一把手工程,目前仅靠发改委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牵头推动,很容易出现少数职能部门出现不作为,推而不动的问题。

  (三)思想不够解放。少数职能部门未能充分放权,仍存在内部环节繁琐、审批方式落后、办事效率拖沓等现象。有时一个审批环节的耽误就有可能让企业错失商机,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响。

  (四)要素不够充分。一是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还相对滞后。二是“项目等土地”的情况较为普遍,很多项目引进签约后才去落实用地指标。三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四是人才资源相对缺乏,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

  三、相关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以会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营商环境概念的理解认识,熟悉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形成“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强化推进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重点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企业办手续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问题,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加大奖励力度和惩戒力度,凡是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问责追究、严肃处理。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定位,加快建设新政务服务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以高标准、高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维转变。各职能部门要加快由审批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企业思维。不仅要刀刃向内改自己,减少内部审核环节、减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还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精准化服务。

  (五)强化政策落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于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地区,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第三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中共桂阳县委、桂阳县人民政府: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为配合与市政协的联动调研,了解桂阳营商环境,根据“‘郴州营商环境’调研协商监督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由县政协副主席杨涛,县政协原副主席李绍军带队,县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士,于2019年6-9月份开展“桂阳营商环境”课题调研。调研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课题调研相关工作,组建调研组工作群,广纳众智,集思广益。调研组成员先后走访县科工局、县优化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政府办等单位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资料;深入县工业园组织召开企业主代表座谈会,倾听企业主和园区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实情,查找问题,探寻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桂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与成效

  (一)优化政策环境,聚焦减税降费,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减税降费工作方案、政策和责任落实清单,将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实行“一窗通办”、“一厅通办”,让纳税人享受“一次办结”和“最多跑一次”便利,大力推行新的电子税务局、办税自助终端和个税扣缴客户端,切实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出台《桂阳县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桂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政府对实体经济企业服务实行零收费,取消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的“红顶中介”,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县工业园、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措施100%准确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100%落实到位。2018年共减免各项税费2.91亿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涉及金额1168万元;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共1200余户,减免税额2053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4户,退税额242万元,落实稳岗补贴企业50家、技能提升补贴企业43家。2019年上半年减免各项税费5424万元,为企业减负4140万元,为274家企业减少保险金额48.6万元。例如,主营铅锌矿石采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拥有800多名员工,年工业总产值约4.5亿元,每年主要的税费负担是企业增值税和职工社保费用,分别约为1亿元和0.6亿元,自增值税率从16%降到13%,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到16%等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后,这两项负担金额下降了16%,公司每年可节约2000多万元资金。

  (二)优化政务环境,落实简政放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营造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政府门户网站深度融合,按照“四级四同”改革要求,2018年清理政务服务事项4022项,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1060余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结”事项分别达68.5%、81%、99.1%,行政审批提速69%。2019年上半年,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和盖章类事项1082项,累计压缩审批时限68%。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对注册资本取消最低限制、推行认缴制,对项目投资实行网上备案审核制度,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2018年全县新增内资主体807家、个体工商户4057户。2019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内资企业市场主体405家。当前,我县又在谋划启动“企业投资、政府代办”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梳理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尽最大努力让企业和客商不再为各种繁杂手续牵扯精力。同时,改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加强企业帮扶的同时,严格规范政商交往。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严禁公职人员“索拿卡要”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实际遇到的不公平待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优化金融环境,注重企业帮扶,破解民营经济难题。出台《桂阳县2019年县级领导联系“三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企业帮扶月”活动,为黄沙坪矿业、宝山矿业、银星公司、利诺药业、翔龙通航等30家重点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轻装”前行。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解决了一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集中招聘会10次,帮助企业招工3500余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规范运营管理,为548家中小企业、合作社及事务机构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客户满意率达96%以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桂阳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桂阳县惠企政策措施、银行金融产品、重点产业项目汇编》。2019年8月1日,我县举行2019年政银企对接洽谈会,当天,中国银行等10家县内金融机构与丹桂园等10家实体企业举行了银企对接项目签约仪式,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总金额14.522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今年1—6月,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01.9亿元,比年初增长26.12%,存贷比达到76.72%,存贷款总量、新增贷款和存贷比均居全市第一。

  (四)优化法治环境,打击违法行为,护航企业生产经营。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明确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的建设经营活动,2019年以来对厂矿企业的督查检查事项同比减少50%以上。依法从严打击各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强揽工程、垄断地材、强行参运、阻工闹事、恶意索要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培训,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高峰论坛、招商活动、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密切政企之间、企业家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提升企业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近几年,先后举办各类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12期,培训企业家900余人次,表彰了王尤安、罗四姣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营造了尊重、爱护和激励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二、桂阳县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环境发力不够,没有跟上企业发展节奏。一是一些政策举措针对性还不够。部分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较高,覆盖面不足,申领手续多,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不够明显。二是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困难。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举措还不够灵活,程序较为繁琐。受地方经济条件所限,县一级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即便我们大力推进“柔性引才”,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城乡规划、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及公民道德素养等相关政策支撑不够,而这些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与发达地区相比,桂阳县比较劣势较为明显,影响到整体环境的全面协调同步提升。

  (二)政务环境改善不足,服务意识有待全面增强。一是个别部门的关键岗位存在服务“滞后”现象。像社保站“五险一金”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窗口耐心解释政策的服务态度、服务方法有待加强。如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时,有的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主动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片面理解政策要求,机械执行上级文件,强调客观原因多,主动破解难题少,以有关规定为借口降低办事效率,想方设法寻求领导表态,怕担当,明哲保身,延长审批周期,“推绕拖”等办事难现象依然存在。同一事项需企业来回跑多次,影响到审批事项正常办理及项目如期开工,造成群众满意度下降,政府形象受损。二是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够顺畅。一些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审批事项,相互沟通衔接不到位,答复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开工建设。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标准不一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政企沟通亦缺乏畅通渠道。服务质量和效果不佳,开办企业登记便利度不够高,企业退出机制有待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三)金融环境优化不深,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尽管桂阳县存贷比排全市第一,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余额仅占全部贷款的21.30%,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仅为8.64%,低于各项贷款增速6个百分点。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存货、仓单、订单等权益类质押融资产品及经营权、收费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方面的创新力度不够大、不够实。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评估登记部门分散、程序繁琐、收费较高、办理难。

  (四)法治环境保障不够,法治化进程有待加快。一是有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较为欠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不强;变相隐性阻工扰工现象依然存在,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二是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监管理念和管理模式较为滞后,“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现象尚未根治,无法适应新时代新经济发展特点,监管方式不够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不够完善。

  三、优化桂阳营商环境的建议和对策

  (一)优化政策环境,在简化程序上做好“减法”。一是降低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要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企业主知晓优惠政策,让优惠政策能够覆盖更多的经济实体,简化申领手续,争取“一窗式”受理率达到90%以上。二是简化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解决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三是压缩办事时限。实现企业注册开办业务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

  (二)提升政务环境,在服务内容上做好“加法”。认真贯彻落实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活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提升网上办事比例,确保今年年底前,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以上,高频事项掌上可办率达到50%以上。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编制政务服务百事通向社会公布,推进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办事平台、手机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深度融合。优化完善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办事热度,统一规范服务时间,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善窗口服务态度、服务方法。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街接,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资源、信息应及时共享,标准应统一,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三)改善金融环境,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上做好“乘法”。一是多方引进民间金融贷款实体落户桂阳,从而增加企业贷款选择方式,形成县域金融平台的良性竞争,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利率。二是简化企业贷款担保手续,减低企业贷款门槛,让金融业真正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措施协调沟通,甚至惩戒处理,提高企业的信誉度。

  (四)完善法治环境,在改进作风上做好“除法”。应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领域专项整治。清理金融、物流、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行为,重点整治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主体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减税降费。应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涉企监管,做到精准监管,有效根治“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怪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应深入开展融资、政务诚信、公共资源交易、第三方评估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最优营商环境。持续严厉打击变相隐性阻工扰工行为,优化施工环境。

第四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通过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利的保障和支撑。近年来,我院始终牢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我院在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保障案件质效提升。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青山绿水。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一案三查”等工作上持续发力,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全面、彻底、到位。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投资消费、金融借贷等领域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三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保障服务国家调结构、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积极配合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指定专门的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整盘活企业,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以法治化手段巩固和保障“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入推进。  

  四是加强司法规范引导,服务和促进营商环境发展。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新突破。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及工、青、妇等部门的对接工作,整合力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多元化解纷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权益保障、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引导和树立城乡平等的社会观念,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和推进欠发达乡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我院派出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则,大力推进巡回审理工作,妥善审理涉微小企业的各类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各项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阳光司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代表、委员及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以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搭建司法公开新平台。近年来,积极探索电子送达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积极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开通了微信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微信上通过小程序“云南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递交诉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七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个案解读、庭审直播、法官论坛、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需要看到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逐年增长,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与审判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运行监督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今天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着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第五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 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8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 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18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 。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18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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